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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不能代表回應..請不要自己揣測... 都回應了...還說不便代表回應....@@ 我今天指...明明是張貼好的資訊..分享給版友.. 但是因為做出警告的處分... 然後造成差異性... 所以追根究底...做出警告的人要負責才對... 再來就是BC是你們版主群(3個人)認定...是補習班 學校也可以有短期教學的業務.. 國外學校可以有語言學校業務.. 那照你們的想法...以後板上不能有學校資訊..教育展資訊... 認定是少數人認定...問題是大眾認定並不是如此... 只會造成大眾的不便..... 版友對版主提出問題,版主不回應版友...不知是否盡了版主之責呢? 但是卻已經施了權力,對版友做出警告懲罰...卻不願履行責任..回應版友問題, 另外我先前被浸水桶是事實... 但是明明規定就是沒有累計去年的...但是你卻累計了並且浸水桶懲罰影響我的權力 版規是你們訂的... 你一直跟我說版規怎樣怎樣...但是你怎麼不清楚版規..就先做出懲罰 做錯了...你有道歉嗎?還是其他版主來取消.... 你會說警告還在....沒取消..但是做出浸水桶處罰是事實... 我覺得很多問題是溝通的問題... 但是...你卻不願溝通...這是事實... 你有先看文章嗎?有去審查嗎? 再來我第一時間立刻寫信給你...至今你沒回過信...另外二位版主就可以... 為何不回信呢? 我知道這件事其實打擾小組長處理真的很浪費資源... 但是...因為..版主當事人不回信... 或許你很忙...但是如果忙盜版友提出問題都不願回信... 那真的...可以換人當當看... ※ 引述《missface ( 繁華落盡 )》之銘言: : ※ 引述《Merica (美加PTT幫幫忙)》之銘言: : : 而且版主貼的這樣的文章...更讓人懷疑為甚麼要幫代辦公司的活動貼文... : : 連審都不用審了...因為他是版主... : : 讓人不禁覺得好像是代辦公司的人...反正只要當版主... : : 我要怎麼po就怎麼po...別家po..就是廣告..... : (此句真是意味深長,怎麼覺得您認為您被判之違規屬補習班間之傾軋動作? :  您似乎自一開始便搞錯,且儘管板主群聲明再三,仍舊不了解被判違規的重點?) : 所以您到底是檢舉敝人,還是質疑英留板所有板主群? : 若是對於板務管理有所建議,應至板面發文,而非至小組板任意針對其中之一板主, : 接著將其他板主一起罵上,此非小組板之功用。 : 那若是懷疑另一板工Duarte,請您另起檢舉文, : 凡事一碼歸一碼,敝人非Duarte,不便代Duarte做任何回應。 : : 對事不對人才是真正的管理準則...(我上面這樣懷疑其實不好) : : 可是就像版主看我的ID..還有我在其他板上都曾主動公開說我服務的公司.. : : 所以我貼的文章都直接刪除...都是廣告...都沒真正去查驗文章內容... : : 雖然版主說..我沒在英國留學版宣示過...我名片檔版主他也看不出來... : : 但是...再給我警告處罰的時候...確實把我當作補習班貼的文...就是廣告來認定... : : 真的讓人覺得對人而不對事.... : 因本板板主群認為BC屬補習班代辦範疇,留學展是BC辦的,您要發文便需先行報備。 : 您自頭至尾便搞錯重點,本板板主群的確是對事不對人,您的違規正是文章內容違規。 : (另,實在從來沒看過您其他板的文章,您所待的補習班這麼重要大家都需要知道嗎?) : : 我張貼的文章...."英國春季留學展資訊"貼在.."英國留學板"上 : : 到底在哪不妥了...而且這對版友來說是很重要有用的資訊.... : 並未不妥。 不妥在於您並未與任一板主先,行,報,備。 : 是故,違反板規。 : : 老實說...版主給我的警告...只是讓我覺得..心情很遭.. : : 因為我提供分享有用的資訊給需要的人....重點沒有任何商業營利行為... : 沒有說您有營利。 板主群的重點在於BC開辦課程屬補習班,屬補習班範疇之下的 : 機構舉辦之任何活動,欲發文宣傳前皆需先行與板主報備。 : 是,您說您是別家補習班的; : 是,您發的是BC舉辦之活動的文章; : 是,您沒有從事商業行為。 : 但是,宣傳BC的活動,不管任何id欲發文,發文前皆需向板主報備, : 因為BC屬補習班範圍。 : 這樣您到底了解了嗎? : 您不停在您的帳號沒有商業營利,以及板主僅看id便認定上打轉, : 絲毫不正視板主群一再呼籲的重點,更加無限上綱指責本板所有板主以及板規, : 此篇檢舉文之重點究竟為何?若依然是處置不公,敝人已對處置做出所有解釋。 : 若是本板板規制定面向,那麼此篇檢舉文的意義到底是? : 另,敝人再度聲明,請您證明您一開始檢舉文所述內容"全部"屬實。 : 請舉證您於第一次違規時,板主AllenHuang是否真有您所聲稱的行為。 : 否則,未屬實之檢舉文,敝人懷疑其合理合法性。 : 針對此使用者之所有疑問敝人已盡義務做出所有回答。 : 此使用者不停規避敝人所提出之疑問重點,繼續與其不著邊際下去沒有意義, : 也徒佔小組板之空間。故,此篇為本次爭議案件敝人所發表之最後一篇文章。 : 之後不再對此使用者做任何回應。 : 謹待小組長做最後裁決,甚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2 ※ 編輯: Merica 來自: 61.216.1.72 (03/02 18:17)
linyian:沒報備就是違反版規吧 131.111.225.75 03/02 18:03
missface:正是,沒說您不能張貼,沒報備即為違規。 129.234.38.210 03/02 18:05
missface:另,敝人並未對您指稱之Duarte文章做任何 129.234.38.210 03/02 18:06
missface:回應,僅對您文章中與敝人相關部份做回應 129.234.38.210 03/02 18:06
missface:另外,請舉證回應敝人之質疑。以上,除不 129.234.38.210 03/02 18:07
missface:再發文回應外,亦不再推文回應。 129.234.38.210 03/02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