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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andyMarsh 信箱] 作者: steve1121 (o'.'o)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宣判] RandyMarsh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時間: Thu Dec 15 13:22:21 2016 【裁判字號】 D0976-1 【裁判日期】 民105.12.15 【裁判案由】 RandyMarsh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staff23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RandyMarsh 不服板主 staff23 判定違反板規三回文超貼新聞要求取消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J1ev-B 分案辦理(1/3)。   二、使用者 RandyMarsh 主張所發表的文章屬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且已有 68 字     之心得,已超過 20 字以上之心得規範,依板規三,並非新聞超貼。經寄信與     板主溝通無效後,於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八卦板板規(2016.08.16)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水桶 處分。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四、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打仗時把甲甲編成一個部隊,會不會超強? 時間: Sun Dec 4 21:20:39 2016 先不講甲甲編部隊 像大陸就有愛滋討債集團 由愛滋村民去討債 簡直無敵!! 台灣其實也可以考慮善用 或許還有機會補貼台灣愛滋藥費疾管署以欠費60億的財務狀況 新聞節錄如下 追債新招!愛滋團「乾嘔」嚇死你 http://udn.com/news/story/7332/2056589 安徽出現了「愛滋討債集團」,...,去目標人物辦公室亮 出病歷,保安就不敢上前阻攔。他們的絕招是倒在地上詐病乾嘔,嚇得對方乖乖交錢。業 內人士估計,中國討債市場潛在規模達數萬億元。 南方都市報報導,一名自稱愛滋病討債團隊的負責人張大彪,稱「幫你解決各種債務糾紛 ,全國追討,當天見效」。今年他們馬不停蹄奔赴大江南北討債,生意好得一直沒能休息 ,他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們身體弱,也找不到其他工作,只好幹這個。」 今年3月,張大彪受一家公司委託,到河南一家民營企業催收100萬欠款。他帶了十幾個人 過去,一亮愛滋病證,老闆當時臉都綠了,保安也不敢上前。....「沒兩天,我們就收到 老闆的欠款。」張大彪稱。 據張大彪介紹,他們在催收時,還會用假裝犯病的策略,在地上打滾乾嘔,口吐白沫等手 段,給欠款人施加心理壓力。張大彪表示,他們不會做不合法的事情,更不會傳染愛滋病 ,「我們是文明催收,打的是心理戰。」   五、檢視使用者 RandyMarsh 的文章,為回覆問卦主題「打仗時把甲甲編成一個部     隊,會不會超強?」,其回覆內容中引述 2016.10.30 的新聞「追債新招!愛     滋團「乾嘔」嚇死你」的內容與標題,並註明新聞出處的連結,係為佐證該回     覆問卦文內容之論述。     經查閱八卦板規三張貼新聞之「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     (新聞內容、標題、連結),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     除或新聞超貼水桶。」,係為規範使用者回覆文章時,其文章內容包含新聞內     容、標題及連結者,則視為張貼新聞。該條板規係為防止使用者以回覆文章的     方式偷渡新聞所規範之。故使用者 RandyMarsh 回覆的文章無論是否有加上二     十字以上之評論或分析,該文章應視為張貼新聞一篇。     綜上所述,使用者 RandyMarsh 於2016.12.04所發表的文章標題「 [新聞] 宣     導世界愛滋日 愛自己愛別人向AIDS說NO」與「R: [問卦] 打仗時把甲甲編成     一個部隊,會不會超強?」,應視為同日張貼二篇新聞,板主以板規三給予使     用者水桶一個月之處分並無不妥,故本案仍維持板主的裁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92.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81779345.A.4FA.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ndyMarsh (1.171.56.123), 12/23/2016 13:28:25
steve1121: 請使用者不要將本板定案判決再度轉錄至本板,可於申訴 12/23 13:36
steve1121: 主文或答辯文章內引用裁判字號即可,以避免佔板面空間 12/23 13:36
steve1121: 與站內資源的浪費。 12/23 13:36
RandyMarsh: 了解了,之後會依據小組長指示進行 12/23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