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旨
為培養法律人寫作及研究的能力,特設本獎學金。
二 申請人資格
法律系、法研所就讀學生。
三 申請程序
請檢附論文及履歷一份,向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提出申請。
(郵寄或e-mail:lcshr@lcs.com.tw 張小姐)
四 評審方式
採取論文比賽方式。
1 字數 15000至20000字
2 本次題目從下列領域自選其一
一 證券交易法或公司法
二 租稅法
三 證券化
四 國際經濟或貿易法
五 公共工程
六 保險法
五 名額及獎額
三名,每名獎學金三萬元整。
六 受理申請
請於九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寄出。
七 經該所核定後之得獎者,將逕行通知,並舉行頒獎典禮。
台大法律系辦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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