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
我剛才讀您Jul 9 23:50:13 2009發布的[公告] 旅遊玩樂風組規,才發現裡面的相關
規定:
2.版主:供新增版主之範本
請留職之版主推文附議方為有效之申請
版主資格依照生活娛樂館組規之規定
本組特有規定:若在本群組曾擔任過版主,擔任狀況不佳者
其適任資格由小組長認定
依照修改規則,不能碩及既往的原則,您原先的裁定是否沒有法律基礎?
該遴選乃經兩位板主同意,這樣的裁定難道沒有逾越兩位板主的看板管理權?
以上疑問還請小組長釋疑
※ 引述《Grosjean ((≧<>≦)>囧╦╦ˋ)》之銘言:
: 之前台端擔任AdvEduUK版主時
: 有使用者在申訴期間檢舉台端未經該使用者同意,於Beauty版張貼其相簿
: 經與生活娛樂館其他小組長討論後
: 故不適任版主一職
: ※ 引述《linyian (St. Catz College)》之銘言:
: : 想請問小組長
: : "之前在本群組有不良紀錄
: : 所以不適合擔任板主"
: : 不良紀錄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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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講件事情......
我回台北以後,一直在想你,
就想...... 問你說....我可以想你嗎?"
--<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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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