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法的新手法是,
找前一堂課的把書包繼續擱著擱到有人來採收......
其他比較老式的手法就是一個人扛著所有的包包佔位......
以上給大家做參考。
我並不認為包包就可以拿來佔位,
只是給予便利,
是favor,
而不是當然的工具
但現在也被污染了......
法律,尤其成文法是雙面刃,
這是從今天公司法得來的體悟。
某哭夭二人組的小丑扮相雖然成功地讓我覺得不太舒服,
但也讓我意識到自己是不是太激進了點?
踰越了自己的能力所及?
是不是我一直以來太理想化大學?
太理想化法律系?
算了,也許我真的顧好我自己就好了。
制度或許真的的永遠鬥不過人性,
但遊戲規則要怎麼規定請盡量嚴謹一點,
合理的犧牲我能接受,
若是做法不合理到讓我不能忍受時,
就別冀求我遵守,
這是我最後自力救濟的權力.....
最後,
佔位不佔位的問題如今已經證明某些人的惡習難改,
這恐怕不是登高一呼或是嚴密規定所能遏止的,
特別關於公司法被尖銳化的佔位問題,
只希望曾師能夠先趕快換個教室,
解決窘境,減緩衝突,
起碼自我麻醉一下好了。
※ 引述《Cammi (IMPROMPTUS)》之銘言:
: ※ 引述《trooper (Chihiro Onitsuka)》之銘言:
: : 配合包包佔位子制度,就派人看進教室的人只能最多帶兩個包包啊@@
: 第一
: 我覺得當成前提要件啦
: 先跟大家說
: 一個人只能佔一個位置
: 請不要再幫別人佔位
: 如果要有良好的上課空間 麻煩大家遵守
: 如此就會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遵守啦
: (基本上相信大家都是好學生咩
: 而且
: 幫別人佔位也很累呀
: 降子也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拒絕囉!)
: 以上是前提要件啦
: 第二
: 檢驗方法就是 包包啦
: 只佔自己的位子
: 並且不承認用書本之類的東西宣示主權
: 第三
: 賦予每個人可以把書本拿走的權利
: 一上課
: 就可以清除任何沒有人坐的桌子
: 像是指放一個包包
: (如果有人上面放很多筆 筆記本 再加上包包
: 或者一個便當
: 我們當然可以推知 那個人可能去上廁所了^^|||
: 如果只放一個包包 那應該很明顯就是佔位咩)
: 如果看到有人一次佔很多位置
: 也賦予每個人可以把他東西清除掉的權利
: (雖然我覺得這個權利是本來就有的
: 但是宣示一下效果會更加唷!)
: 第四
: 來個狠一點的
: 以免有人還是不理這個規定
: 前三次實施時
: 請班代帶個大垃圾袋
: 如果有任何人還是拿書本啊 礦泉水之類的東西佔位子
: 請大家就勇敢的把東西都丟到垃圾袋
: 然後請他到前面垃圾袋找東西!
: 上課前三十分鐘先搜一次
: 前五分鐘發動左鄰右舍來個大掃除
: 全班一起來!
: 我就不相信還有人膽敢用書本佔位子
: (不過一定要在課堂先說唷
: 畢竟有送達每個當事人的義務^^)
: 然後最後再說
: 法律系會嚴格執行
: 誰在這樣 下次請到垃圾場去找你的書!
: 第五
: 關於旁聽生
: 我覺得先驗學生證
: 大四或外系的
: 請自己去下載選課單
: 帶著當證明
: 其他人 如果不遵守這個規定的
: 就公布姓名吧
: 上課前十分鐘來個大搜查
: 然後把名字轉到各班班版
: 對了!
: 乾脆也提供秘密證人制度好了
: 以防有人幫一坨人佔位 基於同學情誼不方面當面指證
: 就寄個信給系學會
: 統一發佈名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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