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ambd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pplasma (Vincent) 看板 Gay-studies 標題 人權基本法三步曲 打造同志「台灣夢」? 時間 Sun Nov 2 19:07:28 2003 ────────────────────────────[←離開] [PgUp] [PgDn] 人權基本法三步曲 打造同志「台灣夢」? 【同志新聞通訊社2003/10/31專題報導】 2003年10月27日,台灣媒體第三度以顯赫的標題報導,披露政府的「人權基本法」草案將 帶給同性戀結婚、組家庭、收養子女的權利。但這一次不同的是,或許因為時值陳總統獲 頒國際人權聯盟人權獎,迫切需要台灣政府推動人權的進步光環,因此「台灣成為東亞第 一個賦予同性戀結婚權」成為世界轟動的消息。似乎,一個美麗的同志人權「台灣夢」已 經編織完成。 為了呼應如此光明的消息,國際各大媒體記者頻頻追問:難道你們一點都不高興嗎?對台 灣同志運動團體不捧場,沒辦法吐出歌誦政府德政的溢美之詞,反而開始分析本地政治和 解釋這個法案複雜的「真相」,感到非常不耐煩。其實,與其說國外記者不明白為何台灣 同志得到許多國家同志奮鬥數十年仍難如願的權利竟然沒有歡欣之情,不如說國外記者不 明白的恐怕是,竟然有國家連八字都沒一撇的政策,都敢大喇喇地到處宣傳。 「真是夠了!」同志團體看著三年內收到的第三張芭樂票,心中非常憤怒。政府拿著同志 婚姻當招牌,人權大話吹噓到國外去,而實際上,台灣究竟有哪一條法律給予同性伴侶如 異性夫妻一樣的權利呢?作為社會的一份子,台灣能有被國際媒體正面報導的機會,我們 當然很高興,但是誇大不實的人權包裝,影響的不只是國際聲譽,更嚴重擾亂台灣同志運 動行進的腳步。 近年來台灣政府利用政黨惡鬥局勢,對於各種社會運動長年經營的議題,隨意拋出口惠實 不至的提議,用沒有兌現日期、沒有推動計畫的粗糙支票,廉價換取群眾永遠心存感激與 支持--期待終有一天美夢成真;不歡喜買帳的團體就被扣以反對進步新政府的大帽子, 這樣拆解運動能量、分裂社群的模式一再重複操作,已經造成台灣許多社會運動陷入困境 。人民不應該被視為只能為政黨抬轎的轎夫。同志運動要拒絕成為政治惡鬥下犧牲的棋子 ,就得從期待從上而下的權利美夢中醒來,站在人民自主的立場,穩健地走出自己的同志 平權路。 ;33;41m認識「人權基本法」草案;m ;33;41m魔術帽裡人權變來變去變不見? ;m 2001年,法務部突然對媒體宣布,為落實人權立國主張,已完成了「人權保障基本法」草 案的草擬工作。草案內對同性戀權益化約為組成家庭、收養子女;曾有媒體誤以為該草案 將使同性戀者獲得結婚權,法務部特別出面嚴正澄清組成家庭絕非「結婚」,扼止了同性 結婚權的討論空間。研考會也立即發表調查表示「國人對同性婚姻不認同」。 2003年7月底,政府再度宣布新版「人權基本法」草案已由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擬定完成。 m 參酌許多國際人權標準的新案,將性別、性傾向納入禁止歧視之列,亦明訂結婚、組織家 庭、收養子女、工作平等權。然而內政部、法務部旋即放話表達總統府版陳義過高的反對 態度。 2003年10月27日行政院宣布完成「人權基本法」兩個草案版本的整合,並希望趕12月完成 立法。面對國際媒體大大宣傳台灣同性婚姻合法,政府這次倒是沒有任何澄清。 可是仔細閱讀資訊有限的國內新聞報導不難發現,所謂整合版對於「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 家庭及收養子女」的規定,不就是2001年法務部所提出不完備、傾向保守的版本嗎?「原 件」跟「掉包」這一來一往間,鈔票變冥紙,平平叫「人權基本法草案」,立場、內容差 很多。 如果,一聽到政府對於同志表達了善意,不論內容如何,同志們都應該高興,那麼,性質 相似、卻越來越模糊的善意表達了三次,再多的興奮也該用完了吧?! 此外,行政院長還表示同性戀自組家庭「必須有相關配套措施,否則不宜貿然施行。」同 一個政府,一個人扮白臉猛畫大餅,一個人扮黑臉頻頻解釋這個不等於那個,兩個立場從 左到右相差不只十萬八千里,「善意」的標準如何檢驗? 從2001年到2003年底,我們等到的卻是政府選擇了一個保守的版本,而尚且遑論這個保守 版本是否會通過,政府對這部位階彷彿高如憲法的人權基本法的立場,竟然是沒有配套措 施便不施行。未來同志社群在要求任何公民權利時會不會發現,沒有一項權利會因為「人 權基本法」得到任何幫助,甚至發現在立法精神上,早已設下限制、排除了解釋的機會呢? 我們要名實相符的平權法 2001年法務部提出「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之時,同志團體已表達「人權基本法」的研擬 不應閉門造車,在忽視台灣同志的真實生活處境和社會俯拾皆是的歧視現況下,忽視數千 項因婚姻關係而來的權利以及在工作、就學、社會參與等等層面的(反歧視)平等權,僅 僅把同性戀者權益特殊定位在組家庭、收養子女上是極為不當的。 台灣在國際上有多麼看似華麗的同志人權外衣都沒有意義,生活在台灣的同志們依然需要 面對社會的歧視、惡意和冷漠,以及法律的不承認。教育部版國語辭典對於同性戀的定義 竟是「多為幼年期性別角色認同不良所造成」,所舉例句:近年來有人主張不應將同性戀 視為疾病,只能視之為性心理異常;在同志團體出面抗議之後,依然沒有改變。另外,警 政單位對同志場所與刊物的不當臨檢和查扣,在同志舞會強制抽血檢驗愛滋等等,政府種 種歧視作為,與宣稱的尊重、保障同性戀人權根本是背道而馳。 真正具有人權理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清楚弱勢人權議題,是不能以民粹的方式對決的;有 反省能力的政黨,也應該了解社會運動是社會改變與進步的力量,勇於接受挑戰。同志運 動長期追求的是一個得以自由表達自己的空間,一個真正平等、符合社會公益的社會。希 望下一次台灣同志人權在國際引起注目時,是令人真正感到敬佩的人權成就,而不再是不 堪深究的爛把戲。 m -- 心痛比快樂更真實 愛為何這樣的諷刺 我忘了這是第幾次 一見你就無法堅持 孤獨比擁抱更真實 愛讓人失去了理智 會不會是我太自私 拒絕更寂寞的日子 放不開 也看不見未來 難得這種不完美 才是愛情真實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