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aw-Affair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基本上,我們為什麼要到課堂上上課, 至少我個人認為是要親身感受老師們對法律的熱情, 如果只是要學技術層面的東西, 相信自己自修,或補習效果都可能更好, 大家也知道,哪個老師有在該學期教完課程的. 在我們不斷的鼓勵雙修.輔系.辦理碩乙班之際, 有沒有考慮我們法律系自己本身所應有的風格, 的確在這個流行科技整合的時代, 一個懂得他方面專業的法官.律師.的確更有助於司法裁判, 然而,這麼多的人,是抱著什麼心來念法律... 我並不保證當初考進來的同學, 念法律的志向便多麼崇高, 然而,同學們經過幾年的教育, 多少也可以培養一些使命感, 雖說這些聽起來很八股,甚至被認為這就像提倡"心靈改革"一樣的愚民. 曾有老師認為法律系變為第一志願後, 學生不肯花心思去思考,只念國考要考的, 然而,這是整個教育制度的問題, 在這此際,大學老師的想法.觀念,其實是有助於同學去思考.建立自我的, 但,前提是我們不要變成"國立補習班". 太過龐大的班級, 滿室陌生的同學(基本上一.二年級時,即使三組混雜上課也沒有如此感覺) 讓我有回到高中置身龐大補習班的感覺, 老實說,法律系讓人越念越沒有歸屬感, 或許不少人都不需要吧! 算了! 何必杞人憂天,我只是個過客, 況且,佔位子我也不會佔輸人,大家來耗,看誰比較多時間來浪費, 反正我整日無所事事,又沒什麼大目標要做, 會發發牢騷,是因為最近的"行政法"事件, 再加上,幾天來老是被雙修的同學問修誰的課,比較不容易被當, 最讓人不爽的是,有些雙修同學還覺得延畢很不需要, 哇勒!我光念法律便覺得很多選修課沒選,很可惜了,有人竟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h46.s104.ts.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