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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ba (ONIZUKA)》之銘言: : ~~~~~~~~~~~~~~~~~~~~~ : 不會吧......為什麼好好的一個寓教於樂的體育活動報名費要這麼多ㄋㄟ? : 我想,一般人舉辦這郭活動,只不過是能讓大家動動身體...... : 再而而呼朋引伴三五好友練練默契........ : 自從系學會公佈三對三鬥牛活動這個好消息,已經聽到身邊許多法律系系胞反應 : 他們說剛開始看到這個活動時,真的好興奮又很高興.......... : 因為本系以往僅有組系對抗賽而無如他系所舉辦的三對三鬥牛..... : 但在看下去時,卻發現報名費要這麼貴,別系也頂多五十、一百意思意思..... : 甚而報名費昂貴者,在比賽當天如有出賽亦會退費......... : 正所謂醉翁之意不在酒ㄚ~~~~~~~~~~~~ : 但是現在,因為有報名費這個報名條件,使得有許多本來對籃球充滿熱誠......... : 對系學會所舉辦的這個活動予以感興和好評的同學、學弟妹望而卻步....... : 如此一來,舉辦這個活動不就失其讓大家同樂這個初衷嗎??? : 所以,小弟再此po這篇文章,希望系學會的幹部能夠再三熟慮深思....... : 是否在報名日期截止前,將報名費這個門檻降低...... : 而能讓許多對打籃球有興趣的系胞不會因報名費過高而失去參與機會!!! : ^_* 我也覺得報名費用太貴了 報名費是一定要收的,否則可能會失去應有的秩序! 但是這樣的一個報名費用,實在不是很適合! 畢竟學會辦這樣的活動,不在於謀利! 相反的,若是能把報名費用再降低一點, 相信既能維持秩序,也不會使有心、有興趣想報名的同學,望而卻步 希望學會能夠再斟酌一番!衷心期望活動能夠圓滿成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csun65.c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