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oeee: 關於一、責任 男版版主可是最會說文解字呢~04/20 08:38
→ hooeee: 對於違規文章,他看過了也在文章推文詢問違規事項04/20 08:39
→ hooeee: 當我問及該篇為何沒水桶04/20 08:40
→ hooeee: 他卻說無人檢舉,(身為版主此時轉換為)版友可以選擇性檢舉04/20 08:44
→ hooeee: 意思是若無人檢舉,版友FinalAce(版主)是可以當作沒看到哦04/20 08:45
→ hooeee: 當我拿出一、責任,對他說他有責任對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04/20 08:46
推 hooeee: 對此他就耍賴回,FinalAce:有說盡快是多快嗎?沒有阿 04/20 08:50
→ hooeee: 為何明明看過卻還裝死說盡快是有多快? 04/20 08:50
→ hooeee: 然後又開始扯何謂不當文章,不當可是偉大版主FinalAce判定 04/20 08:52
→ hooeee: 我這種版友沒資格說那是"不當"文章要求他處理04/20 08:53
→ hooeee: 當我詢問該篇倘若並非不當,那為何非不當04/20 08:54
→ hooeee: 他說他沒義務跟我說明 04/20 08:54
推 hooeee: 相較他人同樣例子可是很快進桶 04/20 08:57
→ hooeee: 版主對於他的好友就可以說他是版友可以不檢舉 04/20 08:58
→ hooeee: 一下是版主一下是版友,對於違規文章可以選擇性處理(檢舉) 04/20 08:58
→ hooeee: 甚至,最後該篇文章也確實是違規,也非版主所說的並非不當04/20 08:59
→ hooeee: 由此可知1.版主對確實違規文章為何可以辯解該篇文章若為04/20 09:01
→ hooeee: 非不當為何要處置,但該篇確實是不當,這假設是?04/20 09:02
→ hooeee: 況且我們所說的皆為同篇文章,沒有如果之必要,他就是違規04/20 09:02
→ hooeee: 2.對於確實違規文章,已看過,也推文做違規詢問04/20 09:03
→ hooeee: 詢問FinalAce版主為何雙重標準不做處置04/20 09:03
→ hooeee: 卻可以辯解一、責任所說的盡快是多快? 意思是一個月也可以 04/20 09:04
→ hooeee: 請偉大的FinalAce版主別在辯解你最終有處置好嗎04/20 09:08
→ hooeee: 當大家都知道你在凹,未平息眾怒你只好水桶04/20 09:09
→ hooeee: 若你早早水桶,就不會有這些鬼扯言論 04/20 09:09
→ hooeee: 說你沒義務對不當文章做把關,因為沒人檢舉而你是版友 04/20 09:10
→ hooeee: 當版友可是可以選擇性處理哦,即便你亦是版主 04/20 09:10
→ hooeee: 一般版友確實可以不做檢舉,但身兼版主的版友呢?04/20 09:11
→ hooeee: 更何況男版只有一個版主,你卻還可以說你有選擇性?04/20 09:12
→ hooeee: 若無人檢舉,那違規文章不就看你心情?某些水桶某些不桶? 04/20 09:13
→ hooeee: 當版友要求選第二個版主,FinalAce版主硬生說不要 04/20 09:14
→ hooeee: 因為他不想要有跟他不同想法的版主 04/20 09:14
→ hooeee: 甚至FinalAce嗆說他可以自己開分身推薦自己當版主 04/20 09:16
→ hooeee: 依然是他一人版主,版友要求是兩人版主,他只想要他一人04/20 09:17
謝謝這位板友詳盡的補充
相信站上諸多如此案例之板主獨斷已造成部份使用者權益受損
也因此更突顯板主權責補完之重要性
1.單一板主如何劃分板主與板友之身份,違規文章檢舉的主動與被動?時效?
2.對於本群組以閒聊成份為主之看板,是否應有複數以上之板主共同管理。
希望板務方面能夠給予答覆,謝謝。
※ 編輯: Asanoizumi (220.136.241.201), 04/20/2015 09:33:23
推 hateOnas: 請到 boardcourt pttlawsug 建議 04/20 10:13
推 success0409: 為何這裡不能建議?別的群組應該沒必要吧 04/20 10:22
→ hateOnas: 因為...目前沒有這樣的機制04/20 10:43
→ hateOnas: 在 板務站長 那篇 不用迴避的解釋文後....04/20 10:44
→ success0409: 正因為站務站長解釋了 所以各組可以因情況制宜 04/20 11:01
→ success0409: 畢竟每個群組或小組狀況不同 04/20 11:02
推 FinalAce: 怎樣的侵害到權益?說話要有根據,不是覺得自己有就有… 04/20 11:05
→ FinalAce: 有什麼權益被我侵害到了嗎? 04/20 11:05
FinalAce板主,我的發文並無針對性,只想討論修訂板主權責的可能性
如果可以,請針對修改的必要性與否留下您的推文,我會非常感激。
※ 編輯: Asanoizumi (220.136.241.201), 04/20/2015 11:26:05
推 success0409: XDDDDD04/20 11:38
→ hateOnas: 我想請問 您這篇文章能讓我轉到 pttlawsug boardcourt?04/20 12:17
可以, 在不違反板規前提下就轉吧
※ 編輯: Asanoizumi (220.136.241.201), 04/20/2015 12:58:34
※ hateOnas:轉錄至看板 PttLawSug 04/20 13:04
推 FinalAce: 你要建議修改站規,在小組提出就錯了啊… 04/20 13:20
嗯,我只是遵循一個看板之上為群組的概念先發來這裡,不行的話再換地方
感恩hateOnas提示可循途徑並代轉文。
※ 編輯: Asanoizumi (220.136.241.201), 04/20/2015 13:24:13
※ hateOnas: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4/20 20:23
推 rocfrank: 1.部份 與自身相關的利益迴避無此必要明文規定 不服自有 04/21 01:12
→ rocfrank: 申訴之救濟 所謂利益是指人因有實質上的利益(期望)下會 04/21 01:15
→ rocfrank: 刻意配合改變而與預期中所有落差 在ptt並無利益問題 04/21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