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x24627785:這裡能噓11/11 21:05
推 KurakiMaki:我也覺得該移到語言研究所,板名照舊JLPT11/11 21:36
→ sinrei:閱11/11 21:56
推 diskguy:贊成,我不是為了旅遊學日文...但是板名照舊JLPT吧11/12 00:44
推 Zerocks:贊成移至語言研究所分類 11/12 01:10
噓 jasonmasaru:你發什麼文阿?各位板友,此人在創板前還反對此板成立 11/13 01:09
噓 jasonmasaru:[建議] 將此人移至水桶 11/13 01:13
噓 samuraiboy:這裡能噓真方便,ave當初反對,現在為什麼還來這個版? 11/13 01:36
噓 samuraiboy:你自己再開個連署NihonJLPT板就好了吧?自己當板主吧 11/13 02:49
→ avemaria:噓人有很困難嗎?好驕傲似…噓得有道理才不簡單吧。 11/14 19:36
→ avemaria:當初因疊床架屋而反對此板成立,真成立後就不能來並提建 11/14 19:50
→ avemaria:言,甚至還該水桶?難道有人反對中華民國體制,就不能體 11/14 19:50
→ avemaria:制內改革?怎麼跟反對大東亞共榮圈的就活埋悶死、反對納 11/14 19:50
→ avemaria:粹帝國的就放毒嗆死這麼像啊?這豈是精英優位主義,簡直 11/14 19:50
→ avemaria:是種族優越主義等級的仇恨思想了! 11/14 19:52
→ avemaria:好想把也留日中的某J通報給日本防衛省或警察廳…太恐怖了…11/14 19:58
噓 angandtang:好好一個新版被鬧成這樣 11/14 20:33
噓 samuraiboy:太可怕了,還扯得到大東亞共榮圈,開始語無倫次了 11/14 20:36
※ 編輯: avemaria 來自: 61.230.12.144 (11/1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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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mesis0 (レイ) 看板: JLPT
標題: Re: [建議] 將此板移至語言研究院LanguageRes
時間: Sat Nov 12 14:50:08 2011
您好
在此簡短陳述我個人的看法
一、準備赴日留學的同學,應該都知道在日本留學,除了語言學校以外的任何學校
,包括專門學校、大學、研究所,都應具備日檢N2以上的證照方可成行。
原因是,這是日本政府在審查留學簽證時的要件之一。
二、日本的專門學校以及一部份的大學/研究所,在報考時也需繳交日檢N2以上證照影本
來證明自己有能力在日本進行高等專業課程的學習和論文的研究。
基於上述兩點考量,故本板分類歸列為留學相關看板。
此外本板討論方向還包括「日本留學試驗」的討論,並不是只能談日檢的話題。
三、由於國家研究院組務規定,直轄之看板不得存有商業行為,故本板在開板之時考量
同學有需要討論補習班/團報…等資訊之需求,決定於旅遊玩樂風群組開板。
旅遊玩樂風也有禁止商業行為之規定,唯細節上,考量與看板討論內容有關的範圍內
可由板主自行訂定管理辦法,做有限度的開放。
四、PTT站內也有「同一群組內不得開設相似性質看板」之規定,故當初申請開板之時即
未考慮在國家研究院群組內開板,以避免抵觸此一規定。
五、關於看板人氣一事,我個人的考量是,需要時間慢慢培養。
同樣設在旅遊玩樂風群組當中的語言討論板,尚有Toefl-IBT和IELTS看板。
這兩個看板的性質也是專門針對語言類別檢定考的討論板。
以討論的人氣和文章數量來說,都比日文板好很多。
所以我認為,不能單從開板群組,或者板名,來衡量一個板發展的情況。
更何況,許多熱門看板,很多人只是來看文章、或者趁亂打廣告,宣傳自家教材之類
願意參加討論或分享的,也只是一部份的熱心板友而已。
真要說的話,我個人較希望這樣的熱心板友能夠常來逛逛,一同灌溉這片荒蕪之地。
基於以上幾點理由,板名及看板群組不予更動。
或者,應該說想要改群組也是抵觸站規,改不了Orz
以上是我的看法,謝謝
nemesis0
--
當你不再有在台灣的優勢時,面對的就是活生生的考驗,
這時候態度很重要,自信也很重要,
有時你會被環境煩的要死,有時你會覺得自己有進步,
我想你可以好好想想你為什麼要出國,
如果想到的真都是負面的,最好先別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240.236.201
推 Rhevas:なるほど 11/12 15:02
推 problemcloud:推版主! 11/12 18:15
推 jasonmasaru:有的人就是邏輯差想法窄,以為創板者相關事宜都沒想到 11/13 01:17
→ tinybaby:可是多益和托福也都在語言研究院耶 11/13 02:44
→ tinybaby:我是覺得這在這裡真的蠻奇怪的,所以直接加入我的最愛就 11/13 02:44
→ tinybaby:好了,但這選擇蠻怪的 11/13 02:44
推 diskguy:我不認為提出質疑的人有什麼邏輯差的問題,而且多益托福都 11/14 11:28
→ diskguy:可以在那邊活得好好的@@"真的就怪了 11/14 11:28
→ diskguy:不過既然板主有板主的考量,那可以建議在NIHONGO板在新手 11/14 11:29
→ diskguy:FAQ裡面增加討論日檢請到JLPT看板,這樣讓需要的人可以從 11/14 11:29
→ tinybaby:我是不喜歡把舊帳和要不要移動混為一談 11/14 14:58
→ tinybaby:並不清楚過去發生甚麼事情 11/14 14:59
→ tinybaby:但分類在這裡就是很奇怪 11/14 14:59
推 avemaria:本人針對板主謬誤甚至矛盾之論點,一一以邏輯反駁推翻, 11/14 20:06
推 avemaria:我想反對我者,也當如法炮製,而不是如嘴炮窒… 11/14 20:09
→ samuraiboy:自己的謬論稱之為邏輯,別人的邏輯稱之為謬論 11/14 20:39
→ samuraiboy:ave可以再自大一點沒關係 11/14 20:39
推 avemaria:請問目前誰證明我的邏輯為謬論過? 11/14 23:06
推 samuraiboy:請問除了你之外,誰證明過版主的邏輯是謬論了? 11/14 23:52
→ samuraiboy:再說你要怎麼證明你有推翻板主的論點? 11/14 23:52
→ samuraiboy:好啦 你可以找SF來為你證明 哈哈 11/14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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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skguy (光碟小子) 看板: JLPT
標題: Re: [建議] 將此板移至語言研究院LanguageRes
時間: Mon Nov 14 12:30:47 2011
因為敝人才剛剛加入這個討論族群,大家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我也不明白
諸多不明白之事請多指教
以下只針對敝人看到、知道的部分提出想法
※ 引述《avemaria (緣)》之銘言:
: ※ 引述《nemesis0 (レイ)》之銘言:
: : 一、準備赴日留學的同學,應該都知道在日本留學,除了語言學校以外的任何學校
: : ,包括專門學校、大學、研究所,都應具備日檢N2以上的證照方可成行。
: : 原因是,這是日本政府在審查留學簽證時的要件之一。
: : 二、日本的專門學校以及一部份的大學/研究所,在報考時也需繳交日檢N2以上證照\
影本
: : 來證明自己有能力在日本進行高等專業課程的學習和論文的研究。
: : 基於上述兩點考量,故本板分類歸列為留學相關看板。
: 留日需要日檢,但日檢並不是為了留日的需要而存在,請勿本末倒置。
這句話其實我很贊成,因為我個人只是因為想認證自己的日文能力去考的
但是要說到留學用途似乎GRE也很多人是為了留學才去考的
不過GRE板似乎活得挺好的(?)
: 所以板主的思想是屬於精英主義,日檢板更應該為了有能力赴日留學高材生而服務,
: 而選擇犧牲其餘絕大多數單純日語學習者之權益亦在所不惜?
幹嘛這麼容易承認別人就是精英啊XD留日就高材生土博士就笨蛋?
其實也不會犧牲到單純學習者個權益啊...我也是就這樣從NIHONGO板找過來了
所以我會建議在NIHONGO板新手FAQ的地方留下JLPT板資訊,
加上真的有人在NIHONGO板問JLPT相關我想板上的板友會請他移駕此板吧
: : 此外本板討論方向還包括「日本留學試驗」的討論,並不是只能談日檢的話題。
: : 四、PTT站內也有「同一群組內不得開設相似性質看板」之規定,故當初申請開板之\
時即
: : 未考慮在國家研究院群組內開板,以避免抵觸此一規定。
英文學習有Eng-Class板也有GRE板,也沒有這樣的衝突,或許可以作參考(?)
: 日本留學試驗,不是在「JapanStudy」板討論更適合?怎麼又沒有相似性質之問題?
: 板主有在國家研究院群組板嘗試過開板可行性嗎?若無,如何能自我設限?
: : 三、由於國家研究院組務規定,直轄之看板不得存有商業行為,故本板在開板之時考量
: : 同學有需要討論補習班/團報…等資訊之需求,決定於旅遊玩樂風群組開板。
: 是嗎?那為何日文板之前長期存有商業行為時都相安無事?
: 事實上目前國家研究院仍有不少直轄看板允許商業行為,
: 足證此一規定乃屬柔性法,並無強制力與約束力,奈何又自我設限?
不過就我相當淺薄的觀察GRE板,還真的不太能深入討論補習班的事情XD
畢竟日文學習在台灣並不是學校教育的一環,往往我們都必須借助補習教育來學習
所以性質上又不能完全和英文學習相比較了,因此我認為這一點板主的考量是值得肯定的
: : 旅遊玩樂風也有禁止商業行為之規定,唯細節上,考量與看板討論內容有關範圍內
: : 可由板主自行訂定管理辦法,做有限度的開放。
: 同一論點也能自相牴觸…
: 更證批踢踢站方禁商規定徒形具文。
所以板主是說補習班/團報等行為而已啊XD
補習班/團報行為還是屬於偏商業行為,可是誠如我上文說的,日文學習往往藉助
補習教育,蓋不得已也!所以板主說希望可以「有限度」開放
站方禁商行為實施透徹與否我不予置評,但就服務想考JLPT或留學考試的人來說
有限度的開放一些事情讓大家可以更方便學習日文,站在善良立意上我個人認為無妨
: : 五、關於看板人氣一事,我個人的考量是,需要時間慢慢培養。
: 「大我」的考量是,需要對症快快下藥,而非私心自用、以拖待變。
妳應該是認為「小我」→留學族群;「大我」→全部的人
不過妳的發言就要說妳是「大我」這以我來說我就要跟妳說すみません了,我不是
「大我」我也不是「小我」
一些看板人氣都是慢慢養出來的啊,再說人氣這種事情除非全民都要考JLPT這樣人氣才會
跟熱門看板一樣大,如果JLPT只是小眾市場,再怎麼擺看板位置也很難有什麼人氣的
看板的人氣,我想不是重點,而是有JLPT考試需求的人能不能知道JLPT板的存在
沒需求的當然無所謂
所以我還是重複一點,想學習日文的通常會先去看NIHONGO板,那我們在那邊留下新手FAQ
或是請同時也是JLPT板板友不厭其煩的在那邊提醒有JLPT板存在來引導他們不就好了嗎?
(就這點我挺樂意去協助引導)
: : 同樣設在旅遊玩樂風群組當中的語言討論板,尚有Toefl-IBT和IELTS看板。
: : 這兩個看板的性質也是專門針對語言類別檢定考的討論板。
: : 以討論的人氣和文章數量來說,都比日文板好很多。
: 一來學習英文人數本就非學習日文者可比;
妳這句話沒錯,
不過如果比較Toefl-IBT、IELTS和Eng-Class的話,顯然比較多人考的Toefl-IBT人氣比
Eng-class好太多
: 二來怎知若他們也移駕語言研究院,人氣不會更高?
那妳怎麼知道JLPT板放這邊人氣會不會高/低?
: : 所以我認為,不能單從開板群組,或者板名,來衡量一個板發展的情況。
: 那就不用劃群組、想板名不是?
: 分類學、網路排序等領域也不用開發研究不是?
這分類學網路排序等等不是我的專業,這我不知道,但從板主提出自己的意見來看,
板主並不是沒考慮過國家研究院方面開板的可能,而且有提出國家研究院群組開板的問題
那就不能說他沒有顧慮到劃群組的問題
至於群組放置合理性負責評判的小組長都沒說話了,似乎也沒啥好說的(?)
: : 更何況許多熱門看板,很多人只是來看文章、或者趁亂打廣告,宣傳自家教材之類
: : 願意參加討論或分享的,也只是一部份的熱心板友而已。
: : 真要說的話,我個人較希望這樣的熱心板友能夠常來逛逛,一同灌溉這片荒蕪之地
: 人氣愈高,則你所謂的熱心板友相對才可能愈多,此也符合機率與比例原則。
: 反之,若安於現狀,甚至每下愈況,則愈可能沖淡熱心板友的熱情而出走,雪上加霜。
那順便來討論NPB看人氣會不會高一點(?)不是這樣說的吧XD
再說人愈多也愈多亂板敗類,妳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現況是這個板還很新,很難觀察出有每況愈下的狀況
: : 基於以上幾點理由,板名及看板群組不予更動。
: 我想方設法的,全是以理性邏輯去推導科學對策,以符合最大公約益。
: 但你似是而非,甚至矛盾的推拖理由,讓人感受不到解決問題的誠意。
: 倒令人覺得是處處在迴護「留學生」階級族類之利益,
: 而這,恰好正是你的身分,與權力所在的勢力範圍,巧合乎?
我不知道妳跟板主怎麼這麼熟知道對方幹嘛的
但看起來似乎我也很理性邏輯推倒(誤)科學想法
再說板主願意開這個板服務人群,他依照他的想法開板,好像也沒這麼說不過去
更何況小組長都給開了,似乎也沒關係吧(?)
: : 或者,應該說想要改群組也是抵觸站規,改不了Orz
: 只有為反對而反對才改不了,否則不用改群組,現狀一樣早牴觸站規,前已論證。
牴觸站規不是妳說得算
: : 以上是我的看法,謝謝
: 沒錯,只是你的看法,重要的是大家的決意到底怎麼樣,而不是一句不予更動就打回票。
版主有一句不予更動就把妳一棒打回去嗎(?)這我真的不曉得了
: 當初你設定自己只是過渡性質的板主,這麼重大的決策實不應由一個不確定因素來獨斷。
: 畢竟此板的誕生,部分緣由也是因為某些權力者專擅獨裁所造成的,不該再重蹈覆轍。
從頭到尾妳一直說留學生=權力者,
奇怪,到底妳的根據是什麼啊@@願聞其詳
至於板主是不是過渡性質,我想這跟他的決策正當與否不應該有掛勾
再說啦,當這個板板主有什麼好處啊?又沒薪水
: 本人提案此議題交付公投。
所以以我的想法,這個板放置位置的狀況,並沒有不合上面主事者(站方)
如果下面(板友)也覺得OK,那「合理性」這件事情也沒什麼好說的吧
不過以後這個板又有新的板友又提這件事情,我想可以設定看多久期限內可以再提出一樣
的議案,
畢竟時間久了可能這個議案在未來或許有不同的需求變成大家認同的議案
看要不要設定這個公投效用時間長短?
畢竟假設真的有人常常翻這件事情出來講對這個板也是困擾
以上個人意見,我沒啥權力只是站比較外面的鄉民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72.10
※ 編輯: diskguy 來自: 140.127.72.10 (11/14 12:34)
※ 編輯: diskguy 來自: 140.127.72.10 (11/14 12:41)
推 avemaria:nemesis0以日本留學板板主身分再開此板 故曰權力勢力範圍 11/14 20:30
→ avemaria:而本板之催生 部分起因於日文板主權剝奪鄉民公投選項權益 11/14 20:32
→ avemaria: 群 11/14 20:32
→ avemaria:禁商部分因其論點矛盾 所以根本為不是問題的問題 11/14 20:35
推 avemaria:只考慮而推測在語言研究拓開板不可行 而非「坐而思不如起 11/14 20:40
→ avemaria: 所 11/14 20:41
→ avemaria:而行』,亦非符合實證科學精神。 11/14 20:41
→ diskguy:所以妳沒看懂我的意思嘛XD 11/15 01:13
推 jasonmasaru:小芬只看的懂自己講的東西... 11/15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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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andtang (安安燙) 看板: JLPT
標題: Re: [建議] 將此板移至語言研究院LanguageRes
時間: Mon Nov 14 20:41:31 2011
※ 引述《avemaria (緣)》之銘言:
: 本人認為「日語能力試驗板」屬性較接近於「語言」更甚於「旅遊留學」
光從版名來看,JLPT又不單是旅遊留學用的,
他的用途可以是自我肯定或職場工具啊,
眼光何必這麼狹隘?又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有錢,且非得到日本去
: 蓋至日本旅遊者遠多於留學者
: 而旅遊日本並不須具備日檢證書即可成行
: 且準備日檢乃靜態苦讀之意象
: 欲搜索日檢資訊者實難以聯想至「旅遊玩樂」…
你根本就是在硬拗,我管你旅遊還是留學,都是你在講,
這邊還有許多專門針對JLPT的寶貴資訊,而不是專門為你而開的
: 故本板藏身於相關類組並不容易被尋獲及重視
: 此由本板訪客數及文章量甚少而足以得證
: 然會接觸日檢資訊者多半以日語學習者為主
: 若將本板改列語言研究院
: 並搭配將英文名改成「NihonJLPT」
你的英文程度可能不甚理想,Nihon跟JLPT的"J"根本是同義!
你翻成中文就知道多怪了
: 則排序將直接緊鄰於「NIHONGO」板
: 「目標」及「目的」皆非常顯見明確
: 相信能將本板人氣及效益發揮到最大
: 煩請板友多加支持及板主多加考慮
: 感謝
有心想查詢資訊的自然找得到,
又不像那些下三濫的網路拍賣,還要刻意在標題打上不相關的關鍵字
(ex:明明賣鋼彈,卻要在名字後面註明"非魔動王",讓搜尋的人浪費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4.120
推 avemaria:Nihon 跟 Japanese 同義??? 11/14 20:52
推 avemaria:不然改『NihongoTest』也行啊 11/14 20:54
┌─────────────────────────────────────┐
│ 文章代碼(AID): #1ElHPhzf (NihonBook) [ptt.cc] [建議] 將此板移至語言研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ihonBook/M.1321014891.A.F6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3 Ptt幣 │
└─────────────────────────────────────┘
可以不要鬧了嗎?
┌─────────────────────────────────────┐
│ 文章代碼(AID): #1EkxtomG (NihonBook) [ptt.cc] Re: [問題] 自學日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ihonBook/M.1320926706.A.C1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2 Ptt幣 │
└─────────────────────────────────────┘
明顯的商業行為
→ angandtang:噗......前者日本,後者也日本,你想跟我拗詞性的話 11/14 20:56
→ angandtang:何不將Nihon拗出形容詞型式"Nihonese"呢XDDDDDDD 11/14 20:57
※ 編輯: angandtang 來自: 61.224.174.120 (11/14 21:04)
※ 編輯: angandtang 來自: 61.224.174.120 (11/14 21:05)
→ gogop:你真的很缺人買喔!?一直打廣告...你賣我360我馬上訂購! 11/15 11:55
→ gogop:兩本書就賣3600真得太貴了= = 你為何不調整價格?? 11/15 11:56
→ gogop:推錯了SORRY~我是要推下一篇光速 11/15 11:57
作者 avemaria (緣) 看板 JLPT
標題 jasonmasaru政見違反PTT站規、ROC憲法、UN人權公約
時間 Tue Nov 15 20:29:16 2011
───────────────────────────────────────
※ 引述《jasonmasaru (MASARU)》之銘言:
: 大家好,由於現任板主nemesis0於近日表示暫代板主至12月底
: 又見到某些有心人士開始蠢蠢欲動
對板務有建議,就叫有心人士,
跟威權時代對膽敢提國是建言之有志之士,
動輒誣陷為顛覆國家政權之叛亂人士,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 故出馬競選下任板主以保護此板不受影響正常營運。
: 政見如下:
: 一、現行板規以及板務進行方式不見多數板友反對,本人將依現行方式進行。
: 二、本板一向以和為貴,本人對擾亂板上和平者從嚴辦理。
jasonmasaru曾在日文板以「噁心」、「豬八戒」、「賤鬼」、「流浪狗」、
「癡呆」、「馬桶水」、「無知」、「鄙陋」、「低下」、「低等」、「低落」…
等等大量輕蔑性言詞針對板友,並獲日文板主群庇護無事。
請問n君,或,若j君當板主,板務方針於輕蔑性言詞之標準是否將比照日文板辦理?
(nemesis0板主當時對日文板主群相關行徑並無意見,故一併請教之。)
: 三、本板雖對補習業者或出版品採較為寬容政策
: 本人面對某些自行出版之講義,未經審核之出版品將嚴格取締以免消費者權益受損
站規明定所有板規、組規、站規,皆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規、法律、憲法。
中華民國政府亦簽署聯合國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而強化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而成中華民國國內法。
以上一切成文法皆一再明令保障人類享有平等、生存、工作、表意、出版等天賦權利,
在出版法已廢止多年之際,請問j君憑哪條凌駕地球的銀河公約或宇宙法,
而得掌有審查他人思想或審核他人出版品之天父權力?
對了還有,j君還主張對於反對此板者,予以水桶之罰,相當於水牢之刑,
亦有如違反相關參政、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刑罰等規定。
: 四、對板主有意見者,不需連署本人必須辦投票進行罷免,若沒有其他板主
: 將板務交接新版主後下臺。(亂板目的則不會進行選舉)
疑?是不是有不少獨裁者,都以國家動亂戡亂等目的,而凍結人民選舉權?
: 若有板友認為以上政見是必要的,請投我一票,謝謝。
若有板友認為除了語言研究所那三位外,旅遊留學組也需要一位日板天皇,請投祂一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227
※ 編輯: avemaria 來自: 61.230.14.227 (11/15 20:35)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看板 JLPT
標題 【光速日語】24小時學會日文精準閱讀翻譯 免基礎
時間 Tue Nov 15 00:34:44 2011
───────────────────────────────────────
【奇摩】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Y246801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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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力:
【一】直接解讀台灣所有補習班部高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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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一】只會五十音,此外別無基礎但有決心毅力者。
【二】甫學不久,感覺進度慢如牛車,見樹不見林彷彿置身日文迷宮者。
【三】以前學過,然懾於其怪異錯綜之文法,半途而廢熱情不再者。
【四】稍具基礎,然苦於其詭譎複雜之文法,意興闌珊信心動搖者。
【五】文法久學不通渾渾噩噩,字句不求甚解得過且過,望長文興嘆者。
優點益處:
【一】萃取日文文法精粹,全面表格化、公式化、系統化、邏輯化,絲絲入扣又環環相扣
,易記、易學、易懂,終生難忘。
【二】課程精實精鍊,一氣呵成、一步到位,免除陷於學程冗長、零星散漫,而易造成的
記憶斷層帶與理解破碎帶之困境。
【三】事務繁忙人士,無暇緩慢上課累積字彙句型量(與學費量成正比),得經由短期修煉
,而畢生具備憑藉(電子)字典辭書便可臨時即時閱讀翻譯所需日文資訊之能力。
【四】經濟節儉人士,最佳自學方案,讓獨習之路順遂康莊。常有迷思,認為自己找書看
,便是省錢。對於字彙句型等,或許正確,畢竟難有老師比得上一本字典辭書的蘊藏量。
然而文法這東西,若無人帶領牽成,極易陷於渾沌困頓,讓學程滯礙拖磨,甚至疲厭棄絕
而廢,所謂時間即金錢,不知浪費凡幾,得不償失。如果文法自始暢達,不僅事半功倍,
由於句構和文脈之理解的深化,則更加有助於字彙和句型之記憶的內化,一舉數得。本課
程直接引導您步入日文堂奧的大門,免去苦苦摸索的生命耗弛。
【五】網路世界無遠弗屆、無虞盡竭,若本身相當懂得善用網路資源,偌大的網路日文資
料庫雲端教材,足以讓您訓練進階的日語能力,例如日檢、聽力等,當然前提是要能看得
懂。本課程助您迅速邁入質讀與量讀的階段,以厚植聽說寫所需之內容內涵,否則聽之如
雷、言不及義、筆下無物也枉然。
【六】若無法忘情於教室課堂之氣氛成效,本課程得以逕行銜接任何補教業之中高級讀解
班別,無須再糜擲時間金錢於初級。
【七】本課程包含文法破解、助詞詳解、敬語精解、文言文法簡表、口語簡略表現等等,
一切解讀各類形式的現代日語文書所需具備的解析技巧,殫力備至,絕無繁立名目以多收
費用之情事。
【八】價格超低廉!比很多補教業光初級就分好多期之中的一期學費還少。
函授方式:
【一】實體書函:速成心法,醍醐灌頂。
【二】電子信函:習作互動,疑難答解。
注意事項:
【一】教材每人每冊內容均有差異,譬如可能代換某例句或單詞等,若有違約或侵權等行
為,能立即辨識差異處與訂購人之連結,故請務必遵約守法(下標即同時成立上開契約書)
【二】本課程密集學習效果最佳,為激勵學員能儘速修畢,電郵問答僅提供收件後四個月
效期,問答範圍限於教材內容,以及教材確實修畢後之課外日譯中疑難。效期超過,本人
保留得將電郵帳號封鎖之權利。
【三】參加前請詳細溝通貴程度或需求適合與否,基於智慧財產權,教材一經交付完成,
恕無法退款。
試閱範例:
【一】敬語文法:http://www.hotimg.com/direct/Y72rKcy.jpg



→ musashi1006:有看過板規了嗎?要不要說明一下教材缺點? 11/15 00:37
→ musashi1006:(業代認定)若過度強調某家補習班/某種教材之優點,而 11/15 00:37
→ musashi1006:未能同時說明其缺點者,該id以業代認定之 11/15 00:38
→ sinrei: キターーーーー 11/15 00:39
→ musoutensei:可否舉例其他業者如何說明自身缺點以供敝人參考 謝謝 11/15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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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andtang (安安燙) 看板: JLPT
標題: R:【光速日語】24小時學會日文精準閱讀翻譯 免基礎
時間: Tue Nov 15 00:58:13 2011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Re: [檢舉] musoutensei濫發廣告站內信
時間: Fri Aug 5 06:36:47 2011
判決主文:
musoutensei 送法務站長審查,並建請處停權以上處分。
判決理由:
1.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未經本站
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屬一般違規行為。本板對於廣告情節嚴重,
或累犯之帳號,皆會多方考量是否加重處分,合先敘明。
2. 本案被檢舉人先前已因發送廣告信件遭本板開處罰單(#1E8Hqi_-案),今
又再度發送廣告信件,顯見其不願意配合本站站規,本站應考量停止對其
提供之若干帳號服務。惟 musoutensei 上站 156 次,發表 67 篇文章,
無劣文記錄,是否停權或砍除帳號,應由本站站長裁決,故將本案移送站長
審查,並建請對其處以停權以上處分。
3. 由本案證據觀之,被檢舉人之行為至少已符合廣告信之違規,為免影響擴散至
看板,預以罰單處分。
4.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26.127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25.227.226.127 (08/05 06:53)
→ longbow2:停權三個月處分。125.227.226.199 08/12 00:14
※ herospeed:轉錄至看板 AboutBoards 08/20 04:2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gandtang (61.224.174.120), 時間: 11/15/2011 00:58:13
推 musoutensei:我現在是依板規『合法』發廣宣文 不是發廣告信 11/15 02:09
推 jasonmasaru:某m又在扯性愛不等於性交的謬論了... 11/15 06:10
→ laiyihwa:但你還是被開罰單了啊,被開就被開,囉唆一大堆 11/15 10:21
噓 SorrowFollow:此與日文學習何干? 11/15 21:54
噓 SorrowFollow:要不要每個補習班老師都先公布有無闖紅燈罰單?無聊 11/15 21:57
→ sinrei:補習班老師教學跟闖紅燈罰單沒有關係,但是此人的廣告有被 11/15 23:33
→ sinrei:開罰過,又過來這邊廣告,當然有關係啦~樓上也蠻無聊的 11/15 23:34
→ laiyihwa:樓上看看他跟教材編者ip就曉得了 11/16 11:43
→ laiyihwa:闖紅燈跟日文無關,但他的教材跟日文學習有關,這也要扯 11/16 11:44
推 musoutensei:被開罰單然後呢?我都受過處罰了還想怎樣? 11/16 20:08
→ musoutensei:我還是因為angandtang和laiyihwa提出相關問題,我才去 11/16 20:08
→ musoutensei:信想提供協助,竟然就檢舉我,做人處事道理是這樣嗎? 11/16 20:10
→ samuraiboy:被質疑答不出來就刪推文?你做人處事的道理就是這樣嗎? 11/16 20:23
推 musoutensei:若是每篇廣宣文都去質疑的,才有正當性,否則恕不奉陪 11/16 20:58
→ angandtang:很抱歉捏,我管你做人處事,我不認識你 11/16 22:41
→ angandtang:加上你做生意就是要賺人錢,我們當然要謹慎 11/16 22:41
→ angandtang:違反站規任意廣告本來就你的不對,站方也做出判決 11/16 22:41
→ angandtang:你還要硬拗,講得你一副大善人,別人都誤會你一樣 11/16 22:42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看板 JLPT
標題 [建議] 板主豈可獨厚補習班又刻薄弱勢板友受教權
時間 Fri Nov 18 20:17:02 2011
───────────────────────────────────────
#11PhstD5(PttLaw)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之內容。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
板友在學習日文的過程中
可不是只有討論補習班的資訊需求
學習日文也不是只有上補習班一種方式
請問板主何德何能只准板友只可接觸補習班單一資訊?
板友為何沒有自主權與公平資訊權決定最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板主為何如此厚待補習班業者得在此板寡占謀利權?
板主可曾想過肢体不自由板友怎麼辦?
他們對於方便在家學習的私人家教或函授課程的資訊需求難道就活該不受重視?
而經濟不自由板友難道只能望補習班學費動輒數萬元興嘆
卻被迫無權接觸任何相對低廉又兼顧效能的學習資訊以滿足求知欲?
而就算沒有任何不自由
任何想自學就是不想上補習班的板友都有絕對的自由接收任何模式的學習資訊
而不是可能隨之而來的護航大隊:不爽不要來!
板主有個人熱心開板
自由授業師與自由出版人也有教學熱情以奉獻所長
而不是只有補習班業者獨享板主特別關照的金光銀閃暖洋洋的熱力
板主應立即修正板規以符合任何學習需求者的公共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86
推 aptt1787:版主應該立即永久水桶你及分身群!! 11/18 20:38
噓 Joan037:你到底在幹麻 就這麼想被電嗎= =? 11/18 20:54
→ musoutensei:想電人也要有本事講道理先吧? 11/18 20:56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61.230.12.86 (11/18 20:57)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看板 JLPT
標題 [建議] 板主豈可枉顧法理預留誣陷板友的濫權空間
時間 Fri Nov 18 21:21:57 2011
───────────────────────────────────────
本人發文前
板規並無修改成網拍連結須劣退
(討論違法者劣退合理,網拍連結為何視同違法般惡劣而該退散?這也該解釋清楚。)
板主卻在板規修改後不久就回過頭去劣退我
成為本板開板以來首宗大冤獄
本人不服
板主竟稱板規並無規定「法不溯及既往」所以可以如此
我想應該不少板友是法律專家
學習日文是為了看懂日本法學文獻
你們觀此見解是不是跟本人一樣不寒而慄?
此惡例一開
以後只要板主對誰有意見
都能去他過往文章找可乘之隙
然後修改板規再回頭劣退他
誰能保證你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此事非同小可
板主必須立即修正此一偏差觀念與平反冤獄
若要如此玩文字遊戲就將「法不溯及既往」納入板規
(但不代表先前錯誤就不用補救)
給板眾一個交代與心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86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看板 JLPT
標題 [檢舉] angandtang 無關文 破壞看板制序
時間 Fri Nov 18 02:51:33 2011
───────────────────────────────────────
站規: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1EmKYdQ- (JLPT)
本人之他板事務,已經結案期滿多日,與本板宗旨業務毫無關聯。
#1Emyiuov (JLPT)
本人之他板事務,正在進行處理當中,與本板宗旨業務毫無關聯。
angandtang板友一再轉錄無關本板之他板文且針對性明確,
顯然蓄意製造本人與板友間無關日語學習的無謂紛爭,
嚴重影響到其他板友的正常討論。
板規:
2.下列行為以刪文處理:
○與本板無關之討論內容
4.下列行為,原po或推文者水桶一個月:
○藉由發文、推文、回文等,破壞看板秩序,造成他人困擾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59
噓 samuraiboy:這次怎麼沒提ROC憲法、UN公約了? 11/18 03:59
→ musoutensei:提了你們看得懂嗎? 11/18 05:19
→ angandtang:更好笑的是你在本版"推廣"自己教材,企圖造福人群的那篇 11/18 08:59
→ angandtang:卻被劣退了,做錯事就要承認,不要只想著拖別人下水 11/18 09:00
板主用修改後的板規劣退修改前的合法文,誰才做錯事?不要只想著黨同伐異而沒是非。
→ angandtang:版主已經不希望再鬧下去,所以我也懶得再檢舉你 11/18 09:01
→ angandtang:要爽你自己去爽吧 11/18 09:01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61.230.12.86 (11/18 20:38)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看板 JLPT
標題 [檢舉] 非「補習班」之廣告文
時間 Fri Nov 18 05:04:4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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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REPvWJ
[閒聊] 日文通日檢推廣中心免費學日語言
在自我介紹說他們不是補習班,免費只限部分低階課程
#1EUoL-PO
[情報] 一青日語教室 10月份 開班課程資訊
台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查詢不到
#1EX3XleE
[情報] 夏天到日本當國際志工吧!
付費夏令營
#1EdyeyvM
[情報] 橫濱商科大學 來台招生
有在中華民國立案繳稅再說
#1EhaFYRV
[情報] 北海道東川町公辦短期語言進修課程招生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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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59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61.230.7.59 (11/18 05:41)
噓 laiyihwa:玩夠了沒?可以不要再鬧版了嗎? 11/18 10:05
→ xsonic:樓上你越是回應 他就是越要鬧 11/18 10:31
噓 samuraiboy:要鬧就給噓吧 11/18 11:22
噓 AlecThunder:你好棒喔給個噓 11/18 11:26
噓 samuraiboy:話說檢舉不是ave或SF的工作嗎?你是不是用錯帳號了啊? 11/18 13:28
噓 Reifly:為什麼一個好好的版要被這種傢伙鬧成這樣???? 11/18 15:10
噓 laiyihwa:因為他的野心被阻止了 11/18 15:20
作者 johjima00002 (城島) 看板 JLPT
標題 [閒聊] 光速日語..........
時間 Tue Nov 15 21:14:4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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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點進了"光速"日語的文法試閱去朝聖
但是不知是我資質駑鈍?還是國文理解能力不足?
連結2跟連結3,我看了好幾次才懂他在做什麼(連結1打不開)
但是怎麼感覺連中文我都有點不懂?
請問是否有人可以分享一下心得?
而且原來3600只能買到永久使用權?沒有處分權跟所有權耶!!
我想要自學的話,還是乖乖買有實物可確認內容
有鑑賞期,有實質所有權的好吧
至少當我不想要了,要丟回收ˋ丟垃圾筒或是拿給親朋好友傳閱
還是手頭緊時可以變賣現金,都隨我高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44.185
推 jasonmasaru:你這樣說等下會有61.230軍團出來噓你...11/15 21:18
無所謂啦,我只是看他吵的沸沸揚揚,所以去看看到底有多好。只是...唉..我資質駑鈍!
※ 編輯: johjima00002 來自: 114.37.144.185 (11/15 21:33)
推 angandtang:對啊,我沒看過有補習班或其他業者賣出的東西11/16 00:52
→ angandtang:會禁止買家二度轉讓的......11/16 00:52
→ yuna:光從試閱檔來看 其實可以看得出來他真的有下功夫去編這套教材11/16 06:06
→ yuna:但是編排真的有點…雜亂 初學者來念應該只會事倍功半吧 11/16 06:08
推 diskguy:不能二度轉讓也規定太多了吧= = 11/16 13:29
→ samuraiboy:從試閱檔選的例句看來,應該是從哪本書上抄下來的 11/16 20:26
→ samuraiboy:那不是他這個年齡會選的例句 11/16 20:26
推 jasonmasaru:可以辜狗一下江劍峰... 11/1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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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看板: JLPT
標題: Re: [閒聊] 光速日語..........
時間: Wed Nov 16 22:18:13 2011
※ 引述《johjima00002 (城島)》之銘言:
: 剛剛點進了"光速"日語的文法試閱去朝聖
: 但是不知是我資質駑鈍?還是國文理解能力不足?
: 連結2跟連結3,我看了好幾次才懂他在做什麼(連結1打不開)
: 但是怎麼感覺連中文我都有點不懂?
基本上敝教材之文法用語與系統,在傳統的基礎上而有所變更改良,
且為求精準,會先盡量逐字「直譯」,所以不習慣、拗口的情形可能在所難免,
但別處仍有「修譯、意譯」可供對照,適應後則不成問題。
: 而且原來3600只能買到永久使用權?沒有處分權跟所有權耶!!
: 我想要自學的話,還是乖乖買有實物可確認內容
: 有鑑賞期,有實質所有權的好吧
: 至少當我不想要了,要丟回收ˋ丟垃圾筒或是拿給親朋好友傳閱
: 還是手頭緊時可以變賣現金,都隨我高興
當然現成書市的日語學習教材汗牛充棟,任君挑選,
只是若把自行摸索、難分難解的時間成本,
與成效不彰、半途而廢的風險成本等計算下去,就未必划算。
: 推 angandtang:對啊,我沒看過有補習班或其他業者賣出的東西 11/16 00:52
: → angandtang:會禁止買家二度轉讓的...... 11/16 00:52
: 推 diskguy:不能二度轉讓也規定太多了吧= = 11/16 13:2
就我所知,至少吳氏日文和邏輯式速解日本語這兩家友業亦如是約定。
再說,其他補教業大多用的也是市面現成課本,無從有此問題,但其自製講義則未必。
: → yuna:光從試閱檔來看 其實可以看得出來他真的有下功夫去編這套教材 11/16 06:06
: → yuna:但是編排真的有點…雜亂 初學者來念應該只會事倍功半吧 11/16 06:08
我曾說過重要的是過程,結果只是次要。
速效的奧義在於文法表格公式與教程設計,商業機密實難公開展示。
初學者照我的系統與學程上下來,自然知悉熟習我的編排方式,無所謂雜亂問題。
: → gogop:兩本書就賣3600真得太貴了= = 你為何不調整價格?? 11/15 11:56
: → melissa1204:其實不便宜耶.... 11/15 11:07
如果這24小時改家教上課,以行情低標時薪500元來算就好,
學生須付出12000元,遠地則再加上通勤費等。
若以課堂方式,收個6000也不為過吧?但外地異鄉者仍多所不便。
但改以函授,不受時空限制,地球公民皆受惠,
收取微薄的智慧酬勞應該合理吧?
再以前述友業之相近課程來舉例:
吳氏日文 → 四本書 → 25000大洋
邏輯式速解日本語 → 三本書 → 8580大洋
我應該算佛心了吧?
若你要說他們還有連線光碟,是線上(預錄)教學,
但此時對學生來說重要的反而是結果,
既然達到的效果差不多(當然我自認我的系統更勝一籌),
什麼方式上課很重要嗎?(要達到他們要求的電腦配備可能又要花不少錢…)
其實現在各類科目的函授或線上教學,很多都不比課堂便宜,
若硬要以教材實物的成本來衡量,他們不知比我暴利多少倍了。
不投入書市自然有個人的考量,且我主要也不是賣書,而是賣「智慧(技術、訣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5.15
噓 angandtang:吳氏敢公布師資、教材成效、教學方式,你敢嗎? 11/16 22:37
→ angandtang:雖然他商業行為也很重,但人家就是舉得出例子 11/16 22:37
→ angandtang:比你在那邊空喊有多厲害來得有說服力 11/16 22:37
對不起,我真的不敢先開價學費「八萬」,再請人交付學習心得才得減免學費。
我才草創不久,而學員將來要好評負評都隨緣,至少比用都沒用過就憑空詆毀的好。
→ angandtang:我光是看到那些你開的分身給自己好評,就覺得你還真敢做 11/16 22:38
不可諱言,我是從同一屋簷下的親友開始試驗並推廣,難道要他們為了你,
再多花錢去各自牽網路才能上PTT貼文?抱歉,沒有那麼多閒情與閒錢。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61.230.15.15 (11/16 22:54)
→ yukimura0420:原來他們都只能在"同一個地方"上網 我笑了 11/16 23:33
使用者通知信件之備份:
作者 nemesis0 (レイ)
標題 [通告] 您己被檢舉多重ID
時間 Mon Dec 5 19:58:09 2011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avemaria musouten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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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您好
請在72小時內至 L_Traveling板說明是否有同人持有或使用帳號的狀況
以免權益受損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11.218.170
以上,請小組長協助調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11.218.170
※ 編輯: nemesis0 來自: 118.111.218.170 (12/05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