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們為什麼要到課堂上上課,
至少我個人認為是要親身感受老師們對法律的熱情,
如果只是要學技術層面的東西,
相信自己自修,或補習效果都可能更好,
大家也知道,哪個老師有在該學期教完課程的.
在我們不斷的鼓勵雙修.輔系.辦理碩乙班之際,
有沒有考慮我們法律系自己本身所應有的風格,
的確在這個流行科技整合的時代,
一個懂得他方面專業的法官.律師.的確更有助於司法裁判,
然而,這麼多的人,是抱著什麼心來念法律...
我並不保證當初考進來的同學,
念法律的志向便多麼崇高,
然而,同學們經過幾年的教育,
多少也可以培養一些使命感,
雖說這些聽起來很八股,甚至被認為這就像提倡"心靈改革"一樣的愚民.
曾有老師認為法律系變為第一志願後,
學生不肯花心思去思考,只念國考要考的,
然而,這是整個教育制度的問題,
在這此際,大學老師的想法.觀念,其實是有助於同學去思考.建立自我的,
但,前提是我們不要變成"國立補習班".
太過龐大的班級,
滿室陌生的同學(基本上一.二年級時,即使三組混雜上課也沒有如此感覺)
讓我有回到高中置身龐大補習班的感覺,
老實說,法律系讓人越念越沒有歸屬感,
或許不少人都不需要吧!
算了!
何必杞人憂天,我只是個過客,
況且,佔位子我也不會佔輸人,大家來耗,看誰比較多時間來浪費,
反正我整日無所事事,又沒什麼大目標要做,
會發發牢騷,是因為最近的"行政法"事件,
再加上,幾天來老是被雙修的同學問修誰的課,比較不容易被當,
最讓人不爽的是,有些雙修同學還覺得延畢很不需要,
哇勒!我光念法律便覺得很多選修課沒選,很可惜了,有人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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