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件事,我也認為孟宜的作法有不妥之處!!今天,法律系系學會的功能
是什麼?難道不是保障並維護法律系學生權益的組織嗎?連這最基本的上課之權
都沒辦法保障!更何況上課的品質?人家管院會保障他們學生的權益,為何我們
就像不設防的城市一般,每節課都要為沒有位子擔心?為什麼都要在一小時前就
要去佔位?這樣算哪門子公平?我們雖然歡迎外系來修我們的課,但自己總該
有個優先權吧?今天我們是必修,他們是選修,這樣清楚的情形還需要用什麼推論
來證明嗎?雖然孟宜本身或許沒有決定權,雖然我們都知道問題的癥結在於老師的
態度,但我認為孟宜可以不需這麼....!今天,我跟孟宜絕對沒有什麼利益衝突,也沒有什麼
私人恩怨,我是支持她的,系學會的人都看的見,但是我必須要把我的立場就事論事的
表明出來!今天這件事,不僅本人不舒服,至少我知道有非常多的同學覺得受到不公平
的待遇!現在最重要的,其實是我們應該如何爭取到原本應該是屬於我們的教學資源
與教學品質,如果孟宜認為我們應該心胸寬大一點,接納外系生來修的話,那我們只好
以自己的力量來向老師爭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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