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ight308 (Uo)》之銘言:
: ※ 引述《linyian (St. Catz College)》之銘言:
: : 我不知道ptt是否有所謂的法律追溯期
: : 我也很好奇bright308自從"2007年10月6日"遭水桶後
: : 為何直至今日才到小組申訴?
: : 是否刻意要等證據都消失 讓人無法提供證據?
: 不必遷拖
: 公告除非是版主 沒有不見之理
: 版主作任何處置需保留證據
我保留證據的方式就是信箱
但是信箱容量是固定的
不可能保留住每封信
: 先生不見各版刪除文章須收入精華區?
這是一種方式
但卻不是站務的規定
: 今日之事
: 你自行保存證據是一回事
: 刪文"後"才補公告
: 請教你 版友無版主權限又無法預知將被刪文
: 如何存證?
: 今日重題乃累積時日不見改善
: 以昨日版務紛爭為由 希望能討論版務 故重提
: : 又或者是因為今天ginty受到逞罰
: : 才又要翻起陳年舊帳
: 本人與ginty為夫婦 同簷而居自屬正常
昨天還說是女朋友 (如下面引用ginty之文 小組長若需要文章 我可以轉給你)
現在就變夫婦
不就代表你誠信有問題
還是你也在玩mini事件同樣的把戲?
"這個ID是他女朋友 一起住在couple宿舍 故ip位址同而風格異
今日得到他難得的同意 使用她的ID波文"
依照ID_Multi版置底文的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一.原則上禁止兩人或兩人以上使用同一帳號
您的行為已經違反站規
不曉得這部份小組長要一併幫忙處理嗎?
還是要我自行到ID_Multi舉發?
: 內人重提版務確有位本人抱屈意味
: 但也是因為再度發現版務獨裁
獨裁?
AdvEduUK就只有我一個版主?
莫非你把另一個版主當空氣?
: 時間與是非曲直無關
: 行的正 那怕舊話重提?
(中間刪文)
: 此乃版主你的建議
曾幾何時你又開始尊重起我這個版主的話了?
又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嗎?
: To linyian: 根據那一條? [05/09/2008 22:17:53]
: ★linyian 你要戰可以去小組戰 [05/09/2008 22:18:09]
: To linyian: 我挑戰的是版主 是這個版的事務 [05/09/2008 22:18:21]
: ★linyian 不滿版主就是上訴小組長啊 [05/09/2008 22:18:40]
: To linyian: 你不敢接受輿論 [05/09/2008 22:18:53]
: ★linyian 不敢就不會接板主 :P [05/09/2008 22:19:06]
: To linyian: 嘴硬沒用 你不敢討論 刪文 [05/09/2008 22:20:00]
: ★linyian 我不敢討論就不會回文 [05/09/2008 22:20:21]
: ★linyian 刪文是絕得有點離題 [05/09/2008 22:20:35]
: To linyian: 少來 [05/09/2008 22:20:42]
: 刪文理由不但與此間所提不同
有人規定刪文只能有一個理由?
: 更直接建議往組務版申訴
: 以一般使用者角度想, 版主此言已明示版主共同官方之立場
明示?
按照你對水球的定義
不是代表是私事喔?
怎又代表官方立場了?
: 再者
: linyian設本人壞人 無法以信件溝通
跟我無法用信件溝通?
請問你跟navyblue1011溝通了嗎?
: : (3) bright308若擔心我球員兼裁判 至少還有navyblue1011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5.75
※ 編輯: linyian 來自: 131.111.225.75 (05/10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