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omIpanema: 上次說他性騷擾女士官的是也說是他的分身嗎?所以他01/14 03:15
→ FromIpanema: 是自己承認在軍中有性騷擾案件囉?01/14 03:15
其拿不出該文章,也無法說出PO該文者的ID,證明其乃是故意造謠,無中生有,
企圖引戰及妨害中校之名譽。
本人文章推文中有自稱是中校者(tsungmou1)跳出來反駁,並聲稱會走法律途徑提告。
其已違反板規七:
7.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文視同挑釁,違者處禁言30日以上。
且有觸犯刑法之嫌疑!
本人的文章如下(違規推文在裡面):
● 8449 29 1/13 TaiDa831 □ [檢舉] FromIpanema在本板違規
┌─────────────────────────────────────┐
│ 文章代碼(AID): #1QMVkoVP (L_TalkandCha) [ptt.cc] [檢舉] FromIpanema在本?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15846578.A.7D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7 Ptt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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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69.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15911155.A.AE0.html
※ 編輯: TaiDa831 (36.232.69.66), 01/14/2018 14:27:11
推 rioslo: 所以你是ptt不受歡迎者-中校嗎? 01/14 14:28
→ FromIpanema: 呃 我有直指哪個帳號嗎?而且我不是也說如果不是本 01/14 14:29
→ FromIpanema: 人的話可以出來說明白啊 01/14 14:29
→ TaiDa831: 引戰者,人人皆可檢舉 01/14 14:29
→ rioslo: 別人吃麵,你再那邊喊燙XD 01/14 14:29
→ rioslo: 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不知道適合現在這情形嗎? 01/14 14:30
→ TaiDa831: OK 我站內請gibai來檢舉 01/14 14:30
→ rioslo: 所以那個是中校分身嗎? 01/14 14:31
→ TaiDa831: 不知道 01/14 14:32
→ rioslo: 不是要當事者出來說明? 01/14 14:33
→ TaiDa831: 他回覆我說要直接提告 不會來這檢舉 01/14 14:33
→ rioslo: 這句話,好像去年就聽過了 01/14 14:34
→ TaiDa831: 自己站內問他 01/14 14:34
→ rioslo: 生命,不該浪費在無意義的事情上(我好像已經浪費了 01/14 14:34
推 rioslo: 還是他忘記密碼了,畢竟帳號這麼多 01/14 14:37
推 barbarian72: 831所以你是發言人? 01/14 14:46
推 barbarian72: 你所說的都代表某校的意思? 01/14 14:48
推 moso23: 人家根本沒指名帳號 01/14 15:25
→ moso23: 也沒說性別是哪個職務 01/14 15:25
推 moso23: 這樣主觀意識把別人疑問句 01/14 15:32
→ moso23: 變成肯定句, 是誰在引戰啊? 01/14 15:32
→ moso23: 誰在毀謗誰呀? 01/14 15:32
→ moso23: 你要不要回去 01/14 15:32
→ moso23: 把他推文重新看一次? 01/14 15:32
推 claymath: 他不敢告啦 你有看過誰被告過(哈欠 01/14 17:22
推 nekojun: 所以中校是人名喔 01/14 17:34
→ nekojun: 我還以為是軍階 01/14 17:34
→ likeair: 為什麼會一直做白痴行徑…… 01/14 17:53
推 VOT1077: 哈 01/14 18:53
→ AREKU: 空叔 我猜你晚點會被檢舉 賭一個雞排好嗎 01/14 18:57
推 moso23: 如果未經求證,公開陳述當事者未曾肯定之事事實 01/14 19:22
→ moso23: 請問別人立場在你眼中 01/14 19:22
→ moso23: 你認為是什麽? 01/14 19:22
推 iPhone9: like大 小心被告 01/14 19:37
推 FromIpanema: 幫QQ 01/14 22:13
→ claymath: 不用怕 他不敢 01/14 22:55
→ likeair: 我當版主期間說要告我的..我都等兩年了 還沒收到傳票 01/15 09:18
→ TaiDa831: 沒收到警察掛號信或傳票的原因如下:1.沒有被告。 01/15 09:23
→ TaiDa831: 2.偵察隊找不到嫌疑犯,案件直接簽結。 01/15 09:24
→ likeair: 笑死..我還跟對方說 你要告的話記得給我報案的派出所 01/15 09:38
→ likeair: 我再自己連絡 01/15 09:38
→ likeair: 真的 你可以不要再鬧笑話給大家笑了 01/15 09:39
→ TaiDa831: 參考這一篇 他嗆人不敢提告 最後真的被告 01/15 09:41
→ likeair: 別再讓我笑了 你是想讓我嗆你 你不敢告嗎? 01/15 09:41
→ likeair: 那你告阿 你不敢對吧 記得通知我 哪個派出所承辦 01/15 09:42
推 FromIpanema: 卡 01/15 09:42
→ TaiDa831: 你參考一下 01/15 09:46
→ likeair: 我要參考啥 你要告就快點 一直貼有的沒的 01/15 09:50
→ TaiDa831: 我沒說要告你啊!我有說嗎?在哪? 01/15 09:52
→ likeair: 你要告嗎? 你有要告嗎? 如果有記得通知我 沒有的話 就少 01/15 09:59
→ likeair: 貼有的沒的 01/15 09:59
→ TaiDa831: 有些人會嗆提告人「你把你報案的派出所和承辦員警電話 01/15 10:08
→ TaiDa831: 給我,我打電話去自首」 01/15 10:08
→ TaiDa831: 其實1.這不算是自首,最多就是主動到案說明。 01/15 10:08
→ TaiDa831: 2.不是主動承認嫌疑犯是他偵察隊就會認定是他, 01/15 10:08
→ TaiDa831: 偵察隊還是要依照程序來偵察找嫌疑人。 01/15 10:09
→ TaiDa831: 3.提告人給他提告派出所的電話, 01/15 10:09
→ TaiDa831: 反而讓他有關說的機會。 01/15 10:09
→ likeair: ZZZZZ 01/15 10:15
→ TaiDa831: 告人這種東西最好是要低調,讓對方來個措手不及 01/15 10:24
→ TaiDa831: 千萬不要被對方激到就自爆已經提告、在哪提告 01/15 10:25
→ TaiDa831: 搞不好對方可以透過關係調到你的個資 01/15 10:26
→ TaiDa831: 所以 如果有人說 給我派出所電話,我自己去聯絡警察 01/15 10:28
→ TaiDa831: 千萬不要給 01/15 10:28
→ TaiDa831: 網路犯罪 偵察隊還是要先查IP 行文電信單位和網站經營者 01/15 10:30
→ TaiDa831: 絕對不是說 有人來承認犯案就直接認定是他 01/15 10:31
推 FromIpanema: 樓下表示已打哈欠 01/15 10:32
推 P38Lightning: zzzZZZ zzZZ zZ.... 01/15 17:47
推 miyako126: 提問:要 就快去告 為什麼要在這邊虛張聲勢啊? 01/15 17:52
推 Candy99: 提問:要問就站內信問,為什麼要公開問? 01/15 20:58
推 ChenDao: 因為怕你賴帳 QQ 01/1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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