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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師訪談紀錄 時間:九月十三日下午一點 地點:教師休息室 與會者:東穎、郁雯、怡利、千慈、憲東 會議紀錄: 在這次訪談中,老師解答了很多學會的問題。因為有很多同學沒有 來參加這次訪談,所以我就憑印象紀錄下來給沒有來的同學看。 一、書展 贊助費就決定不收了,請各廠商收回這筆錢然後再請他們給多一點 的折扣。只要廠商有把回條寄來就讓這家廠商參加書展,沒寄回條的廠 商就打電話過去確認,至於補習班則是完全禁止進入書展賣書。這樣做 的目的是防止未能參加的廠商對書展產生不滿,藉媒體攻擊校方。至於 場地費還是由廠商出這筆費用,而且廠商還必須負責守夜的工讀費,除 非廠商願意冒風險或是自行派人處理。另外書展期間如果有掉書的情況 由廠商自行負責,還有學會白天需要派人保管包包。目前是預計在法22 的走廊上設保管處和服務處,負責保管包包和引導進入書展並提供上課 書單。如果五家廠商都確定參展,則分割法22教室,三分之二給學林, 三分之一給翰蘆(因為翰蘆很小)。如果參展廠商少於四家,則依廠商 之贊助費由價高之先選。對於書展的書,老師說必須禁止廠商販賣補習 班的上課講義和共筆,而鼓勵廠商進關於政治經濟社會哲學書、大陸翻 譯的社會學和法學世界名著。 二、法律營 先前老師說的是與時報合辦的法律營,證實果然是一場誤會。老師 說要舉辦法律營必須要和系辦合作而且要慎重考慮,之前的法律營就是 出狀況導致欠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二十萬元還沒有解決。如果要舉辦法 律營,學會必須在一學期前就要開始籌備。對於舉辦法律營的基本人力 問題,如果是在寒假舉辦,第一是大一動彈不得,第二是衝到春假,第 三是老師覺得台北太冷;如果在暑假舉辦,第一問題是畢業典禮,第二 是課業壓力較上學期大。暑假舉辦法律營的最佳時間是七月中,畢業典 禮老師會請大三的同學出人力,學會只要負責主辦即可。老師還說如果 學會舉辦法律營,老師會幫忙而且系辦也會補助經費。 三、新生手冊 老師看過手冊了,沒有大問題。 四、通訊錄 老師認為通訊錄現在就要開始製作了,等到開學才做太晚了。由於 東穎回家找找後發現果然有去年通訊錄的電子檔,所以目前學會要做的 就是把去年的每班的通訊錄列印出來給大學部和研究所各班班代,進修 部和教授的資料就去系辦找。各班班代把資料補正後在收回來排版,期 間必須一直督促班代把通訊資料補齊。 五、進修推廣部法律系 證實學會必須照顧夜法的同學,不過老師認為只需找一連絡人。理 由是夜法自己辦活動辦不起來,我們辦的活動夜法也不會參加。所以我 們只需要請一位夜間部同學當連絡人,並告知學會要舉辦的活動就可以 了。如果說夜法想要辦活動就請那個連絡人去舉辦,經費則透過學會向 系辦申請。 結語 整個訪談的過程中,我們跟老師聊的很愉快也很有收穫。並沒有吵架或 是尷尬嚴肅的情況發生,真是太好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52-190.HINET-IP.hine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