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討論中,大家提出了許多方法,
綜合了一下,我想小隊員抵達南一門時,雖然不是正式報到,
但已經屬於這個營隊的保護範圍內,
車站到法律學院的交通應該由營部負責,
即費用的部分無虞(我今天又算了一遍,ok啦)
不過搭公車搭捷運下車都必須再提著行李走一段,應該有更理想的方法,
除了接送的人員為 一個固定點名及等到約一點半的人員
每小隊一名隊輔 外
交通工具上又想了幾種可能:
1.特約小黃來回接送(路線:會繞過車站-->重慶南路-->忠孝西-->杭南)
(另,既然是特約,隊輔就不用每次陪著坐吧,一次五人應可)
2.6~10人座小巴來回接送(我媽是建議問我們家附近的才藝班定時出現的接送車
是不是也有這種業務)
3.這個是我爸睡前的喃喃:啊~那我可以開車載你們啊....既安全又服務好....
我跟我媽就叫他趕快睡不要再做夢了─他那天根本就要看門診..
還有就是最後一批應該1:15~20要上車吧(如有採以上接車制),
如果是小隊輔帶捷運或公車那1:10不離開可能就不行,
最後等到一點半為止,以後來的自己搭計程車就行。
另,有兩名事先告知要較晚到的隊員,希望知道會去帶路的工作人員的電話,
那就是說要先定人選的意思~~以其中一名為例,他2:30才會到,那時應該是
院長演講完(院長2:30開會,所以屆時一定會結束),接環境介紹,接營部介紹,
所以派隊輔去不大好,所以是不是要跟上面那一個固定點名的人同一個? 建議
是課程組的,因為課程組最早的工作是1:45請院長下來,3:20接許宗力,譬如
舒嵐應該會在,接到學員後搭計程車就可以了。
剩下的再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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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
我願此身如一樹
任風吹過我的枝椏
而我輕輕地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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