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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88A013XX 看板] 作者: chouhen (天光雲影共徘徊) 看板: B88A013XX 標題: [公告] 二.體育空間協調會議 時間: Wed Jun 26 00:56:50 2002 一.概說:本會議乃總務長基於5月16日審標會議上之共識,於5月29日在總區召開體育空間 協調會議.顧名思義,會議之重點在討論補償法社學院同學喪失體育空間之方法. 以下將就會議重點作扼要說明. 二.會中討論: 1.經調查醫學院體育資源(體育館.室外籃球場 排球場 網球場等)使用狀況及法社學院 運動性社團練習使用時間: 1.1現在醫學院體育館及其使用時段應延長並加以切割(所謂延長,指較原來之6:30pm~9:30 pm延長為6:00pm~10:00pm;切割是指將延長後之時段切成6:00pm~8:0pm0及8:00pm~10:00pm 兩個時段),如此不但增加了可使用時段,亦可將此可使用時段撥與法社學院運動性社團使 用.(若以籃球隊每週練習時數6小時~8小時計算)可紓解45%~82%的運動人口. 之所以提出這個構想,在於我們經過調查醫學院體育資源使用狀況後,認為醫學院並未充分 使用體育資源;抑且在考慮到"法社立場=綠地球場被拆=完全喪失體育空間(從100%-->0%) ;醫學院立場=稍微忍耐=釋放出可有可無之時段"的情況,及不增加學校經費,體育活動應 "就近為之"(誰願意坐車大老遠到別的地方練球??)方能提昇運動品質的思考下,我們提出 了這個方案.此案一經提出,總務長立即裁示可行(並表示將多出的時段的三分之二劃歸 法社學院),但醫學院的盧國鍾主任立即"強烈"表達其心中的不滿.總務長於是裁示,將 請法社學院,公衛學院,醫學院,依師生比例重新計算分配醫學院體育資源,至於如何分配?? 具體成果為何??將於後天召開的體育會議中討論. 1.2事後醫學院自行召開了內部的體育會議(沒有法社學院參與),作出許多與本次體育空間 協調會議相左的決議,但其不具任何拘束力,相關可參閱東穎(timega)所po的文章. 2.總務長提示將拆除男16老舊合作社以闢建籃球場或攀岩場,對此與會者皆表示強烈之 反對,總務長裁示將此案提付男4及男16社同學表決.若表決通過,則於公衛大樓興建前先 闢建之;不通過則此案不行.但須注意,籃球場緊鄰宿舍,造成之噪音及震動將惡化生活 品質,對此案本人持否定之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71 ※ 編輯: chouhen 來自: 140.112.214.171 (06/26 01:10) ※ 編輯: chouhen 來自: 140.112.214.171 (06/26 01:15) ※ 編輯: chouhen 來自: 140.112.214.171 (06/26 01: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