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發生在我自己父親的身上,我想從被害人的立場來請問
案例:
十一月17日早上約7:20在凱達格蘭大道的斑馬線上,甲被一轎車撞
跌坐地上.後來被車主送至台大急診處,車主替傷患付完醫鶿費後即行離去.
一個月後,甲康復了,且又找到原車主,於是要求車主精神上及肉體
傷痛的賠償十萬元,而且還要登報道歉;但車主只答應兩萬元的慰問金....
學姊,請問
1.車主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2.甲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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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ogyne (偽善時代˙模糊選擇) 看板: LawAffairs
標題: Re: 我有一個很緊急的問題,請各位法律系高材生幫幫忙!
時間: Sat Dec 26 18:38:29 1998
※ 引述《Jackym (我來自陽明)》之銘言:
: 這個案例發生在我自己父親的身上,我想從被害人的立場來請問
: 案例:
: 十一月17日早上約7:20在凱達格蘭大道的斑馬線上,甲被一轎車撞
: 跌坐地上.後來被車主送至台大急診處,車主替傷患付完醫鶿費後即行離去.
: 一個月後,甲康復了,且又找到原車主,於是要求車主精神上及肉體
: 傷痛的賠償十萬元,而且還要登報道歉;但車主只答應兩萬元的慰問金....
: 學姊,請問
: 1.車主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 2.甲的要求是否合理?
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與非財產上的,財產上的
例如工作能力喪失、醫療費用支出、財物毀損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通常
是由法院酌定,而且往往不會比財產上損害賠償數額高。登報道歉是用在
名譽權的損害賠償上。車禍似乎沒有任何名譽權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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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法學家必須順其自然,他的工作必然面臨每一種真理、每一種認識
所遭遇的命運:開始之際,被譏為異端邪說,最後則被貶為陳腔濫調。
他所享有的,只是這兩極之間短暫勝利的喝采!........Schopenhauer
...《Die Welt als Wille und Vorstel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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