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4.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行為遊走於板規八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三、引述違規推文
推 musoutensei: 劉宇席爸爸有狗螟黨恩賜不公不義18% 富2代當然爽爽過 07/07 00:46
四、有關申訴人論點
「然而XXXXGAY屬於公眾人物,姓名新聞都有報,相關身家亦須受公評。」
「都是公開資訊,請問哪裡侵犯個資?」
依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章第20條第六點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六、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即非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後,未經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不得使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
個資當事人XXXXGAY向板主檢舉後,
即表示申訴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即使用者當事人個人資料,
故板主得依板規上述板規處分,
板主seabox之裁決,組務予以尊重,維持原判,申訴案駁回。
[簡易說明]
個人資料自行公開於網路上,觀看者可以「蒐集」並不違法,
但未經該法所列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推文),
未經當事人同意,即有違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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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soutensei: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7/27 01:03
【裁判字號】 D0736
【裁判日期】 民104.07.17
【裁判案由】 musoutensei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seabox
【裁判全文】
申訴人 musoutensei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seabox 板規十四處分,
經溝通無效於本組提出申訴板主 seabox,要求取消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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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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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musoutensei 不服板主板規十四處分(個資),要求取消處分。
二、引述 Gossiping 板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