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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 我剛才讀您Jul 9 23:50:13 2009發布的[公告] 旅遊玩樂風組規,才發現裡面的相關 規定: 2.版主:供新增版主之範本 請留職之版主推文附議方為有效之申請 版主資格依照生活娛樂館組規之規定 本組特有規定:若在本群組曾擔任過版主,擔任狀況不佳者 其適任資格由小組長認定 依照修改規則,不能碩及既往的原則,您原先的裁定是否沒有法律基礎? 該遴選乃經兩位板主同意,這樣的裁定難道沒有逾越兩位板主的看板管理權? 以上疑問還請小組長釋疑 ※ 引述《Grosjean ((≧<>≦)>囧╦╦ˋ)》之銘言: : 之前台端擔任AdvEduUK版主時 : 有使用者在申訴期間檢舉台端未經該使用者同意,於Beauty版張貼其相簿 : 經與生活娛樂館其他小組長討論後 : 故不適任版主一職 : ※ 引述《linyian (St. Catz College)》之銘言: : : 想請問小組長 : : "之前在本群組有不良紀錄 : : 所以不適合擔任板主" : : 不良紀錄在哪裡? -- "跟你講件事情...... 我回台北以後,一直在想你, 就想...... 問你說....我可以想你嗎?" --<赴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