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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修改此版規 3.申訴前務必以信件與板主溝通,經板主解釋仍然不認同得以申訴, 並將寄出信件一律留存寄件備份,若板主無回應達三天得直接申訴。 ^^^^^^^^^^^^^^^^^^^^^^^^^^^^^^ 在此情況下請將寄件備份直接轉錄至本看板。 因直接附上於申訴文因有修改的可能,若有爭議將以直接轉錄為主。 基本上版主在執行版規時 並不會思考三天才作出裁量 特別是劣退的處罰往往是一經發現即刻執行 相同的 如果他們的決定可以如此快速 必然有充份之理由 我個人不認為給一個充份的理由需要三天 如果真的需要三天 代表判決的當下 版主的思慮是不清楚的 當然必須暫緩執行 所以給版主三天的時間決定回應與否 是不合理的 等於是默許版主可以不用心管理版務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32.52
VOT1077:所以 你要給版主薪水 讓板主每天有8H在線上嗎?? 08/25 11:00
VOT1077:然後專心把版務當做正職來做 08/25 11:01
VOT1077:這樣 就不用三天了 08/25 11:01
norchen:跟薪水無關 砍文的當下就應該知道原因了 08/25 13:35
norchen:如果是新手版主就令當別論 這位版主顯然不是 08/25 13:36
VOT1077:........砍文的當下就是 認定違規文章 才會砍阿 08/25 19:25
VOT1077:哪被處分的人去信申訴 版主也要跟其他版主討論 08/25 19:25
VOT1077:才會確認是不是該撤銷處分或是維持判決 08/25 19:26
VOT1077:這個不用時間嗎?? 其他版主也不是每天都一定會上線 08/25 19:26
VOT1077:當然 你願意付每個版主薪水 強制要求天天上線 08/25 19:27
VOT1077:那這個討論 時間就可以縮短到三天以內了啦~ 08/25 19:27
VOT1077:如果沒有的話 三天 還算短的勒~ 08/25 19:27
norchen:並不是這樣的 跟全職一點關係也沒 只要板規夠清楚 08/27 08:52
norchen:又沒碰上蓄意鬧版 這個都不應該拖到三天 08/27 08:53
norchen:而且多版主的板 遵守的還是一個標準 需要多版主是因為有 08/27 08:56
norchen:有分配時間輪流上線 如果還需要每一個申訴都討論 08/27 08:57
norchen:這代表不同時段的尺度都不一樣囉 08/27 08:57
chocho1981:不可能尺度完全相同啦 想太多喔 又不是四個機器人 08/27 11:20
chocho1981:就像棒球裡面大家都知道好球壞球的意義 08/27 11:21
chocho1981:但是每個裁判的好球帶一定都會有差異 08/27 11:21
norchen:樓上的比喻對了一半 球飛過去 軌跡就不見了 打者不能抗議 08/27 11:36
norchen:文章PO了 還一直留著喔 不太一樣耶 08/27 11:38
VOT1077:照這種說法的話 法律夠清楚 每個法官的標準應該都一樣~~ 08/29 14:46
VOT1077:偏偏這只是理想值 在實際值卻不可能 08/29 14:46
VOT1077:因為 最大的變數 在於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08/29 14:46
VOT1077:所以才需要時間 讓不同版主討論 08/29 14:47
norchen:法律夠清楚 加上判例 法官還會標準不一 根本就是律師弱 08/29 17:59
norchen:而且法官還會聽一下當事人的意見 版主是直接就刪了 08/29 18:00
norchen:既然刪文那麼快 怎麼還會需要很多時間討論 08/29 18:01
norchen:而上上篇的版主 明明說有疑問請再來信 信去了就沒回 08/29 18:02
norchen:我直接把原文給其他版主 其他版主不是沒回就是要我跟原 08/29 18:03
norchen:來決定劣退的版主討論 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版主們還要討論 08/29 18:03
norchen:根本就是組務版有政策 版主群有對策 這樣還要等三天 08/29 18:05
norchen:顯然就是要考核申訴人爭取權益的意志力 08/29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