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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學年度台大法律系第一次班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時間: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晚上六點整 地點:法交誼廳 主席:法律系學會會長    陳伯翰 出席:法學組一年級班代表  楊勝安    司法組一年級班代表  黃泓勝    財法組一年級班代表  金鼎    法學組二年級班代表  鄭又瑞    司法組二年級班代表  孫少輔    財法組二年級班代表 張郁昇    法學組三年級班代表  林佳儀    司法組三年級班代表  王貞元(代理班代表出席)    財法組三年級班代表  胡則威    法學組四年級代表   林昶燁    司法組四年級班代表  劉怡莎    財法組四年級    (未出席) 應出席班代表12名,實出席11名,出席率91.7%。 紀錄:法律系學會副會長  李昆峰 會議討論決議如下: 一.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 在確認2002/10/22班代表大會對於課堂座位所作出的決議文 並無更動後,先以該公告通知同學。 再著,倘課堂座位問題相當急迫,則系學會將於選課結果出來, 並得老師同意後,請教學助理協助排座位。 倘課堂座位問題仍有公告釋出後觀察期的需求, 將在選課結果出來兩個星期後,諮詢該年級三班班代的意見, 決定是否排區塊(補充一),亦或是排座位,甚至是維持現狀。 目前系上各年級課堂上有座位問題者如下: 大一:黃昭元 憲法    陳自強 民法總則 大二:郭振恭 親屬    黃榮堅 刑法總則    黃茂榮 民法債編總則 大三:曾宛如 公司法  (具急迫性)    邱聯恭 民事訴訟法    劉宗榮 保險法 大四:曾宛如 證券交易法(具急迫性) (補充一:因為法律系各組向心力大,因此以組為單位,藉組上的團結力,以保存組上的座 位,詳情請洽各班出席代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