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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ll1927 (我是大猩猩..)》之銘言: : 上禮拜學生事務委員會召開的時候 : 委員們極為勉強的撥出九萬元玉算 : 並達成以下協議 : 1 此次帶隊老師除李茂生老師外,還要再找到一個才能成行,且此人將負起以後帶隊的責任 主要是因為有許多老師覺得這活動每年都在辦,能不能換成其它活動... 又...甚至有老師覺得...怎麼每次帶隊都pd師...私底下不少意見反應... 法律系升為院後,經費使用的限制變得更多(應該說學生事務委員會變得相當重要) 每學期十萬元的學會預算...有八九萬要撥給監獄...自然老師們會謹慎多了... 令外一位帶隊老師...我想先徵詢林鈺雄或陳妙芬老師看看...不知大家有何意見... : 2 參加學生要乖乖交報告,這樣以後才能繼續辦 : 3 明年不補助參關監獄,此活動改為隔年辦 : 嗯... : 果然是出錢的是老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s36.law.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