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0101010 (HAPPY)》之銘言:
: 1. 判決文中
: 要旨:利用簽名檔及推文招攬客戶,依版規施以浸水桶處分
: 理由:
: 帳號e0101010使用者,先是利用簽名檔發文為自己招攬客戶
: 這些如果不是暗示說我是營業員,不然我的利益從那邊來?
: 難道招攬客戶這個動作是善舉是義行? 不然也給我一個正面表述
(一)
1.版規講的很清楚,是不准廣告,並沒有限"為自己廣告"
2.下列簽名檔怎麼解釋?
(1)
--
手續費不可不省
大台手續費8?/小台手續費3?/選擇權手續費3?,
洽MSN:eophoebe@gmail.com
--
(2)
--
手續費不可不省 歡迎來信詢問
專業的手續費價格,只待有緣人
洽EMAIL or MSN:eophoebe@gmail.com
--
3.Google出來的這一大堆,你又怎麼解釋?
http://cbs.ntu.edu.tw/threadread.php/board=economics&nums=887
http://bbs.ndhu.edu.tw:8080/bmore?Stock&488
http://bbs.nkfust.edu.tw/cgi-bin/bbscon?board=finance&file=M.1177296608.A&num=2058
http://tnua.twbbs.org/cgi-bin/bbscon?board=finance&file=M.1176695701.A&num=1367
........
: 2. 我的推文是廣告
: 若對板規有問題應在發文前先對板規進逕行向板主反應,而不是在被懲處之後討論法規之
: 公平性。
: 那請回答這個問題?
: 我遵照版規來,如果版規沒有講那到底是可以做還是不能做?
: 如果版規沒有講的就可以以做 那我當當沒有錯
: 如果版規沒有講的 就不能做 那我當然就有錯
: 那是要照版規來還是不照版規來 還是說要照版主來?
: 是人治還是法治? 這些可以確切回答嗎?
: 如果不行 那你怎麼給我一個公平的交代
(二)
很簡單,你有權主張平等,但你「無權要求行政機關重複錯誤」
以及「不法之平等」
: 3. 有沒有打壓?
: 如果沒有打壓 那為什麼都是我舉證 版主才劣文
: 那些文章並沒有比我晚POST? 3285的廣告就是這樣的行為
: 如果我今天是簽名檔被水桶 ? 那我當然就是自己的問題?
: 今天是簽名檔嗎? 不是 是推文 推文講了什麼 講說我要介紹我的營業員
: 如果不能介紹 那就是介紹這個動作有錯 那版規也沒有講
: 如果不是而是我廣告 好那就表是推文介紹是廣告 那既然介紹是廣告
: 那是不是 下次有人介紹就應該要水桶? 還是說你認定我也是營業員 所以才有這樣的
: 判例
: 公平一點有錯嗎? 換成你你會接受這樣的決定嗎?
: 還是你也喜歡不公平 我也會接受
(三)
請先搞清楚且睜大你的眼睛,3285篇倒底是誰PO的!
: ※ 引述《Majestic ( )》之銘言:
: : 1. 判決文中並沒有任何文字明指或暗指您是營業員或相關從業人員,但您的確
: : 有在推文裡發表廣告之嫌的詞語。
: : 2. 板主板規判定是根據第一條
: : (引述自 option 板 板規)
: : 1.
: : 廣告,包含主題與內容(所謂內容,包含主文及簽名檔)上的明示或暗示。
: : 廣告一律劣文退回,再犯一律浸水桶!!!
: : 而您的推文的確是廣告。
: : 3. 板主有權利對板規進行修改、增刪,若對板規有問題應在發文前先對板規進
: : 逕行向板主反應,而不是在被懲處之後討論法規之公平性。
: : 4. 經小組長調查,板主並為針對特定人士進行打壓。 板主依板規及其權利管板
: : ,無任何失職與偏坦行為。
: : 結論: dppman 板主 判決有效,並維持原先判決,使用者水桶期限過後請向板主
: : 提示解除水桶動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05.71
※ 編輯: dppman 來自: 125.225.105.71 (07/22 21:18)