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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學院將因公衛大樓的興建而失去運動空間 未來醫學院的運動場地 勢必將會面臨四個學院一起使用的慘況 然而因公衛大樓興建獲益最多的醫學院運動社團 卻反而自行召開醫學院內部體育空間協調會議 醫學院的學生只有二個重點: 一、 只有在不妨礙醫學院學生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醫學院的球場。    (所以醫學院不願意和法學院共用,就算要也必須讓醫學院優先。) 二、 請法學院同學自行搭校車去總區運動。    (最好就是法學院通通去總區打球,別來跟醫學院搶。) 這樣的作為實在非常的自私 今天醫學院的學生都因為公衛大樓的興建而受益 而且甚至連醫學院的學生社團都可以在公衛大樓擁有一間社辦 可是受損害的是我們法學院學生的運動空間 我們法學院學生今天在法學院都不能運動了 而醫學院學生竟然不願意和我們一起分享醫學院的運動空間 而且還請最好我們搭校車去總區運動 儼然擺出既得利益者姿態 以下就是該會議的會議記錄 ※ [本文轉錄自 NTUMSA 看板] 作者: boo24 (慎言) 看板: NTUMSA 標題: [公告] 6/11醫學校區內部體育空間座談會紀錄 時間: Sat Jun 22 01:58:35 2002 學務分處說明: 1.法學院宿舍前的球場將興建公衛大樓,原本的運動空間將失去。 2.法學院在16年前就計畫搬回校總區,公衛大樓則是10年前就決定興建。 3.公衛大樓有:公衛學院,醫學院(職治、物治系所)、醫院 4.法社學院未來會遷回總區,但過渡時期大家必需共用。 5.醫學院概況:原本室外場就是所有人自由使用,體育館則是醫學院 出管理水電費用供院隊練習;其他使用者仍須另外付費。 6.法學院探詢體育館作為替代場地之可行性,但目前固定練習時間已滿, 若法律系球隊想比照醫學院隊辦理,可能必需考慮延長並分割時段。 例:6-8點一隊,8-10點一隊 7.目前仍規劃興建其他替代球場,尚未定案。 討論及結論: 1.法律學院和社會科學院目前練球的時間都不是在晚上, 與會成員認為,若以彌補原練球時段及場地為原則, 白天的室外場應該足夠使用。 2.醫學院隊因醫學盃而成立,已有二三十年,有社團登記, 且視同「校隊」等級; 加上院方支援體育館使用經費,因此能在體育館內練習。 至於系隊,目前沒有任何一個系被核准,都只在室外場 3.體育館分割時段使用,並不適當,一來6點開始有困難, 10點結束又太晚;二來,兩個小時,才熱身完就結束, 並不理想。 4.目前還不確定法社學院球隊的練習時間為何,是否與目前的使用時間衝突 若不衝突,則毋須擔心 若有衝突,則再協商。 5.原則上各球隊都不希望練習時間被刪減,但是如此勢必造成自由 使用者的時間減少;一般同學打球尖峰時間是4-6點, 盡量維持這段時間不安排球隊固定練習。 6.仍須全力爭取總區資源的可近性,例如設置校園公車,路線連接 醫法校區--綜合體育館--水源校區 7.尋找周邊可用設施 -- 正視公衛大樓問題 -- ※ 編輯: timega 來自: 61.216.26.58 (06/26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