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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項目多重分身查詢 2.申請看板:Gossiping 3.申請板主:IbakaBlock 4.查詢帳號:kyumin/Vivian5566 5.申請原因(1)說明:為辦理下列檢舉案件(分身超貼文章&水桶期間開分身) ┌─────────────────────────────────────┐ │ 文章代碼(AID): #1OxSqLQr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kyumin/Vivian55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91979541.A.6B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OxaFDny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kyumin/Vivian55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92009933.A.C7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板規: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2.新聞不得超過一篇 3.FB不得超過一篇 4.轉錄不得超過一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第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身分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6.違規紀錄(1)禁言公告: 04/11/2017 09:50:28 IbakaBlock 暫停 Vivian5566 發言,期限為 60 天 理由: 板規一,4/9問卦超貼一篇,累犯第一次 ※超貼者不需本項。 (2)發/推文資料: Vivian5566 1 + 4/07 Vivian5566 □ [問卦] 關掉你的嘴 唯一的恩惠? (Gossiping) 2 + 4/08 Vivian5566 □ [問卦] 讀書讀到倦怠要做什麼>< (Gossiping) 3 + 4/08 Vivian5566 □ [問卦] 簡單的 我愛你 你卻老不信 (Gossiping) 4 + 4/09 Vivian5566 □ [問卦] 會玩五樓梗自嗨的都是哪種…(Gossiping) 5 + 4/09 Vivian5566 □ [問卦] 這樣也好 開始沒人注意到我 (Gossiping) 6 + 4/09 Vivian5566 □ [問卦] 天母百貨公司哪間最弱? (Gossiping) 8 + 4/10 Vivian5566 □ [問卦] 哭著說我背叛妳? (Gossiping) 9 + 4/10 Vivian5566 □ [問卦] 為什麼「開不了口」這首歌…(Gossiping) 11 + 4/11 Vivian5566 □ [問卦] 你說我比大笨鐘還笨? (Gossiping) 12 4/11 Vivian5566 □ [問卦] 只要外婆覺得好聽 那才是… (Gossiping) kyumin 5 + 4/08 kyumin □ [問卦] 遇到人妖搶劫怎辦? (Gossiping) 6 + 4/08 kyumin □ [問卦] 朋友堅持要吃番茄蛋? (Gossiping) 10 + 4/09 kyumin □ [問卦] 我的快樂是想你想得都會笑 (Gossiping) 11 + 4/09 kyumin □ [問卦] 人帥大平台 人醜大肥宅? (Gossiping) 14 + 4/10 kyumin □ [問卦] 親愛的牛兒啊 (Gossiping) 15 + 4/10 kyumin □ [問卦] 考不上的好學校 (Gossiping) 21 + 4/11 kyumin □ [問卦] 文山啊 等你寫完 (Gossiping) 22 + 4/11 kyumin □ [問卦] 表哥說不要覺得可惜 這只… (Gossiping) 49 + 4/12 kyumin □ [問卦] 糖果罐裡好多顏色 (Gossiping) 50 + 4/12 kyumin □ [問卦] 如果愛情是五線譜 (Gossiping) 53 + 4/12 kyumin □ [問卦] 我從未愛過你 (Gossiping) 63 + 4/13 kyumin □ [問卦] 你突然對我說 七里香的名… (Gossiping) 64 + 4/13 kyumin □ [問卦] 你說我比較像 你的好朋友? (Gossiping) 7.登入記錄: 《ID暱稱》Vivian5566 (5566)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45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851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12/2017 18:05:15 Wed 《上次故鄉》115.82.6.148 《 五子棋 》 0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Vivian5566 目前沒有名片 《ID暱稱》kyumin (K優米)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26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82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13/2017 15:18:56 Thu 《上次故鄉》115.82.6.148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kyumin 目前沒有名片 請板主視申請需要自行增減項目,並於發文後,以通知說明信件告知被查詢人員, 以符站方要求規定。 -- http://i.imgur.com/0f0aWOv.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69540.A.947.html
hateOnas: #1OwRZTTR (L_TalkandCha) 04/13 15:49
kyumin: 兩者皆為本人帳號,4/12Vivian566雖已被水桶,但當時我並 04/13 16:32
kyumin: 未登入此帳號,因此沒有點開水桶通知信信,在不知情的情況 04/13 16:32
kyumin: 下繼續使用kyumin 發文,本人對於分身超貼部分願意接受懲 04/13 16:32
kyumin: 處,但是水桶間開分身的情況真的是清白的 04/13 16:32
kyumin: http://i.imgur.com/TZU7J2N.jpg 04/13 16:36
kyumin: Vivian5566有新信件未閱讀即為水桶信 04/13 16:36
kyumin: 最後上站時間尚未接到水桶信 04/13 16:37
kyumin: http://i.imgur.com/dXQMDli.jpg 04/13 16:38
kyumin: 水桶信上午九時才發送 可知本人對於被水桶之事完全不知情 04/13 16:38
hateOnas: 那你十三號發的文算水桶後用分身發文了嗎? 04/13 17:34
kyumin: 呃 我想我對於分身有太過主觀的定義了 我一直認為kyumin是 04/13 17:45
kyumin: 本尊 Vivian5566是分身 只有在本尊被桶時分身不能發文 Viv 04/13 17:45
kyumin: ian5566是分身被桶 所以我開本尊沒有關係 這部分是我認知 04/13 17:45
kyumin: 錯誤 04/13 17:45
Vivian5566: Kyumin所述皆為事實 希望能針對超貼部分懲處就好 水 04/13 17:47
Vivian5566: 桶間開分身純屬本人認知錯誤已經收信時間點問題 以後 04/13 17:47
Vivian5566: 將不再犯 04/13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