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gbertFagott (Ich lerne Deutsch !!!)》之銘言:
: 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班代表大會大會公報
: 出席名單:法學一:曾柏涵
: 財法一:(代理)
: 司法一:陳婉綺
: 司法二:李朕嘉
: 法學三:陳以蓓
: 司法三:劉珮如
: 財法三:秦祥銘
: 法律四的三組班代皆無出席
: 但像曾宛如老師的國際私法即有出現大三大四學生一起上的情形
: 且此課佔位問題嚴重
: 是否煩請系學會告知法律四的班代們今年的大會公報並請其在課堂上宣佈之?
: 謝謝
同學您好:
連同前位tellady版友的建議一併在此回答
在開完班代大會之後 系學會目前已經印製了公告
會在明天還有後天於法學院各教室中張貼
這一份公報也會在近日轉到各班班版以及班代信箱當中
此外 正如您所說 大四班代當天都沒有出席
故關於四年級的資訊我們比較不清楚
非常感謝各位所提供的資訊
我們會在下週國私時前去宣佈該規定
法律系系學會 10/2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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