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章最好不要有兩個,不然以後誰真誰假,很難判斷,
所以能否儘可能找出來。
2.指導老師一事,理解。
3.勸阻你們辦書展,但是你們還是執意要辦,我也沒辦法,
在這種情形下,上次我說的許多注意事項,你們自己要小心了。
4.對於例行活動,除書展外我一概無意見。不過,如果要我的意見的話,
或許我會對演講活動提出一些建議。
5.為何要辦法律營?誰的意見?知道一些過去的錯誤嗎?
如果你們要辦,請將規劃案做出來。關於此點,或許是我的誤解。
但是牽涉到十餘萬經費的活動,千萬不要輕舉妄動,最好是能夠與系辦
等合作。
6.小心經費問題。人事的掌控要多花點心思。
7.暑假期間,若有要事,請勿打大哥大,有時我不會開機,
晚上打電話到我家,會比較好找到我。
僅以上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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