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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會好: 我是基法二的學生,王祥豪。 法律系第五會議室是由系辦管理借用事宜,最近約預約情形有失控的現象:目前每 週週日下午時段,已被同一人預約讀書會用,而且一直到年底。第五會議室雖然沒 有限制用途,開讀書會的風氣對法律系學習風氣功不可沒。但是,沒有限制的另一 個面向就是希望大家要自律,要互相尊重。 第五會議室除了讀書會以外,還有供許多研究中心開會使用,泰半是研究計畫。我 不想在這邊討論「讀書會」或「研究計畫」的公私之別、孰先孰後。研究計畫也未 必是週週開,但我們在借用第五會議室時,就算是定期、時間已固定,也不會這樣 一路到底通通借滿,如果我們搶輸了,那就摸摸鼻子認了。 但這種把往後連續數個月,一直預約到記事本盡頭的行為,是否需要修正一下? (我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行為) 希望系學會能代為反應。就我所知,法服社辦的借用者雖限於社員,但預約至多 也是一星期前左右;法律與社會科學院總務分處的事務組管理教室、會議室借用, 預約最長可至三個月。場地借用依照使用目的的不同,都有一定的預約期限。 第五會議室沒有類似規定,你大可以從一月一直預訂到十二月。如果為了管制少 數不知自律者,下場就是失去更多的方便,大家糟殃。我也不希望最後大家要借 用第五會議室變得綁手綁腳。 希望系學會能釐出一個共識來。如果這件事提到院務會議討論,有個硬性規定下 來,大家都不方便。 謝謝! -- 腦袋有問題的人從來不會承認自己的腦袋有問題。 那麼,現在我偷偷誠實和你說喔…:「我的腦袋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77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9 12:51)
kickme:收到,我們會幫忙處理。謝謝你! 10/19 13:33
wei101101:樓上是我們的學權部長 謝謝你的反應 10/19 13:36
ddkitten:挖屋 我的直屬學長 你好你好 10/20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