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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討論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現任、曾任或退休之總統、 副總統、政務官、政黨高層、民意代表、競選總部發言人及常於媒體發表意見之相關 幕僚及其配偶)相關事務或是討論主題為政府職務、組織、、政治議題且文章有八 卦,即視為政治八卦。 ‧ 無八卦之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可以爆卦,但不允許政治問卦,違者退文。 ‧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文章者,水桶半年。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第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四個月。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加倍計算水桶 1."文中內容討論中華民國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政治議題" 政問本來就包含詢問政治人物了 很抱歉 王鴻薇為台北市市議員 這點判政問無庸置疑 您當初若有異議應該尋求組務申訴 而非您當時不申訴 現在於本分身案作申訴 這方面程序是錯誤的 申訴是您的權利 本人並無阻止你申訴 2.板規十六之一規定是累犯 跟十六之二是兩個分開的制度 我們沒有分身查詢權 所以呈報組務 再由組務轉至帳號部查詢 #1Jdo9bMx (L_TalkandCha) #1JdoOcat (L_TalkandCha) 組務有許多帳號部回報的紀錄我皆以此標準送分身案 十六之二原則精神為多重帳號 本尊遭水桶 分身就不得於遭水桶看板發文或推文 這部分如果有錯誤 組務先前就不會允許送案 而板規十六之二亦明定 只要確定為本尊分身關係就以回報日期加倍水桶 3.該案若您已坦承為本尊分身關係 我會於近日內發布水桶公告 -- 難定紛紛甲子年,千魔蕩蕩白陽天; 蒼天旨意著書命,諸子虔誠扶道顛。 佛燈點亮華光現,ㄧ線生機救末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8.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3461361.A.15C.html ※ 編輯: Bignana (114.27.8.233), 06/23/2014 02:28:25 ※ 編輯: Bignana (114.27.8.233), 06/23/2014 02:29:12
carpfish:上篇推文說我適用於舊版規, 我想知道舊版規是甚麼? 06/23 08:55
carpfish:可否堤供? 06/23 08:55
carpfish:此外, 我不會申訴, 因為我沒有這麼多時間搞PTT的東西, 06/23 08:56
carpfish:只是偉大的八卦版版主,根據八卦版版規,當時我並沒有自刪 06/23 08:57
carpfish:文章,理當只是被版主刪文,為甚麼當時版主會判我水桶半年? 06/23 08:57
carpfish:我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懷疑版主不公? 06/23 08:58
carpfish:甚至版主就是黨工? 06/23 08:58
carpfish:我懂了,舊版規是水桶半年加刪文,是這樣嗎? 06/23 09:01
carpfish:如果是這樣我沒意見了, 你水桶我兩個帳號吧 06/23 09:01
hateOnas:bignana 桶人公告都有加板規啊 ... .... ... ... ... 06/23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