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 引述《trooper (Absorbed.)》之銘言:
: 應該不是鼓吹,而是一種少數自認為菁英的人所為少數暴力。所運用的不外是
: 語言的技巧與魅力。
後半我能瞭解,但學生以為這應該還沒有到達「少數暴力」的程度?
畢竟BBS上的言論所能影響的程度有限(刺激雖然存在,但有幾人能夠感受),
而且發話者多是說給自己爽的(因為想說而說,有能力去說),
只是丟幾顆種子在沒施肥的土裡,任它自生自滅,因緣際會下才能抽萌出幼芽。
這樣子說是有力,其實似乎也沒有多有力。 有點迷糊了。
(不過上述的也只是種語言遊戲……唉 果然是嬉戲……)
: 不過當自他關係在閱讀文章時發生的話,就會發現一個很奇妙的現象。
: 一般而言,我們因他者的存在而感到自我,所以自我絕對不是他者,不過另一方面,
: 因為自他關係不是先驗的存在,於沒有自他關係時,只有自己而已,所有客觀上存在的
: 他者,都僅是自己的東西而已。
: 一旦自他關係發生,而自己與他人間產生絕對隔離(你永遠無法知道他人的心理系統
: 的內容)時,自己就會產生焦慮,想要回溯到自他合一的原初狀態,或完全支配,或
: 完全奴隸化。雖然絕對的自由與支配是不可能的,但是正因為有這種原初的慾望,所以
: 絕對隔離的自他,也會形成密切的連鎖關係,這就是溝通,也就是社會的根本。
: 而法律僅是這個溝通系統的一個綱要(規範)而已。
: 當BBS上的閱讀不能產生回歸原初的慾望時,秩序不會產生,也不會運作。其當然的結果
: 就是沒有溝通的絕對隔離。
意思是說因為不能忍受看似被貶低,而產生抗拒→占有的欲望不會浮現,
因此當了隱形人或是用了他人言語作自足的藉口,
所以自然沒有與少眾溝通的可能,所以也不會有規範的形成?
那作為這個論証的前提(能否忍受?),這又是由何決定的呢…
還是說之前所言的逃避也是另外一種滿足支配欲望的方式(相對的而非銫對的)?
: : 其實我蠻好奇的一點是,到底我們學生在選課時依斷的憑據是什麼?
: : 一堆老師開課、一堆學長姐的黃金組合,那到底最後的那一刻的選擇是怎麼定的?
: : 「我(不)想上這個老師的課」 這裡頭的價值判斷是什麼?
: : 如果小堅哥開課、PD也開課,就一個兩者都沒上過的準大二而言,
: : 這應該是個1:1的印象才是啊,
: : 為什麼小堅哥的課就是會爆滿呢(他人的論述影響力真那麼大?還是多數的合理化?)
: : 這也是一種規訓吧…。
: 估不論規訓的問題。既然BBS上的秩序不是實體社會上的秩序,那其選擇溝通對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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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姑論一下嗎?^^; 總覺得有許多龐雜的規訓存在,只是無法清楚言說。
: 規則即與BBS上的資訊無關了。至於實體社會上的溝通秩序其規範內容如何,則應該
: 不是我所能干預。基於自私的觀點,我鴕鳥地認為自己僅存在在BBS的資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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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切還是只能碰碰運氣?
: 稍微難了一點,希望你能夠理解。
我似乎有點懂得片段,又不能抓住整體的架構(果然是個弱)。
: 還有你的問題不是技術性問題,而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
: 其實在共筆論爭時已經得到了一次的證實。
: 記不記得我曾在共筆論爭時說過一句話,BBS的論爭不代表公聽會,而是一場遊戲。
: 公聽會或其後的院務會議才是真實社會裡的溝通,其結果是事前就已經預測到了。
: 其實嚴格說起來,公聽會與院務會議也不是一種溝通,而是一種確認奶嘴的儀式而已。
: 不過好笑的是當時有些焦慮地參與BBS討論的個別大眾,其所為那種急迫地想要隔離
: 少眾的態度與發言,雖然外表上具有溝通的面貌,但是實際上卻是一種想要切斷
: 所有溝通的最終道德論述。
: 你有沒有發覺那些都不是對事的發言,而是一種對人撇清關係的論斷。
: 回去班版精華區看看過去的共筆論爭的紀錄,相信你會發覺這件很有趣的事。
當時就隱隱約約有這種感覺,
只是這些個別大眾的言論,不是只是一種鴕鳥式的心態而已?
而且他們能切斷的,也只是個體與少眾之間的互動(他人的連繫應該不會影響到),
所以我當初看過的時候也只是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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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教授。
不正連線的文章寫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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