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我附議
說實話 對今天ㄉ兩位候選人我個人是都認同ㄉ
因此我本來選擇ㄌ不投票
可是後來有人希望我能去投 唉唉 於是我還是去投ㄌ...
但為啥知道我本來是沒去投票ㄉ呢 嗯嗯
簽名ㄉ本意可能是簽收那張選票ㄉ意思吧
不過應該還能處理ㄉ更好 ^^
※ 引述《Augusta (練字去嘍!)》之銘言:
: 剛投完票,
: 該蓋章的都蓋了章,
: 該投到票箱﹝紙箱?﹞的也丟到票箱了。
: 不解的是,
: 為什麼投個票還要簽名?
: 看那本子上參差著一排排不同筆跡的簽名,
: 好像在簽花名冊還是黑名單什麼的......
: 我想,
: 身為法律系學生,
: 投票選舉系學會會長是我們的權利,
: 但反過來說,
: 消極的不去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也是種權利。
: 今天用個小冊子登記有去投票的人,
: 反過來說就等於點出了哪些人沒有去投票。
: 這對於有些根本不想去投票選邊的人來說,
: 是不是可能造成當事人隱私的侵犯?
: 或是根本上說來已經違反了選舉的秘密原則?
: 因為兩邊不投可以代表的是第三種選擇的可能啊!
: 更別說那個小冊子大喇喇地攤在桌面上,
: 任何人都可以去翻閱,
: 完全沒有保密性可言......
: 對此,想請教作為選委的學長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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