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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ivhd 信箱]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標題: Re: 板主您好 請問為什麼我的文章被判亂板 時間: Fri Apr 21 11:08:48 2017 一、前面信件中已清楚告知不符板規六的原因 以及適用板規九的理由 二、我只舉例我的處罰,過往舊的板規標準更寬鬆,貼個簡中就可能被桶,   水桶是可以看得出來處罰基準的,這也是提醒大家不要這樣做    01/28/2014 12:28:42 hateOnas 限制 wegoliving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理由: 板規六 難以閱讀 05/02/2014 12:39:00 Bignana 限制 xianlin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理由: 內容不當 難以閱讀 06/28/2014 21:56:06 Bignana 暫停 gasby3487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理由: 難以閱讀 04/06/2016 13:31:53 Bignana 暫停 iamdog5566 發言,期限為 90 天 理由: 板規六:難以閱讀 三、板主發水桶公告基本上就是具有相關的效力,不是必須要聯名置底,   而且原則上是尊重個別板主,針對個案事實做獨立判斷,所以不存在   事前共同和諧的可能,不然不會設爭議案件共同裁定機制,每一個水   桶都是板主群針對相關違規做出的裁量,公告不看這我也沒辦法QQ 四、概括條款是這樣的,就是板規沒寫到的,認定有這項狀況,就可以依   這條進行懲處,而且也給使用者一定的觀察時間,在上次m文當下你 都知道要改,那麼就知道這樣的發文方式已經有被水桶的可能,如果   無法改正,自然被依違規水桶也就是無法避免的。 ※ 引述《sivhd (sivhd分身)》之銘言: :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 ┌─────────────────────────────────────┐ : : │ 文章代碼(AID): #1OuMdp31 (Gossiping) [ptt.cc] [公告] 水桶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167731.A.0C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 : 不會沒有先例的 這是在你的案子前 就已經判出來了 : : 色碼、亂碼你也不符 : : 水桶記得要看..... : 1.所以每個使用者之前都要把每一個[公告] 水桶 : 都仔細看過 看有沒有最近的判決再發文? : 更何況單一板主所發出 公告 都有跟其他人都做過溝通後才發嗎? : 如果是板主聯合公告 並且置底等等 你說我沒看是我的問題 : OK 但你這篇是嗎 只是[公告] 水桶 : 此外 每一個板主都認定 妨礙閱讀 所以 可以是鬧板滋事嗎? : 我對這樣的判決有疑慮 甚至覺得過於武斷 : 因此我申請板主共同裁定 : 2.加上你所貼的這個公告 也是您所認定他這樣的發文方式妨礙閱讀就算是鬧板 : 所以你就用你第一次的案例 : 只要你認為妨礙閱讀 你就算他鬧板? : 我的發文方式也不是跟他一模一樣 你就用那時候判他的方式 : 判我妨礙閱讀? : 如果在當時你就"特別發公告特別強調" : 以後 妨礙閱讀什麼的可能以鬧板處理 並加入板規加強正當性 : 在八卦板置底發公告寫可能對板規做相對應的更改或是新增 : 那你說我鬧板我當然OK : 你這篇就只是 [公告] 水桶 : 每個人每天上八卦 都得看過最新的判例才可以發文嗎? : 更何況 使用者也不知道哪一篇公告到底跟自己有沒有關係? : 我不認同你用這個說法回應我的問題 : 只有貼一個 "您"認為"妨礙閱讀"所以"您"判定他"鬧板滋事" 的水桶公告 : 他人對此沒有疑慮不代表所以使用者就如此認同 : 3.最後 : 我本次回文向您請教了那麼多的問題 您還是沒有對我做回應 : 只貼了一個水桶公告回應我 : 坦白說我不認同 我甚至認為您一意孤行的結果 : 只是吃力不討好也達不到你當初所發表的政見 : 你的政見只辦了一個展望文 板面差點失控 : 以上回應給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11.15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ivhd (61.228.188.236), 04/27/2017 2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