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nalice (培養憔悴的美感)》之銘言:
: ※ 引述《timega (我要撐下去)》之銘言:
: : 有幾件事想聽聽你們的意見:
: : 一、土木系的系學會會長要求土木系系主任說讓系學會的幹部們可以抵免服
: : 務三的課程,土木系系主任說可以,說下學期會加開一門服務課,然後
: : 系學會的人就只要選那一門就可以當作在修服務課。然後土木系的系學
: : 會長說真爽。
: :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要不要我也去跟廖院長爭取一下呢?
: : (只要廖院長同意,大家就不必修服務了,可是廖院長會同意嗎?)
: 沒有不支持一個的呀 但是好像是客觀不能耶
其實仔細想想,法律系的服務三、四真的很令人詬病。
台大大部分的科系從服務三就開始就學以致用,提供專業相關的服務.
(像是圖資系的進圖書館啊,醫學院的在醫院當義工之類的。)
我不反對有意義的服務課,可是打掃教室不能算很有意義吧。
難道我們就不能找別的方式服務別人嗎?
像法學院的法律服務社,提供社會大眾法律諮詢服務,這也算是服務的一種。
凡是進入社團的同學就可以修服務五、六(當然法律系大三同學有很多個不一
樣的服務地點),相同的,法律系系學會為法律系的學生自治團體,向來就是
以服務系上同學、爭取法律系學生的權益為目標。每一個系學會的幹部莫不盡
心盡力為系上的同學舉辦學術活動、編輯各種刊物、維護法律系學生的權益、
改革法律學院的教育組織與形式。法律系系學會不向法律系同學收系學會費,
卻願意服務每一位法律系的同學。並非為了自己的興趣,也不是為了自身的利
益,而是本著對同學關懷的心。讓法律服務社服務社會大眾,然後法律系系學
會服務法律系,其實兩者本質都是一樣符合服務課的意義。
我所希望的是能夠讓法律系的服務三、四不只是掃掃地而已,假如我們能夠讓
同學多一種選擇 — 成為系學會幹部為法律系服務 — 雖然遠比掃地還吃力不
討好(學會的幹部們,你們辛苦了!),但是至少為大家爭取到了另一種選擇
— 一個同樣是服務,但是總比掃地還要意義還要辛苦的選擇!
我相信土木系做得到,我們總是可以試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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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家爭取一個服務的選擇,希望大家能支持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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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61.216.26.56
※ 編輯: timega 來自: 61.216.26.56 (01/07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