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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那天開會我忘了和大家報告研系學會結論了 有些之夜的夥伴們可能有在lawcamp看過則則PO的了 簡而言之就是先貼公告觀察兩周 若未改善再採登記制(確保法律系優先使用的狀況下) 但是請問大家 由於目前系辦尚未公告 周報中學權的部分要把這個決議寫出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