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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樣一篇文章會引起這麼大的回響 我很高興有這麼多和我一齊關心自己權利的人 有人問我是不是和會長怎麼了 但正如同我所說的......對事不對人 兩者適必須分開的 在昨天寫文章之前我一直猶豫 這樣做會不會得罪人 但是回頭想想-------"自己的權利要有自己來捍衛" 一聲不吭的人才是獨善其身 我想說的是會長並不是箭靶 但是身為系學會會長的身份 必須注意到自己的一言一行 因為那並不只代表你自己 系學會沈寂了有好長一段時間了 該是你們向大家證明你們自己的時候 你們作的好我們不會吝惜掌聲 但是如果作不好我們也不會客氣的! 會長要有自己的擔當-------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140.112.21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