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RU (ASARU)》之銘言:
: 這不可能有用的
: 當初為了曾師公司法的決議
: 只是到了下學期的票據就已經一點用都沒有了
: 就連同時期的邱師民訴 林師刑訴 都充斥相同的問題
: 只要人沒有滿到像當初曾師公司法那樣一堆人沒有位子坐
: 就會一直維持這種以一本小六法或是一本筆記本占位的狀況
嗯嗯 如果是這樣的情形
學姐可以直接把那本小六法或筆記本拿到旁處擱放
等所有者把它拿回去
畢竟小六法與筆記本甚至是小小的立可白都不是包包
既然不是包包就代表無人佔位也就是說可以自由入座
同學們尊重這項決議就是尊重自己的決定及人格
我還是樂觀的認為同學們可以作到尊重自己的地步
最後我想說的是
fight for your right
: 這個決議想要貫徹
: 我大概這輩子都看不到
: 法律系的學生素質不可能提高到這種地步的
: ※ 引述《NTULAWSA (願系學會與你同在^^)》之銘言:
: : 鑑於法律系課堂上同學佔位置之泛濫及方式之不合理
: : 因此將去年班代大會的決議拿出來提醒大家
: : 請大家尊重班代大會的決議,近日亦即將召開班代大會。
: : 若有問題請向班代反應,於班代大會時討論。
: : 但是上次班代大會的決議在更改之前,為了讓大家能夠安心的上課而不必為下堂課
: : 而提前離開教室奔波,請大家共同遵守,謝謝:)
: : 系學會
: : 作者: NTULAWSA ( 10/23 學術 課程) 看板: Law-Affairs
: : 標題: [公告] 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
: : 時間: Tue Oct 22 22:41:54 2002
: : 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於今日與各班班代討論後,達成下列三點共識:
: : 一、座位是否有人使用,以包包為準,其餘一律視為無人使用。
: : 二、上課鐘響5分鐘後,沒有人坐的座位,即使置有包包,仍可自由入座。
: : 三、如上課人數超過教室所能容納數量,旁聽同學於上課前10分鐘內方可入座。
: : 上述共識,凡法律系所開設之課程自即日起皆適用之,請同學共同配合。
: : 台大法律系學會 NTULAW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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