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osjean:你先回覆多重ID阿,一直PO這個幹嘛 111.250.40.165 12/06 22:11
※ [本文轉錄自 musoutensei 信箱]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標題: [建議] 板主豈可枉顧法理預留誣陷板友的濫權空間
時間: Fri Nov 18 21:23:15 2011
本人發文前
板規並無修改成網拍連結須劣退
(討論違法者劣退合理,網拍連結為何視同違法般惡劣而該退散?這也該解釋清楚。)
板主卻在板規修改後不久就回過頭去劣退我
成為本板開板以來首宗大冤獄
本人不服
板主竟稱板規並無規定「法不溯及既往」所以可以如此
我想應該不少板友是法律專家
學習日文是為了看懂日本法學文獻
你們觀此見解是不是跟本人一樣不寒而慄?
此惡例一開
以後只要板主對誰有意見
都能去他過往文章找可乘之隙
然後修改板規再回頭劣退他
誰能保證你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此事非同小可
板主必須立即修正此一偏差觀念與平反冤獄
若要如此玩文字遊戲就將「法不溯及既往」納入板規
(但不代表先前錯誤就不用補救)
給板眾一個交代與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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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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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usoutensei (61.230.11.97), 時間: 12/06/2011 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