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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範本供使用者檢舉、申訴用 1.檢舉人:girl2100 2.檢舉對象:hotel版主hakunosen 3.檢舉事由: 先前不小心違犯hotel版規 甘願受罰水桶 而今遠超過90天水桶期限 透過信件請求解禁 卻處處受到為難 hotel版主hakunosen信件中更是不時出現酸人的語氣 4.檢舉說明: 我想拜託版主幫我解禁 可是他卻似乎不相信我的誠意 我也只好說 如果我真的再犯 也都隨便他處置 我的意思只是說 我已經清楚、也同意你們的規定 可是他卻死咬著這點 硬要說我就是要再來打廣告的 如果不想處理可以明說 真的不知道版主在刁難什麼.. ((信件內容)) 作者: girl2100 (~*新魯冰花*~) 標題: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Thu May 29 20:04:38 2008 請問一下我之前是不是因為在貴版(hotel版)po了廣告文而被水桶呢? 那請問一下我現在可以推文和回文了嗎? 麻煩幫我看一下,謝謝! -- 【德安51青年民宿】 花蓮市 德安一街 51號 請大家多多指教~~~~~~~~ ~*^_^*~ http://focus-hl.com/dean51/ http://www.wretch.cc/blog/dean51 =================================================================== 作者: hakunosen (傻君的太太)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Mon Jul 7 23:16:43 2008 ※ 引述《girl2100 (~*新魯冰花*~)》之銘言: 您好: 可以解禁。 但是請來信,並附上隨信說明。 內文為觀於廣告文章,絕對不再次張貼。 如有再犯、便永久禁止發表文章。 此外,關於您的情況, 只要是關於德安五十一號(即您所廣告的民宿) 不管是回板友文章推薦此間民宿、詢問此家民宿 或是推文、在文章末段附上德安民宿的訊息、聯絡方式、網站等, 可以從中與該家民宿有所關連的資訊,或是其他有廣告的嫌疑等, 都將會被視為從事廣告文行為的規範。 這點、請您務必先瞭解並同意之後,再行來信請求解除。 如果您不同意,可能就沒有辦法幫您做處理。 謝謝 =================================================================== 作者: girl2100 (~*新魯冰花*~)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Fri Jul 11 19:03:55 2008 請問一下 那簽名檔算嗎?? 謝謝! =================================================================== 作者: hakunosen (傻君的太太)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Fri Jul 11 22:00:54 2008 : : 此外,關於您的情況, : : 只要是關於德安五十一號(即您所廣告的民宿) : : 不管是回板友文章推薦此間民宿、詢問此家民宿 : : 或是推文、在文章末段附上德安民宿的訊息、聯絡方式、網站等, : : 可以從中與該家民宿有所關連的資訊,或是其他有廣告的嫌疑等, ^^^^^^^^^^^^^^^^^^^^^^^^^^^^^^ 當然,像您信件中的簽名檔就是一例。 所以、請您考慮清楚。 =================================================================== 作者: girl2100 (~*新魯冰花*~)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Sat Jul 12 12:02:42 2008 嗯!那我瞭解了 還是麻煩您幫我處理吧! 我會小心不觸犯版規囉! 謝謝 =========一直到這裡我都不知道我哪裡讓這位版主不高興================= 作者: hakunosen (傻君的太太)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Sat Jul 12 15:06:34 2008 請寫一封信給兩位版主,內文需有附上隨信說明。 為觀於廣告文章,絕對不再次張貼。 如有再犯、便永久禁止發表文章。 此外再重申,關於您的情況, 只要是關於德安五十一號(即您所廣告的民宿) 不管是回板友文章推薦此間民宿、詢問此家民宿 或是推文、在文章末段附上德安民宿的訊息、聯絡方式、網站等, 可以從中與該家民宿有所關連的資訊,或是其他有廣告的嫌疑等, 都將會被視為從事廣告文行為的規範。 甚至、有寫到「花蓮的民宿有問題可以問我」等類似這種字眼, 也是會被視為廣告文的一種。 這點、請您務必先瞭解之後, 也得請您表明同意此點並願意遵守後, 附于同封信中。 之後、就會幫您解除。 =========我不是故意裝傻,但我真的看不懂他這封信的意思================= 作者: girl2100 (~*新魯冰花*~)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Sat Jul 12 15:30:38 2008 抱歉!我實在是看不懂您這封信的意思 到底要怎麼做你們才會高興呢?才會幫我解除呢? 我並不是要嗆聲之類的 我只是覺得 我先前只是不小心違反了貴版的版規 坦白說我被發了劣文之後也很錯愕 但我自己事後也檢討了 也接受你們的決定 之後過了九十天的期限後 我曾經寫信給你們兩位版主 可是沒有回音!!!! 隔了一段時間又再次寫信請求你們 我不覺得我的態度上有哪裡錯!! 可是你們為什麼要一直重覆的要我做"確認"的動作 好像我請求你們幫我解除是多為難的一件事!!!!!!!! 我相信我前面幾封信都講得很清楚 我會遵守貴版的版規 就算再犯 那就是我太白目 就是再接受你們的處罰而已 不是嗎? 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直問一直問 說真的我感覺很不舒服!!! 如果你們真的不高興 真的不願意幫我解除就明講 不要這樣刁難人 不需要這樣! =================================================================== 作者: hakunosen (傻君的太太)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Sat Jul 12 23:27:32 2008 好的、您說您不是嗆聲。 那麼、我也來回應您了。 就是「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 廣告文再犯是要永久水桶!!!」的嚴重性啊?!! 要發表文章我很歡迎啊、可是你要搞清楚啊, 這裡是「學術」網路,不是「商業」網路。 你在學術的網路打廣告,就說的過去嗎? 說不過去嘛! 可是你好像一直不清楚不能打廣告的嚴重性。 所以、也好心提醒你了。 結果被說成阻撓? 我要是擋住你不讓你復權,幹嘛還要一封封跟你回信啊 你有沒有搞清楚啊? 我檔你發言權我是會快樂?我會舒服? 你說嘛! 甚至我都把文件內容算是寫給你看了, 你只要「同意」並瞭解以後, 稍微更改在回信給兩位版主, 這樣、很難? 拜託、動個手一下好不好。 =================================================================== 作者: girl2100 (~*新魯冰花*~)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Tue Jul 15 16:41:15 2008 我明白你的意思 也許你覺得永久水桶的嚴重性很大 但對我而言 如果因為再犯而被永久水桶 那真的是我自己腦袋裝大便活該的 你懂我意思嗎? 我真的不是要來吵架的 坦白說我是一個非常非常不喜歡麻煩別人的人! 所以我真的很不想造成你們二位版主的困擾 我的想法很簡單 做錯事被水桶->期限到了請你們解除->再犯就隨便你們 這就是我很直接的想法 所以你們一直問一直問 讓我覺得 是不是"解除"會很麻煩 哎~~~~~隨便啦 我說了我不是來嗆聲或吵架的 = = 我只是很不想麻煩別人 造成別人的困擾 這是真心話! 其實這段時間雖然被水桶 我還是每次上站都會到hotel版看一下 只是偶爾"忘記" 想要推文的時候才突然記起被水桶的事 我平常也沒有想po文 就只是有時候看到別人的心得 有的自己也住過 所以想講一下我的心得而已 講了一大堆~~~ 我還是想請問一下 我現在這封信如果表明你們所說的"同意" 那算數嗎? 還是說 依然要重新各寫一封信給你們二位版主呢? 我同意同意 同意你所說的 如果再犯就把我永久水桶吧! 如果要再新寫信再跟我說一下囉! 謝謝! =================================================================== 作者: hakunosen (傻君的太太)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Tue Jul 15 16:45:52 2008 對我來說很麻煩啊! 看來你根本沒有準備好願意遵守。 等你自己願意遵守再來。 奇怪了、要不打廣告很難? =====對他最後一句很不爽…我不知道他哪隻眼看到我就是要再來打廣告的====== 作者: girl2100 (~*新魯冰花*~)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Tue Jul 15 19:48:23 2008 我想請問一下 你為什麼會覺得我就是要來打廣告的???? 我真的不懂我哪裡讓你覺得我要求解除是要來打廣告的! 我已經說了同意、願意遵守 如果真的不相信我 我已經說了 再犯就是按照你們的意思處理 我不懂我這樣說還有哪裡讓你們不滿意?! =================================================================== 作者: hakunosen (傻君的太太)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時間: Tue Jul 15 22:35:35 2008 那真的是我自己腦袋裝大便活該的 你懂我意思嗎? 我真的不是要來吵架的 坦白說我是一個非常非常不喜歡麻煩別人的人! 所以我真的很不想造成你們二位版主的困擾 我的想法很簡單 做錯事被水桶->期限到了請你們解除->再犯就隨便你們 基本上,就是不希望有廣告的事情再次發生, 這不是多一道手續? 要是還沒有準備好的心裡,怎麼會提出再犯的疑問? 「就是請你不要有任何再犯」的心理準備, 你要回答問題、分享住宿很歡迎。 但是、關於違反版規的事情就是真的不希望再來一次。 這樣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另外、我也一再重申, 「只要你準備好、將切結書寫寫記過來」,「把前封的文書內容改一下」 我們就可以幫你處理。 「我同意同意同意」? 這是切結書? 另外、你腦袋愛裝甚麼,不是我的事。 你開心就好。 =================================================================== 以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23.180
nekosan:版主只是要你重貼 只要關於德安....etc 210.208.47.22 07/16 16:14
nekosan:那些字句 稍作修改變成第一人稱作保證 210.208.47.22 07/16 16:14
nekosan:就可以解水桶了阿... 210.208.47.22 07/16 16:14
nekosan:你改版主的給你那些文章一下不就好了~"~ 210.208.47.22 07/16 16:17
girl2100:重貼? 我怎麼看不懂他要我重貼 = = 61.57.23.180 07/16 19:38
girl2100:他就好像一直鬼打牆把原本的東西又寫一次 61.57.23.180 07/16 19:39
girl2100:我就在想是要輪迴幾次啊.....>///< 61.57.23.180 07/16 19:39
nekosan:他重寫的東西就是要你寫的保證文..... 59.112.197.30 07/17 00:48
nekosan:你沒有附上隨信說明 版主也在信中說不受理 59.112.197.30 07/17 00:49
nekosan:你只口頭上說同意 誰知道你是在同意什麼 59.112.197.30 07/17 00:49
nekosan:只要是關於德安五十一號(即您所廣告的民 59.112.197.30 07/17 00:50
nekosan:宿)不管是回板友文章推薦此間民宿、詢問 59.112.197.30 07/17 00:50
nekosan:或是推文、在文章末段附上德安民宿的訊息 59.112.197.30 07/17 00:50
nekosan:、聯絡方式、網站等,可以從中與該家民宿 59.112.197.30 07/17 00:50
nekosan:、聯絡方式、網站等,可以從中與該家民宿 59.112.197.30 07/17 00:51
nekosan:有所關連的資訊,或是其他有廣告的嫌疑等 59.112.197.30 07/17 00:51
nekosan:都將會被視為從事廣告文行為的規範。 59.112.197.30 07/17 00:51
nekosan:他是要你複製這段文章並改第一人稱.. 59.112.197.30 07/17 00:52
nekosan:其同意以後行為將不再犯張貼廣告文章... 59.112.197.30 07/17 00:52
nekosan:第四封信跟最後一封信版主說的很清楚了啊 59.112.197.30 07/17 00:54
nekosan:他只是要你寫個切結書 範本都在那邊了 59.112.197.30 07/17 00:55
girl2100:OK,我了解了 現在看您寫的才了解210.192.184.160 07/17 21:54
girl2100: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看不出來他的意思210.192.184.160 07/17 21:54
girl2100:我重覆的一直看一直看就是看不懂210.192.184.160 07/17 21:55
girl2100:也許是他表達不清楚也許是我理解力不好210.192.184.160 07/17 21:55
girl2100:反正我是看您的說明才知道他到底要我幹嘛210.192.184.160 07/17 21:55
girl2100:非常感謝您210.192.184.160 07/17 21:55
※ 編輯: girl2100 來自: 61.57.11.213 (07/18 12:02)
nekosan:^^"我也是看完全部的信才知道的啦... 59.124.226.58 07/19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