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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usoutensei 信箱]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標題: [建議] 板主豈可枉顧法理預留誣陷板友的濫權空間 時間: Fri Nov 18 21:23:15 2011 本人發文前 板規並無修改成網拍連結須劣退 (討論違法者劣退合理,網拍連結為何視同違法般惡劣而該退散?這也該解釋清楚。) 板主卻在板規修改後不久就回過頭去劣退我 成為本板開板以來首宗大冤獄 本人不服 板主竟稱板規並無規定「法不溯及既往」所以可以如此 我想應該不少板友是法律專家 學習日文是為了看懂日本法學文獻 你們觀此見解是不是跟本人一樣不寒而慄? 此惡例一開 以後只要板主對誰有意見 都能去他過往文章找可乘之隙 然後修改板規再回頭劣退他 誰能保證你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此事非同小可 板主必須立即修正此一偏差觀念與平反冤獄 若要如此玩文字遊戲就將「法不溯及既往」納入板規 (但不代表先前錯誤就不用補救) 給板眾一個交代與心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8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usoutensei (61.230.11.97), 時間: 12/06/2011 22:08:29
Grosjean:你先回覆多重ID阿,一直PO這個幹嘛 111.250.40.165 12/06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