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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yian (St. Catz College)》之銘言: : 我保留證據的方式就是信箱 : 但是信箱容量是固定的 : 不可能保留住每封信 : 這是一種方式 : 但卻不是站務的規定 重大之事無保留證據 尤其是公共版面負責人 以私人信箱保存證據 再來說時日已久以無證據 (何況公告文非版主無法刪除) 奇哉 此版主便是以此想當然爾 自我中心之心態 主持版務 沒有依規定進行管理 更談不上 公平 公開 公正 動輒以私人恩怨為由進行懲處 動輒將相關討論無公告刪除 動輒以"無限期水桶"進行所有懲處 此人能力不足 心態偏差 不適任明顯 : 昨天還說是女朋友 (如下面引用ginty之文 小組長若需要文章 我可以轉給你) : 現在就變夫婦 : 不就代表你誠信有問題 : 還是你也在玩mini事件同樣的把戲? 此版主單身未婚 可惜不懂 我倆去年結婚 於使用網路避免麻煩均宣稱男女朋友 以室友 男女朋友 說明IP之共同以足夠 何必放閃光放那麼大? 新婚夫婦相互稱謂不固定也不是什麼特殊之事 更何況 沒有將私人隱私全部暴露之理 : "這個ID是他女朋友 一起住在couple宿舍 故ip位址同而風格異 : 今日得到他難得的同意 使用她的ID波文" : 依照ID_Multi版置底文的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 一.原則上禁止兩人或兩人以上使用同一帳號 : 您的行為已經違反站規 : 不曉得這部份小組長要一併幫忙處理嗎? : 還是要我自行到ID_Multi舉發? 我們沒有共用帳號 此兩帳號使用多年 在不同版面均留有風格差異甚大之文 此事會統一由我發言 純粹就是夫婦間的代理權限 你若已為你挖到痛腳 可惜只是你不闇世事 "原則上"禁止共同使用帳號 是指沒有法定代理權限的個人之間 夫婦遇對外爭執 以一方作代理 再正常不過 並無長期混淆的疑慮 歡迎檢舉 : : 內人重提版務確有位本人抱屈意味 : : 但也是因為再度發現版務獨裁 : 獨裁? : AdvEduUK就只有我一個版主? : 莫非你把另一個版主當空氣? 理由已如上篇所述 : : 時間與是非曲直無關 : : 行的正 那怕舊話重提? : (中間刪文) : : 此乃版主你的建議 : 曾幾何時你又開始尊重起我這個版主的話了? : 又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嗎? : : To linyian: 根據那一條? [05/09/2008 22:17:53] : : ★linyian 你要戰可以去小組戰 [05/09/2008 22:18:09] : : To linyian: 我挑戰的是版主 是這個版的事務 [05/09/2008 22:18:21] : : ★linyian 不滿版主就是上訴小組長啊 [05/09/2008 22:18:40] : : To linyian: 你不敢接受輿論 [05/09/2008 22:18:53] : : ★linyian 不敢就不會接板主 :P [05/09/2008 22:19:06] : : To linyian: 嘴硬沒用 你不敢討論 刪文 [05/09/2008 22:20:00] : : ★linyian 我不敢討論就不會回文 [05/09/2008 22:20:21] : : ★linyian 刪文是絕得有點離題 [05/09/2008 22:20:35] : : To linyian: 少來 [05/09/2008 22:20:42] : : 刪文理由不但與此間所提不同 : 有人規定刪文只能有一個理由? 先生所言"誠信問題"恐怕應用在此事上更為貼切 公共事務豈容模凌兩可? 私人家務需要你過問? : : 更直接建議往組務版申訴 : : 以一般使用者角度想, 版主此言已明示版主共同官方之立場 : 明示? : 按照你對水球的定義 : 不是代表是私事喔? : 怎又代表官方立場了? 你刪除文章 本應以公告 信件 告之原因 如同以往判力所述 作者 Grosjean (好馬兒>囧╦╦ˋ) 看板 L_Traveling 標題 Re: [申訴] Japan_Travel版主無公告亂浸水桶 時間 Fri May 2 23:09:30 2008 ─────────────────────────────────────── 判決 Japan_Travel版 aaaLeopard版主 若停權某ID不能馬上發公告時,請務必用站內信通知該ID使用者停權的原因以及期限 ^^^^^^^^^^^^^^^^^^^^^^^^^^^^^^^^^^^^^^^^^^^^^^^^^^^^^^^^^^^^^^^^^^^^^^^^^^^^^ 有些使用者不知道自己觸犯了版規,故發信告知是必要的動作 以上請改善 以一般使用者立場 版主以水球與我溝通刪文之原因 並主動鼓勵往小組申訴 使用者推定此為版主共同立場 官方立場 並無不妥 : : 再者 : : linyian設本人壞人 無法以信件溝通 : 跟我無法用信件溝通? : 請問你跟navyblue1011溝通了嗎? 理由同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0.88.187.138 ※ 編輯: bright308 來自: 130.88.187.138 (05/10 06:51) ※ 編輯: bright308 來自: 130.88.187.138 (05/10 06:53) ※ 編輯: bright308 來自: 130.88.187.138 (05/10 06:58)
katyh:我作證,他們真的已經結婚了,是合法夫妻 77.101.78.205 05/10 07:30
katyh:而且ginty是我大學室友,他用這個id七年了 77.101.78.205 05/10 07:31
jenichan:我作證,他們兩個是我在曼城的朋友,是新 130.88.232.16 05/11 07:45
jenichan:婚夫妻 130.88.232.16 05/11 07:46
※ 編輯: bright308 來自: 130.88.187.138 (05/11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