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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我附議 說實話 對今天ㄉ兩位候選人我個人是都認同ㄉ 因此我本來選擇ㄌ不投票 可是後來有人希望我能去投 唉唉 於是我還是去投ㄌ... 但為啥知道我本來是沒去投票ㄉ呢 嗯嗯 簽名ㄉ本意可能是簽收那張選票ㄉ意思吧 不過應該還能處理ㄉ更好 ^^ ※ 引述《Augusta (練字去嘍!)》之銘言: : 剛投完票, : 該蓋章的都蓋了章, : 該投到票箱﹝紙箱?﹞的也丟到票箱了。 : 不解的是, : 為什麼投個票還要簽名? : 看那本子上參差著一排排不同筆跡的簽名, : 好像在簽花名冊還是黑名單什麼的...... : 我想, : 身為法律系學生, : 投票選舉系學會會長是我們的權利, : 但反過來說, : 消極的不去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也是種權利。 : 今天用個小冊子登記有去投票的人, : 反過來說就等於點出了哪些人沒有去投票。 : 這對於有些根本不想去投票選邊的人來說, : 是不是可能造成當事人隱私的侵犯? : 或是根本上說來已經違反了選舉的秘密原則? : 因為兩邊不投可以代表的是第三種選擇的可能啊! : 更別說那個小冊子大喇喇地攤在桌面上, : 任何人都可以去翻閱, : 完全沒有保密性可言...... : 對此,想請教作為選委的學長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