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bertFagott (Ich lerne Deutsch !!!)
看板Law-Affairs
標題[問題] 之前「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三點共識」是否繼續適用?
時間Tue Oct 19 19:42:34 2004
今天約10點整抵達曾宛如老師國私教室時
教室座位已被許多同學用書本、講義(夾)佔滿
我即自行選擇一座位 將書放進抽屜 坐下
後來我左邊的佔位同學很不客氣的說:
「同學,這是我佔的位置。你怎麼可以坐!」
還試圖要我把位置「還」回去
我就只好跟她「辯」
雖然我還是「保有」原座位 心情已經糟到不行
旁邊那位同學還故意大聲跟她朋友說「要佔位就早點來ㄚ!」
又說 「別人有都這樣佔」 「曾老師並沒在國私這堂課宣布不不可佔位」
雖然自己也是法律系一員 但此時對法律系的印象已壞到極點...
現在只是想確定 以前與各班班代討論所達成的「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三點共識」:
一、座位是否有人使用,以包包為準,其餘一律視為無人使用。
二、上課鐘響5分鐘後,沒有人坐的座位,即使置有包包,仍可自由入座。
三、如上課人數超過教室所能容納數量,旁聽同學於上課前10分鐘內方可入座。
目前是否繼續適用?
確定的話,我就要把這份文件印出來隨時攜帶...證明用...
(這問題似乎一直是身為法律系學生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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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d to escape
The city was sticky and cruel
Maybe I should have called you first
But I was dying to get to you
I was dreaming while I drove
The long straight road a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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