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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因為你提到 虎頭蛇尾檢舉王...所以我就跳下來了 ... : 我認為虎尾檢舉王4ni。 : : 身為一個常常第二次檢舉的實名檢舉者 我想有一些資訊可以跟你分享 : : 假設匿名案子沒人辦 : : 超過五天以後 B或任何C 都可以第二次檢舉 : : 例如 : : B 或任何C 第二次檢舉的時候 還是可以選擇匿名或是實名檢舉 : : 假設案子有人辦 辦的結果B或是任何C不滿意 : : 也可以第二次檢舉 : 不對,小組長說:(參見我上一篇建議文) : 故當您非檢舉案本人時,板主未處理您無法進行所謂的再次檢舉, : (^加逗號) : 組務 12124號文: : 在檢舉案件中,有關GossipPicket之匿名檢舉,板主未處理者, : 應由匿名人再次檢舉或實名檢舉,並在板主答覆或未答覆時,依組規至小組檢舉。 : 所以是你錯了。 真的嗎 .... 會不會 是 匿名人再次檢舉 或 任何人實名檢舉? 因為我沒有再匿名的 我第二次檢舉也沒有在匿名的 不過好像有處理耶 你看看我的申訴(檢舉)案 另外可以參考 gossippicket 板規喔 雖然聽說要改了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劣文退回處置。 1.同一匿名管理編號,五日內重複檢舉同一篇文章 2.五日內未處理之檢舉無新違規事由重複檢舉同一文章 3.同日板上已有檢舉該篇文章,且並無新違規事證,檢舉時間間隔五分鐘以上 第四條 板務處理標記 ‧ 如板主判定該檢舉文未達標準,欲對板主之處置做出不同之解釋, 可再張貼一篇新的檢舉文,並請於新的檢舉文內說明清楚不接受板主說明之理由。 : : 第二次檢舉的時候 還是可以選擇匿名或是實名檢舉 : : 匿名檢舉不能寄信跟板主群溝通 所以不能向組務檢舉 : 這是什麼奇怪的規定?我明明匿名溝通得很順利啊!(跟具名一樣,結局都是沒人回) : 提倡溝通的那個人,應該去跟系統申請開發"匿名溝通"的功能,不然就是擾民啦! 系統申請開發 ? pttsuggest 看板可以建議喔 不過....... : : 你會說 有 Re_anonymous 看板可以申請查匿名跟使用者的關係啊 : Picket版規自己都這樣寫了(說版主萬能,誰都別想匿名搗蛋), : 那就是站方內部的問題,怪我哦? 站方內部有多少問題... 這怪罪站方沒意義... : PS. 你真的是為 PTT奉獻太多了。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7.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4901076.A.798.html ※ 編輯: hateOnas (114.45.17.12), 10/15/2015 17:30:18
hjgx: 小組長寫兩次,不會錯的,我信了。另外你貼的規定似乎無關 10/15 18:03
我想你是想所有人的匿名 你都想要直接申訴的意思吧 可是我們有匿名轉實名後 實名申訴的規定可以用 這是擾民嗎? ※ 編輯: hateOnas (114.45.17.12), 10/15/2015 18:15:56
hjgx: 沒錯,我都想要直接申訴。我這願望找分析並沒有違規。 10/15 18:20
hjgx: 但是小組長跟你的說法不同,所以目前有3個版本。 10/15 18:21
hjgx: 照分析 10/15 18:21
hjgx: 匿名檢舉目的是為了保護檢舉人,那麼,因為版主怠惰或處理 10/15 18:29
hjgx: 讓檢舉人不滿,此時就要檢舉人放棄受保護,看來就不合理啊 10/15 18:30
gun5566: hateOnas的說法是正確的 10/15 18:33
hjgx: 這算是小組長的認錯方式? 10/15 18:57
name2name2: 八卦檢舉板最多可以提出幾次重複檢舉啊? 10/15 20:01
hateOnas: #1LbjpAj3 (GossipPicket) 18次喔 10/15 20:16
hateOnas: 你要一直匿名 我想 83次也是可以的 10/15 20:20
name2name2: 感謝解答,發現漏看了一些東西所以才提出此問 10/15 20:32
補一些字在文章內 ※ 編輯: hateOnas (114.45.17.12), 10/15/2015 20: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