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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板,是風水寶地還是陰曹地府?提個問,沒結論。別緊張,也別對號入座。 被刪除的原文會保留文字顏色、一字不改,附在本文文末公開讓各位先進參考。 除非另有本id未知的分身,之前沒有與板主steve1121出現任何交集, 期盼是位有雅量、能就事論事的組長。 steve1121組長, 請您出示本id今天早晨發出卻被刪除的後續申訴內文裡所索求之相關法源依據。 本id原文裡, 沒有清楚羅列以相關關鍵字查詢每天自動更新之精華區目錄索引的結果嗎? steve1121組長在 #1PMWF3qp (L_TalkandCha) 文內提出看起來是一、二兩點, 其實末尾還包含了另一個沒列為三的第三點, 並以結論「判定本案不予受理,予以結案」; 本id被刪除的後續申訴內文裡,『言歸正傳』以下的相關敘述, 不是都已經回答了您所提出的各項理由之一一對應的法律原則及事實? 所引「2015.06.23 版本的組規」未知何在?還請板主steve1121撥冗明示是幸! 一句「(違反組規第 17 條) <hydroxylo>」,又算是什麼? 當初您引用「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才有了本id今天受到組規第 17 條處分的機會,是也不是? 一切何妨請循其本? 就算現行的組規和 2015.06.23 版本所表述的意思相同, 所謂「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云云, 本id在被刪除的後續申訴內文裡,沒有一一列舉相關法律原則與事實予以回應? 關鍵字:「意思表示」、「時效」、「先程序,後實體」。 何況,本id被刪除的後續申訴內文裡, 文內還頗感抱歉地拉上號曰GeminiMan的前板主當個不太正面的例子, 也就是說倘若steve1121組長有心把這方申訴板塊經營得正大光明, 請您注意在設定組規時心繫「比例原則」,平衡板主、鄉民之間權利義務差距。 早先GeminiMan前板主若有屢屢積壓案件放任不審的出名事蹟, 還會好意思在組規裡明訂每件申訴案會在XX天之內做出裁判? 至於,「法律不溯既往」那還要提喔?好比: 有誰能預先知道鬼島以出手打架狂傲於世的立法院能雞姦出哪些內容的法條? 廠廠 以下是被刪除的原文。保留文字顏色、一字不改。 ============================================ 並非蓄意抬槓抑或打嘴鼓,畢竟有組務板規明擺在那裡,何需沒事往裡面衝撞? 好哩加在, 弄了老半天總算略識些BBS技巧,所以此文同時發給板主steve1121以及波在板上, 站內信溝通恐怕有私相授受之嫌,都呈放在檯面上,莫非不可杜悠悠之口? 上一回所舉黃信介、李敖評鄭南榕之旁證,因疏於操作流程而皆由個人信箱轉錄, 這回直接從八卦板轉錄以求更昭公信,然後會砍掉之前的重複轉錄。 對於的確遺漏的「水桶公告」,也一併補正。所有種種詳後。首先特此聲明 目的是,PTT最少在檯柱八卦板,讓鄉民們比起現在與過往有了更為完善的自由。 上述所指涉的自由,並非毫無邊界,令板主與特定鄉民為所欲為、翻手雲覆手雨, 而是清楚明確、不誅心、不上綱上線,鼓勵鄉民們訓練講求事證的能力與習慣, (這方面本id已經在近一個月前的前一篇申訴文裡力有未逮地勉強示範了一下) 倘若成效普及,那不會是鬼島翻轉回昔日寶島、立足地球的基礎競爭力之一環? 「政問」,在八卦板板規裡起碼明文描述、規範了些什麼要件, 至於「鬧板」「引戰」的要件又是什麼,描述的明文規範在哪?在哪裡? 這如何能讓板主們不淪為以莫須有的「自由心證」而入人於冤獄? 個人書讀得不多、能力也有限,但求無愧於心、勉力為之而已。 ================================================ 學術中立。 各位過去、現在的吱八板以及啃瓜子聊天組務板板主,哪個時候落實了那四個字? 何妨瞧瞧PTT的「創世神」杜奕瑾直到最近幾年依然是怎麼表白初衷的? 各位過往、當今板主有何權力「異化」PTT?為何陷PTT「創世神」杜奕瑾於不義? (2015/06/22) 「創世神」談鄉民,PTT創辦人杜奕瑾:鄉民無須完美,不斷進化就好 https://crossing.cw.com.tw/blogTopic.action?id=488&nid=5279 專訪內容裡,杜奕瑾的「神諭」摘錄: 要達到真正的言論自由,就是不能以強制的手段限制任何言論、立場, 讓PTT永遠能反映鄉民真正的心聲。 我們謹守一條線,就是盡可能確保這平台是中立的,不要替特定政治勢力服務, 維持學術中立。 (2016.02.09) 杜奕瑾:PTT表面上都是魯蛇,但其實是臥虎藏龍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38771/bn-2016-02-25-162547-197 專訪內容裡,杜奕瑾的「神諭」再次摘錄: 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不政治化。。。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 我們鼓勵大家倡所欲言。。。 ================================================ chirmanmao(毛豬噓)當初通過八卦板主選舉前各種審查後公開競選當選板主。 先撇開杜奕瑾那個的「學術中立」宣告,鬼島不是亦步亦趨、自我標榜西方民主? 敢問西方以投票落實的民主,哪一位以「新」民意當選的候選人要走馬上任之前, 竟然還需要即將屆滿任期滾蛋的「舊」民意的前任主事者們, 私下去合議審查擁有「最新民意」的當選人是否有任職的資格? 西方實現的投票民主,「新」民意永遠高於馬上要滾蛋的「舊」民意, 這不正是民主的粗淺基本常識嗎?粗淺到可能包括本id在內的一眾憨大呆, 經過了吱八板那麼多輪的選舉,沒有一眼看出其中的荒謬可恥慚愧、慚愧!!! 事後搓掉chirmanmao(毛豬噓)的那些叫囂民主高於一切的板主們, 你們一手遮天的又是哪一種「民主」?何妨高調說清楚讓大惑不解的鄉民開開眼? 「舊」民意對「新」民意擁有否決權? 那是PTT的「創世神」杜奕瑾先前窩在微軟開發的人工智慧教導你們的? 再者,哪門子的「學術中立」會去限制國籍? 巴菲特(W. Buffett)若有意願,台大不會拿八十人大轎聘為管理學院院長? 管院有巴老怪坐鎮,財務金融相關學系還怕國際沒名聲? 別忘了,PTT的名義最起碼是台大資訊系的學生實習網站chirmanmao(毛豬噓)的八卦板主參選與任用需要國籍篩選? 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的明文規範究竟何在?若有,請相關板主出示!不過份吧? 至於,當初那些「舊」民意的前任主事者們,是怎麼看待本id的質疑, ============================================== 茲引這回首篇申訴文【#1M3JonvT (L_TalkandCha)】,某吱八板板主的言論如下: seabox 鬼島人要不要臉不是挑釁引戰? 看不爽八卦板就別上啦 申訴文打的那麼花俏幹嘛 這樣比較屌嗎 這篇就算沒引戰 根本也沒資格再出現再八卦板 請問你標題那id是公眾人物嗎 荒謬至極 建議小組長別被這種花俏卻半調子的申訴文騙啦 上次那篇台獨的文根本也沒資格再出現八卦板上 當初把毛主席搞掉的 一個叫seabox 一個叫fuxkyou 你嗆台灣人幹麻? 嗆三小? 更早一篇申訴【#1KxhRRNm (L_TalkandCha)】, 旁及chirmanmao(毛豬噓)這樁公案,另一位有神快拜的吱八板板主言論如下: boyo 冤有頭 債有主 毛主席是我衝康他的。關K少啥事 更何況他不管是PRC還是美國人。都沒有ROC國籍 洋洋灑灑一篇。像個男人點好嗎。水桶兩年我都坐過 既然覺得是公理難昭的是非之地 又何必跟板上幾萬鄉民同流合污? ============================================== 文學、藝術當然可以天馬行空、理想紛飛,要落實成為現實能不考量技術與成本? 又如,馬克斯的資本論、列寧的暴力革命,成為現實之後帶來的又是何等光景? 鍵盤、滑手機點呀點的腦殘鄉民們, 是否也想經歷經歷成天上街排隊購物,而每家店的貨架卻是幾乎空空如也的日子? 記得台大四大天王的經濟學上下冊,開篇沒多久就有提到前蘇聯、法國的怪象, 當然,哲學思考高於全人類好幾等的法國租屋例子,卻是另外一種鳥到翻的故事。 鬼島在李阿輝老ㄚ伯堅持讓一堆判斷力欠奉的所謂「公民」擁有全方位投票權, 成就的不正是時下全面執政的綠吱政客吃相也沒比過往幾十年藍蛆的好看到哪裡? 至於,那些要嗆聲「不爽不要用」PTT的, 請先在鬼島生活的每一天,買賣、找零之時拒絕持有印著中華民國的新台幣! 米帝山姆大叔爺爺的美金、漢倭奴國菊花皇室爸爸的日幣,不是全球流通硬通貨? 鎂、円就掏出來在鬼島用嘛!綠吱們實踐此番言行合一的一絲表態,過份了嗎? 某些太陽花、反服貿與貨貿的覺青,振振有辭要當台灣國的兵、拒當中華民國的, 一朝畢業投入社會,領薪水還接納中華民國的新台幣是要自我作賤、搞笑的嗎? 怎麼不敢「拒絕」接受老闆發給中華民國貨幣而要求改發米帝之、漢倭奴之? 鬼島的李元大統領登輝是康乃爾農業經濟學博士,自況最懂經濟及經濟學, 以老ㄚ伯在鬼島的威望,不最是應該發起、力行拒用中華民國新台幣的運動嗎? 再者,本id腦汁有限,此文是偶得一空就漸次接續補綴而成。 別說發一篇這種申訴,在吱八板摸良心波嘴砲文也很費心神,亦即成本頗為不菲; 自然無比艷羨八卦板諸如KingKingCold、hamasakiayu等等先進, 下筆千言、一揮而就。那些文章雖然達不到每每都禁得起揆諸事實之細細推敲, 然則洋洋灑灑的陣勢,多少讀者沒像本id一樣才開始讀文章就先矮了個半截? 言歸正傳, 事起於板主steve1121於此篇 #1PMWF3qp (L_TalkandCha) 結案之處分裡所述, 有謂: 使用者 hydroxylo 所提之申訴案件, 為適用於 2015.06.23 版本的組規「組規」為關鍵字於每天自動更新之精華區目錄索引翻找,經查有如下之標題, 並未發現比之八卦板精華區有易於索引的往昔板規可稽, 所引「2015.06.23 版本的組規」未知何在?還請板主steve1121撥冗明示是幸! ==================================== 1. ◎ 精華區目錄索引 (703.6k) 每天自動更新 [08/01/17] 2. 16. ★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3. 3. 1. ◇ [公告] L_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 組規 (2009.03.23) 3. 4. 2. ◇ [公告] 組規異動 及 組務說明 ==================================== 其次,姑且退一步說,PTT站內眾多板規縱然修訂也多有蕭規曹隨之往例, 組規編修之最後記錄經查為2017.07.04,第13條有謂: 第13條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30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二、超過30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繼之, 根據本板精華區所列PTT使用者條款 2.0.1版(z-2-2),其中條款9,律以: 9、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之爭議, 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之。雙方並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既然「解釋、適用、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 本組之組規不適用「意思表示」之認定?不適用法律「時效」之規限? 至於敝案,本id之「意思表示」從內心到行為,難道各位都弄不清楚嗎? 行為上在這篇 #1PMLcxrJ (L_TalkandCha)本id還表述得遮遮掩掩? 前板主gun5566於推文中不也明白本id所為何來?何疑之有? [推 gun5566: 10/4 申訴人來信告知需補說明,本案待補充後審理。 10/12 20:35] 時效上, 所謂30日,不是「處分、發生」之後提起申訴的「時效」又是什麼? 想當初號曰GeminiMan的前板主,積壓申訴、延宕判決可謂頂港有名聲下港尚出名, (註:年代久遠,某些事可能記憶大有出入,上述若非事實,先此鄭重致歉!) 板主一身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不自我設限多少時日內必須做出裁定、判決, 反而律定「哪怕為文提出申訴,但凡未補正相關缺件,超過30日則一概失效」? 依「比例原則」,板主與鄉民之間真有這款宛如雲泥、鯨魚比之螞蟻的權利落差? 倘若真的存在那樣的規定,白紙黑字、敘述清楚的板規、組約又擺在哪裡? ================ 分隔 PTT板主的日常 不能謂之獨裁? ================ 行政:日常庶務;起訴鄉民、執行判決 立法:訂定、修訂板規 司法:裁罰鄉民 ================ 分隔 PTT板主的日常 不能謂之獨裁? ================ 關於板主steve1121指出年多前本id申訴時,欠缺八卦板板主所發之「水桶公告」, 以自身id搜尋了目前板上存留之過往申訴案, 除了這回所謂自主水桶一年九個月外,率皆附上「水桶公告」, 縱屬無意之疏失,果真不適用文明世界「先程序,後實體」之基本法律原則? 憶往服義務役新兵訓練之時,同梯全體填寫高、普考簡章以掛號寄出報名, 身在營區,手邊沒有的畢業證書影印本等等一干必要證件之後再補,可以的! 要之, PTT莫非成了中華民國法律化外之地?然而,PTT使用者條款 2.0.1版又怎麼說的? 獨裁與獨裁者,真的很恐怖? 吱八板板主身份的獨裁屬性,已如方才對「PTT板主的日常」就表述過了,茲不贅。 考之事實再去思考獨裁,本id根本不反對獨裁與獨裁者。 本id反對的是偏頗、大小眼、標準兩套、嘴臉兩樣的板主們, 更甚者,在一眾綠吱鼓譟之下喜孜孜、樂呵呵、莫須有地入「非我族類」於罪! 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裡,總經理、協理等等一堆從上到下的主管,不也是獨裁? 消費者(包括企業法人這種買家)手裡的鈔票就可以判定這些獨裁企業的生與死! 經營得好能不賺得盆滿缽滿?業績兜不轉、虧損連連不就店倒猢猻散? 世間又有幾個勞工是真心依戀一個經營不善、耽誤個人職涯發展的公司? 瞧瞧吱八板, 民主投票選出那些威風八面、睥睨渠等口中所謂「支那」的愛「歹完」獨裁闖將們, 嘩眾取寵者好比boyo,藉由板主發起投票的權力又辦過了什麼呢? 兩次統計母體與問卷設計皆大有疑問的 "我是台灣人 還是中國人?" 獨立投票, 其後,鬼島唯恐社會不亂的腦殘媒體推波助瀾、曲意解讀很是喧騰一時, 中華人民共匪國有心媒體與網民見獵心喜大肆轉載、批判, 所有的負面成本:是boyo一個人吞下去?還是鬼島全民買單?是也不是? 至於PTT的「創世神」杜奕瑾於上述專訪裡擔心商業化後的置入行銷云云, 在此也只能呵呵。 PTT的「創世神」杜奕瑾都幹上微軟人工智慧亞太區首席研發總監幾年了, 難道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以下這件當初鬧得風風雨雨的惡爛歹戲,沒有人跟PTT的「創世神」杜奕瑾提過? 兩位曾經分別擔任台大學生會會長的現任台北市議員王威中、高雄市議員高閔琳, 在花媽菊.avi競選期間,前者當初身為PTT法務站長,幫後者高小姐幹了什麼事? 本id曾經點出: PTT既然不歸台大,有什麼資格繼續免費霸用教育部所屬的台灣學術網路頻寬? 站方高層一堆還是台大在學學生身份?PTT產權屬於台大電子布告欄系統研究社? PTT如此昌旺,出去成立個私人公司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地營運是會死喔? 臉書(Facebook)從哈佛出去,死了嗎?太陽花那陣子不是一堆臉書全球直播? 如果PTT離開台大獨立出去不會死,又為什麼不離開?有什麼難以啟齒的盤算? 莫非,這廂高唱「學術中立」,背地裡卻到處封殺「非我族類」說說話的權利 PTT既然委身於台大這學術殿堂一天,就撞一天「學術中立」傅鐘不好嗎? 難道那麼做會引發吱障? 先謹述如此,若需要澄清或補綴,屆時得空再說吧。
hydroxylo: 拍ㄙㄟˇ吼~ 搞笑了!【由本板轉錄文章需有發文權限( 08/02 07:38
hydroxylo: 可按 i 查看限制)】,怪不得上一次要用分身id轉寄到本i 08/02 07:38
hydroxylo: d的信箱再轉錄到板上。非不為,是不能也。科科~08/02 07: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60.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01684212.A.EF7.html
ilikeroc: 支持你去選板主 08/02 22:43
hjgx: 黑人問號.jpg 08/03 02:57
yellowlin: ???? 08/03 09:23
steve1121: #1LYHRHfe (L_TalkandCha) 08/03 13:27
steve1121: 標題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規 08/03 13:27
steve1121: 時間 Tue Jun 23 16:20:29 2015 08/03 13:27
steve1121: 08/03 13:27
steve1121: (7)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08/03 13:27
steve1121: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申訴人於 72 小時內補正。 08/03 13:27
steve1121: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08/03 13:28
steve1121: 08/03 13:34
steve1121: 該案已判定結案,請勿持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否則仍 08/03 13:34
steve1121: 依組規第 17 條辦理。 08/03 13:34
angel07: 你真的很煩。 08/03 17:12
hydroxylo: 樓上這位angel07公主,安安。您「煩」,本id也是無可奈 08/03 20:27
hydroxylo: 何的嘛!至於造成您「煩」的源頭之始作俑者,請務必發 08/03 20:28
hydroxylo: 揮您受理諸多檢舉、打抱不平的大無畏精神,對準目標去 08/03 20:28
hydroxylo: 詰問詰問seabox、fuxkyou、boyo等等那夥幾乎可謂結黨 08/03 20:32
hydroxylo: 營私的一干板主們,當年彼等究竟幹了些什麼可以堂而皇 08/03 20:32
hydroxylo: 之、洋洋得意、大呼過癮的勾當?具體的理由與事實本文 08/03 20:33
hydroxylo: 末尾所附帶的那篇被刪申訴文裡還沒交代清楚? 08/03 20:33
hydroxylo: ======= 分隔一下 ======= 08/03 20:34
hydroxylo: 另外,當時適用的組規原文已由當今板主steve1121提示 08/03 20:38
hydroxylo: 而查到了。看了組規原文,再考量彼時組規乃前板主gun55 08/03 20:39
hydroxylo: 66所修立,這件事牽涉到曾經判決本id勝訴的gun5566, 08/03 20:39
hydroxylo: gun5566事後扛著多少來自包括諸多特定吱八板板主以及一 08/03 20:40
hydroxylo: 一堆綠吱的鼓譟、批判砲火,一切總總需要得空花點時間 08/03 20:41
hydroxylo: 考慮考慮。並且,在此先聲明:除了在本板申訴期間的相 08/03 20:41
hydroxylo: 應公事往來之外,從開天闢地到現在,gun5566與本id無 08/03 20:42
hydroxylo: 任何一絲一毫的私人交往。 以上 08/03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