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ray2002 (不婚 = 不昏)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 Mentalk 版 版主 IronCube之水桶判決
時間Thu May 19 13:23:23 2011
※ 引述《IronCube (有趣才是重點啊!)》之銘言:
: ※ 引述《Xray2002 (不婚 = 不昏)》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第一 程序不符 xray版友並未與本人做到最後溝通
: 以及並未轉錄信箱內之溝通信件至本版
1.溝通信件已經在檢舉文裡頭,請問哪裡沒有?
若一定要用"轉錄",我可以再po一篇 一模一樣 的信件內容上來
或你能證明我在檢舉文裡所附之溝通信內容有經我修改
2.你所謂的 最後溝通 的定義為何? 而溝通幾次或溝通多久才算是 最後溝通呢?
難道說不斷在同一個點彼此做迴圈,你仍不斷堅持你毫無瑕疵
請問這樣的 不斷溝通,到底有何意義?
: 第二 我是不知道哪時候開始自行摘錄的水球也算證據
: 要不要把全部溝通內容的水球一起上來會比較好?
: 似乎組規有規範 版規申訴與組務證據 須以信件為佐
全部po上來我也不反對,這樣反而更突顯出為何我會不得已來組務檢舉
更能突顯出你第一點所謂沒做到 最後溝通 的論點有誤
★IronCube 難道你打人之後 別人一定得打你 然後兩人互告傷害嗎 [05/18/2011 22:45\
:14]
★IronCube 你先確定 難道被打之後 一定得打回去 然後互告傷害嗎~ [05/18/2011 22:\
45:33]
這是你自己昨天回應你水桶我的水球,你希望我不要檢舉你,你希望我默默吞下來
若按照你自己水球所言,我確實被你 "打" 了,而我難道只能不吭一聲挨打?
打了人的人非但毫無溝通調停之意,反而勸人忍下來好息事寧人?
這難道就是所謂的 最後溝通 ?
★IronCube 程序有問題的可能會無法申訴 [05/18/2011 22:38:48]
你昨天這句水球有提醒我,所以我也按照規定來
信我寫了,水球我也用了,而你的態度與答案依舊
我不懂還有什麼別的溝通管道能做到你所說的 最後溝通
若有任何不足或需要再補充,修改的部份,我會再繼續於組務版這裡補足
畢竟加入PTT 近六年以來,我從未使用過組務申訴跟檢舉功能
這方面我的確有不懂與陌生之處,我只希望組務能聽見一個男版版友的心聲
: 再來8.7 新增事項
: ★ ! 4/02 IronCube □ [公告] 2011/04/22 Mentalk板板規。
: ↑此為置底公告
雖為置底,但難道 你新增這條 具有爭議性 的版規不需要特別告知版眾?
況且還是在公告近20天後才私自加入,也並未徵詢版友意見與看法
此為置底公告只能證明 這是大家看得到的
但你無法證明: 版眾同意你新增這條爭議版規
更無法證明: 版眾都知道你後來偷加入了這條爭議版規
更不用說你加入此條爭議版規的手段與時間程序有瑕疵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86.35
推 hateOnas:請看置底 申 訴 05/19 13:31
→ Xray2002:IronCube改為強調:本人程序不符,而不是:本人所檢舉之事由 05/19 13:31
→ hateOnas:不然你可以就這樣放一個月 05/19 13:31
→ Xray2002:之立足點有誤~ 05/19 13:32
→ hateOnas:喔 那你可以不要改 05/19 13:32
→ Xray2002:請問樓上我還缺少或需要修改什麼部份? 05/19 13:33
→ bbbing:第一個問題是小組長的要求,還需要你來問... 05/19 13:37
→ Xray2002:我已經把 溝通信 轉錄了,謝謝樓上提醒~ 05/19 13:39
→ Xray2002:被處分之文章、推文與版主公告,由於我被水桶無法轉錄,但 05/19 13:42
→ Xray2002:已附在檢舉文中,若當事人沒辦法轉錄可以請人代轉嗎? 05/19 13:43
推 hateOnas:ctrl+f 回自己信箱 然後轉過來 05/19 13:47
→ hateOnas:講錯 是大寫F ... 05/19 13:47
→ Xray2002:感謝樓上~ 05/19 13:48
→ Xray2002:若必須將I,II,III點都收錄在同一篇文下,我會在去請人教我 05/1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