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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一、因 morrischen2 已請辭板主職務,將不另送帳號部查詢。 : 二、使用者 benka 與前板主 YU0121 的板務溝通,僅認可解除使用者 benka 的水桶, : 其餘帳號皆維持十年的水桶處分。 : 組務亦為尊重兩位板主的決議,改判提前解除使用者 benka 的水桶處分。 : 然使用者 benka 於解除水桶後,發文/推文 仍違反 Gossiping 的分身條款板規。 : 因其非與板務溝通過後同意開放的權限,組務亦不會對此背書。名義上雖解除水桶, ^^^^^^^^^^^^ 解除水桶不就是和版主溝通過的? 我和YU0121的溝通信件都留著 小組長需要證明請隨時說一聲 : 實質上仍屬水桶禁制發言狀態。 : 除以現任半數以上板主皆同意不以水桶十年論處,才擁有發/推文 權限。 : 否則經板主群提出,屬水桶期間發/推文,組務亦可依證據移送至帳號部處置。 完全無法理解 請問GM 水桶10年是哪條版規有提到的? 於法無源! 根本是前版主自由心證加的 我之前申訴(#1GVFoxnn)的時候就有提到了 你也判說水桶到期(#1Ggp6oDc) 相信你也是認為水桶10年是沒有根據的 那照理說那時xyzdragon的水桶就該一起解掉了 還是你覺得我每個id都該來申訴一次 申訴文和附件都有提到我有3個id受到影響 所以你現在是用一個你之前推翻過的判決來判我違反分身法? 整個就是匪夷所思阿 希望GM能夠依照版規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82.82
esunbank:其他分身還在水桶,就不該開分身。(字面上解釋 03/01 20:32
所以分身案申訴成功 只解一個id 然後隨時可以把你抓回來? ※ 編輯: benka 來自: 140.114.82.82 (03/01 20:36)
livefishfish:某個自請水桶還會反悔的人的遺毒 03/01 20:35
esunbank:八卦板規是這樣說的,ID被水桶 不能抓到開分身 加重處分 03/01 20:37
※ 編輯: benka 來自: 140.114.82.82 (03/01 20:39)
hateOnas:yu0121 說要懲罰你耶 03/01 20:51
GeminiMan:該部分是依據您於組務板陳述,前板主 Yu0121 仍保留其他 03/02 00:19
GeminiMan:帳號的處分,故依板規仍違反帳號處置。 03/02 00:20
GeminiMan:違反分身帳號條款。 03/02 00:20
benka:難道你在#1Ggp6oDc做出的判決對xyz不適用嗎? 03/02 00:25
GeminiMan:對其他帳號確實是不適用。 03/0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