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llady (衝衝衝)
看板Law-Affairs
標題Re: [問題] 之前「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三點共識」갠…
時間Mon Oct 25 13:41:15 2004
※ 引述《Devilarea (死亡)》之銘言:
: : 一、座位是否有人使用,以包包為準,其餘一律視為無人使用。
: : 二、上課鐘響5分鐘後,沒有人坐的座位,即使置有包包,仍可自由入座。
: : 三、如上課人數超過教室所能容納數量,旁聽同學於上課前10分鐘內方可入座。
: : 目前是否繼續適用?
: : 確定的話,我就要把這份文件印出來隨時攜帶...證明用...
: : (這問題似乎一直是身為法律系學生的悲哀...)
: 希望大家以後碰到這些同學
: 就不要客氣的把他東西拿開坐下去吧
: 這是經過班代大會決議通過的
: 也是藉機給他一次機會教育
: 畢竟權利還是要自己去爭取的阿~~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建議不僅是在班代會上決議
更要注意宣導工作..例如在每堂課的黑板上寫或者請各班代宣導
我是覺得前者比較好..因為很多人是不參與班會的
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有次我跟佔位的人說這是法律系的規定
他居然很兇的回我哪有這種規定..
班代大會的立意很好..但是如果大家不知道..實行的效果會大打折扣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93.221
→ Augusta:究竟是系學會的權威呢?還是同儕壓力? 218.169.67.66 10/25
推 localyouth:與權威無關,請稱它為對自己的尊重。 218.166.86.89 10/25
推 Augusta:對自己尊重?從骨子裡就是道德家...... 218.169.53.192 10/26
→ Augusta:抱歉,本沒我的事了,是我手賤嘴賤腦也賤 218.169.53.192 10/26
→ Augusta:我解了......缺的就是一個克里斯瑪...... 218.169.53.192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