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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us (想喝咖啡的瞌睡蟲)》之銘言: : 看看當今律師,有那個是褒多於貶的 : 看看當今檢察官,辦案效率又有多好了 律師之所以褒多於貶, 是因為他賺當事人的錢, 當事人的錢少了所以不爽. 不想被賺錢不要打官司不就好了??? 不懂法律找專家被坑錢是活該! 就像不懂水電被水電工人騙是一樣的道理。 在這法治社會不花功夫去學點法律常識的是自作虐,不知反省自己只會罵律師。 更渾蛋的是, 官司打贏了, 嫌律師收的勝訴費用太高, 官司打輸了, 說自己白請律師. 說來說去還不是為了錢! 出錢的格調就比較高? 狗屁! 檢察官之所以辦案效率不佳, 是因為工作量大, 犯罪型態複雜偵辦費時,而且人手不足。 犯罪案件多是社會出問題, 犯罪型態複雜化是罪犯教育提昇的必然結果, 人手不足是國家法務政策的問題,干檢察官屁事??? 而且如果律師. 司法官在你心目中的地位這麼差,你先前為啥還有考法律系的打算? 難道你想考進法律系以後出來當律師或司法官好扭轉律師或司法官的不好印象? 不過依我看,以你發文章不注意選字,回文章不注意發言人是誰(細心不足), 還有該講的話不一次講完(思考不夠周延)的表現看來,你還是別來的好。 思慮不周,細心不足的人不適合唸法律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19.s64.ts3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