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V13 信箱]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標題: Re: 判決問題 時間: Fri Nov 13 21:40:38 2015 ※ 引述《GV13 (Gay Virus is HIV)》之銘言: : 板主您好,恕提出判決異議: : 簽名檔"同志們"並未意指整個同志族群 : 且"多元標準"僅為評論,並無引戰意味 難道你認為貼了一串, 無法得知是否出自特定族群之口的不適當的言行, 最後再把這些行為導向特定族群, 會是「適當或善意評論」嗎? 抱歉, 我個人無法認同這非引戰, 如須申訴請洽組務,感謝。 : ====== : YU0169: 反甲連只會用一些不堪入目的字眼 : (引戰 水桶七天) #1KGfEZQ2 : shyuwu: 反同腦殘去吃屎 (水桶一個月) #1KGxUSzw : georgeyan2: 這種別人說屎好好吃就跟著舔下去,連邏輯都沒有的垃圾(同上) #1KGL97Ap : Zekrom: 好噁喔 不過異性戀變態更多 愛強姦女人的更多 豪恐怖 (同上) #1K62UbRp : <<您不可不知,同志們的多元標準>> : ====== : 判決備註: : 因為 <<您不可不知,同志們的多元標準>> 此句, : 將上述多人的個別行為引為整個「同志族群」, : 故符合引戰特定族群無誤。 -- Send from 台灣正宗 蔡比巴a八卦板主 ~ 陪您一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V13 (122.118.111.82), 11/14/2015 2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