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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ei101101 信箱] 作者: wei101101.bbs@ptt2.cc (wei101101.bbs@ptt2.cc) 標題: [聊天]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5/9開會紀錄 時間: Thu May 10 11:33:16 2007 作者: wei101101 (成熟穩重的大學生) 看板: goplayer 標題: [聊天]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5/9開會紀錄 時間: Thu May 10 11:27:04 2007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5/9開會紀錄 出席人員:陳慶鴻 時瑋辰 梅興弘 詹凱晴 許仁碩 黃仲曦 許菁芳 形式部份 一 座談會的定位 應該是討論的最後階段 是否太早進行? 可以用其他方法讓同學了解 座談會是否必要手段? 二 座談會時間 是否來的及準備? 再之後更接近期末是否不適? 三 教授的定位 是否要教授出席? 是要獲得教授的意見? 是要希望教授與立委吵架? 四 結論 改到5/21那個禮拜選一天 教授能不能參加不考慮 立委的優勢是行政 教授的優勢是學術 我們的優勢是因為我們是學生 可能無法提出很深刻的研究批判 但做為未來的主體 我們需要表達我們的意見 場面的控制要注意 五 工作 (一)主張的擬定 1.找更多人來討論和發表意見 工作板:ptt2 goplayer板 許仁碩管理 信箱:ptt/ptt2 ntulawsa帳號 詹凱晴管理 email (?) 詹凱晴管理 公告:時瑋辰 找學長姐:陳慶鴻 找外校:時瑋辰 找他系:詹凱晴 2.搜集資料 訪問教授:詹凱晴 搜尋論文:梅興弘 (二)時間 5/10 與立委會面 告知我們的情況 問他方便的時間 5/13 意見資料搜集截止 5/14-15 擬定主張 5/16-18 連署 5/21-25 某一天座談 實質部份 一 問題 1.司法官素質差 專業不足 2.法律倫理 3.太不重視實務 4.國考 二 討論意見 1.司法官專業不足? 應該加強(1)再職進修(2)專家參審 審判的三階段(1)事實認定(2)法律邏輯(3)價值判斷 現在問題多在事實認定部份 但法官不應該也不可能是全能的 主要任務應該在後兩階段 不應加強第一階段而犧牲法律專業 更何況即使法官有相關專業 也不能以法官為準 還是要以專家意見 且專業分庭各庭法官有限 變成在選擇法官 2.太不重視實務? 第三年就實習 法律修習時間短 法學研究會退步 我們是法學教育被殖民國 很可能因此無法學專業研究 雙修輔系 延長年限? 3.國考 總量管制不保障(?) 讓市場淘汰(?)開放名額 考上不一定有錢賺 4.立委提案 手段無法符合目的 提案文不對題 歡迎大家給予回應 一起參與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61.229.148.13 wei101101:轉錄至看板 ntulawsa 05/10 11: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