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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calyouth (No Inferiority)》之銘言: : 首先感謝今天能夠來幫忙書展的同學 : 也因為制度的創新而造成大家的不適應在這裡也向大家道歉 : 有些同學們會認為為什麼書展要多一套訂購單的手續? : 而且價錢是不是跟劉老板書展後的價錢相同呢? : 還有,明明去年書展就不錯啊~為什麼今年弄成這樣? : 有關採取訂購單的因素如下: : 1.若購書的金額數量太大 可以之後付款 : 2.由於國際會議廳地下室(包括 桌球桌以及法交誼廳)無法租借 : 因此勢必將書籍移往教室,然而囿於書展的人力有限,是故僅擺 :  樣書於教室之中,透過訂購單到國際會議廳地下室取書。 : 再來,有關價錢方面: : 由於劉老板以往皆有學期初一個月的特價期間,會使同學們誤以為書展只是把劉老板 : 的特價時段向前挪。但是書展的價格因為估計書展的人潮是以團購的價錢賣出。 : 雖然有些書因為囿於廠商給劉老板的價格已過高,因此會有跟書展後價錢相同的情形發生 : 但是,平均下來,每本書會比劉老板特價期間還要便宜0.5~1折。 : 再來,有關創新原因: : 歷年來系學會都希望能夠透過跟廠商合作,以最低價錢的方式直接回饋同學。 : 但是鑑於以往書商不願壓低價錢來回饋同學。 : 因此,系學會今年決定不與書商合作。 : 除非書商肯壓低價錢,要不然他們是無法再進駐台大法律系的書展。 : 最後,有關今天的問題: : 由於是創新的作法,因此有許多方面因為與劉老板溝通以及認知上產生了差異。 : 造成即使有人未持有訂購單仍然享有書展的優惠,有關這點已經跟劉老板溝通過。 : 明天開始,若未有持訂購單者,劉老板將拒絕與該者的買賣。 關於這點似乎頗有疑問,書展是以優惠價額與平時購書作區隔,但這頂多   只能限制劉老板不能以書展的優價價額賣給直接購書的人,而不能限制劉老板   不可以賣書給直接購書的人;我覺得系學會的作法很有問題! 更何況,為可非得把優惠限制在書展上呢?如果系學會想服務的是法律系   學生,那麼在作法上可行也適當的是,讓法律系學生在這段期間去劉老板那兒   都能以優惠價額買到書;但是現在的作法不像是為服務法律系學生,反像活生   生是在為系學會自己的活動造勢,甚至造勢的結果還必須以沒去書展買書底同   學的權益作犧牲,這未免太過霸道! 總之,我覺得這次書展系學會很用心是沒錯,只是眼光不要太狹小. : 系學會一向秉持著最快最直接的方式讓同學們能夠在系學會所舉辦的活動中有所收獲, : 今年書展方式的改變亦是朝著同樣的目標前進。 : 系學會謝謝大家的愛護與支持,有不足的地方。系學會一定會盡力去克服。 : 在這裡,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帶著自己的學弟妹一起來書展 : 謝謝大家^^ : 伯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4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