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secuted (日出)》之銘言:
: ※ 引述《oioio (英倫情人)》之銘言:
: 身為一個對孟宜的個性還算認識的人,我以為他的態度,應是不出意料的
: 但,身為法律系學會副會長,我不得不說,今天處理的態度,的確容易招致不滿
: (對不起囉﹍﹍﹍不過我還是會長死忠支持者)
: 原因:今天系學會最另法律系學生疑惑的,是學會這個組織存在的價值
: 很多人感受不太到學會之存在,感受不到我們為同學做了些什麼,所以同學們不交會費
: 不屑學會,不參與學會。甚至說:學會的存在,是多餘的。
: 而,這正是我們,我們的學長姐們,一直以來遇到的問題,說不定連pd擔任會長時,
: 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 一年級時,我們只需忍受民總的擁擠,一週一次。二年級,每天一次,至少。
: 舉目四望,只有不到一半的同學是熟面孔,換句話說,其他人都是外系的同學。
: 對外系同學不會有什麼意見,但是我們不爽沒位子,不爽必須在必修課時擠,選修課擠
: 這問題討論可能已久,甚至可以牽連到轉系﹍等問題。
: 上課品質低落,改卷品質低落(許宗力老師說的),上課意願低落。
: 系學會的確無法做什麼,會長沒辦法作什麼,至少無法改善「實質」的擁擠情況
: 但是,在今天這種難得的,許宗力老師欽點的場合,可以用比較「婉轉」的語氣
: 不必「過度」刺激外系學生情況下,惠而不費,讓同學們『爽』一下。
: 發洩一下積鬱的鳥氣。
: 因為,我們是『法律系』學會,基於法律系同學的存在而存在的自治團體。
千少一昨天沒上網(稀奇吧!其實是不知道為啥連不上來…)
果不其然,
這件事情果然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
說實在的,
昨天,
會長就坐在千少一左邊的左邊,
沒有適時地向會長表達千少一的看法,
是不是本身也該負起一些連帶責任呢?
也許,大家看到平常的千少一,
是傭懶、溫溫的樣子,
但是,千少一覺得,
昨天那種情況,
要是千少一是會長,
絕對會站出來吼回去的!
那個學生跩啥啊?(千少一慎重評估是否該稱他為「學生」,什麼態度啊!)
姑且不論其他,站起來用手直指教授的鼻子罵,千少一要是教授,
第一個先刪掉他的名字!!
外系的權利?
笑死人了!
電腦出錯不能改?
君不見我們有多少同學選上了通識卻被強制退選!!
我們要去修管院的課就要受到百般刁難,
憑什麼法律系就要門戶大開?
講難聽一點,當然就如同宗謀學長所言,
這些人根本是等而下之的。
哪有自己系上教授開的課,
本系的學生上不到的道理!!!!!!!
真的是本末倒置!!
昨天,
千少一被逼到法7教室去看電視實況,
那種上課品質真的是令人難以苟同!!!!!!!!!
螢幕上都是反光,根本看不清處!待在那種環境,真的是昏昏欲睡。
試問,那間現場的教室,坐了多少有沒有修這門課都無所謂的外系、旁聽生?
千少一還看到那間教室裡還有一個媽媽級的社會人士,是個連學費都沒繳的人!
總之,昨天的行政法上得頗為光火。
其實,昨天晚上也和會長通過電話,不過因為沒上網看過,
所以以為這只是千少一個人的感覺,因此沒有適時反應。
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給孟宜的壓力太大了。
但是,這正是一個會長所必定面臨的壓力啊!
不然,我們要會長幹嘛?
也無怪乎在法律系學生的眼中,
系學會是個不知道有何用處的組織。
在我們需要有人站出來代表我們說話的時後,
我們要的不是這樣的回答!
千少一也知道,
孟宜的個性,不可能說出重話,
但是,系學會長的孟宜,必須有別於平時的孟宜!!!!!!!!
就像現在,網路上的千少一,火爆的語氣也有別於平常和同學們嘻嘻哈哈的千少一!
不同的場合,本來就該恰如其份地扮演不一樣的角色!
話是重了點,但這也是一種期許。
我們要的是有魄力的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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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傾向原則】╚╯,正如一把尚方寶劍,重新劃定言論自由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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