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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 : : 法律系學生在學時被記申誡一次 : : 【原因是過失違規將圖書攜帶出館二次....前後間隔一年餘.... : : ...依圖書館規定記申戒一次】 : : 對於將來考國家考試,司法官和律師資格,有沒有影響??? : : 問了一些同學....答案各不相同... : : 可否請台大同學指點一下??? : : 謝謝大家..... : 傷腦筋,會版老是有人來問法律問題, : 以後乾脆版名用「法律諮詢免進」好了。 其實我很少來逛「會版」,因為如果稱它為會版的話。就一個普通人 來說,他也許只是幫其他同學、朋友,想要解決令他們煩心的事情, 不太可能有錢去找個律師,還是認識個邱聯恭。這個時候他該怎麼辦 呢?承大家看得起,這個時候想到了台大法律系。可惜邱老師帶領的 法律服務社,廣告作的不夠大,不是每個人都會知道這個東西。很自 然的會來到這裡,帶著可能是困擾他們長久的問題,在絕望中找一絲 希望。這就符合「人性」與其像其他版上一些八八卦卦,打打屁屁, 何妨讓這裡多這樣一份這樣法律討論的氣息。有思考的機會,也許對 當事人可以提供些許的幫助。誠然,這樣的幫助也許很有瑕疵,很有 可能越幫越忙,法律服務社的老師與學長姐是不是也應該來看看呢? 我不知道服務社有沒有在這裡設版,好像連e-mail都沒有。網路是一 個管道,符合人性的管道。「法律諮詢,請進」。 -- Beyond man, something exis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KevinPlus.m4.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